林念念是被疼醒的。那种疼从后腰开始,像有无数张嘴同时撕咬着皮肉,往骨髓深处钻。
她下意识想挣扎,却发现自己连手指都抬不起来——不是被绑住了,是太累了。末世三年,
她早就学会了用最小的力气活着。然后她听见了说话声。“对不起,她需要你的晶核续命。
”那声音太熟悉了。熟悉到她闭着眼睛都能描摹出说这话时的表情——眉眼温柔,语气歉疚,
像是在说一件无可奈何的事。林念念费力地睁开眼。入目是一片废墟,灰蒙蒙的天空下,
残破的高楼像墓碑一样戳着。她趴在地上,脸贴着冰冷的水泥碎块,
不远处就是黑压压的丧尸群。它们没有扑上来。像是在等什么。林念念偏过头,看见了陈屿。
他站在三米外的一堵矮墙上,怀里揽着一个人。苏晚晚裹着他那件洗得发白的冲锋衣,
脸色苍白,虚弱地靠在他胸口。陈屿的视线越过丧尸群,落在她身上。还是那张脸。
曾经朝夕相处七年,从大学到婚姻,她以为自己闭着眼睛都能画出他眉眼轮廓。
可此刻那双眼睛里没有心疼,没有不忍,甚至连愧疚都很淡。只有平静。
像是在处理一件该处理掉的东西。“念念,”他甚至还喊了她的名字,
语气像从前哄她时一样温和,“晚晚被丧尸咬了,需要二阶异能者的晶核才能压住尸变。
你是二阶,她是一阶,你的晶核给她,你们都能活一个。”林念念张了张嘴。
她想说什么来着?想骂他?想求他?想问他记不记得大学时追她的那些情书,
记不记得结婚那天他说的誓言?算了。三年末世,什么情啊爱啊,早该看透了。“你不是说,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沙哑得像破风箱,“你最爱的人是她,娶我是因为她家里不同意你们。
我替她当了三年保姆,还不够?”陈屿沉默了一下。“不够。”他说,“她需要你的晶核。
”林念念想笑,但笑不出来。后腰的伤口在往外淌血,
她能感觉到生命力正从那个窟窿里一点点流走。——她怎么受的伤来着?对了,
陈屿说西边的超市有物资,让她先探路。她去了,遇到三只丧尸,拼了命才逃出来,
后背被挠了一道。她逃回来找他。他把受伤的她,推进了丧尸群。“念念,
”苏晚晚虚弱地开口,眼眶红红的,“对不起……我真的不想这样……可是我想活着,
我想和阿屿在一起……”林念念没看她。她盯着陈屿。“陈屿,”她说,“你记不记得,
末世第一年你发烧,我三天三夜没睡,把所有的退烧药都喂给你了。你记不记得,
你二阶觉醒的时候虚弱期,是我背着你跑了二十公里找安全屋。你记不记得,
你——”“记得。”陈屿打断她。他看着她,眼神里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像是不耐烦。
“所以我让你活了三年,”他说,“够了吧。”够了吧。林念念忽然笑了。她撑着想站起来,
膝盖却软得撑不住,刚撑起一点又跌回去。背后的丧尸群骚动起来,
像是闻到了更浓的血腥味。“晚晚快撑不住了。”陈屿皱起眉,把苏晚晚搂得更紧了些。
他从腰间拔出一把匕首——那是林念念在基地用一把二阶晶核换来的,削铁如泥,他喜欢,
她就给了他。“念念,别挣扎了。”他握着那把匕首,没有动。但丧尸群动了。
第一只丧尸咬住林念念小腿的时候,她没叫。第二只咬住手臂的时候,她也没叫。
她只是盯着陈屿,盯着他怀里的苏晚晚,盯着那把曾经属于她的匕首。疼吗?疼。
但更疼的是另一件事——她记起来了。全记起来了。这不是她第一次被推进丧尸群。上一世,
末世第三年,同样的位置,同样的话,同样的匕首。
只不过上一世她死之前喊了一句什么来着?“陈屿,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真蠢。
喊这个有什么用。要喊,就该喊点有用的。
比如——……“嗡——”尖锐的耳鸣声像钢针一样扎进脑袋。林念念猛地睁开眼。
入目是一片纯白的天花板。空调在嗡嗡作响,窗帘缝隙里透进来几缕阳光,
外头有人在大声讲电话,楼下传来小贩的叫卖声。林念念僵在床上,
盯着天花板看了足足半分钟。然后她慢慢抬起手。手是干净的,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
没有污泥没有血垢。手腕上光滑一片,没有那个咬痕——那个被丧尸咬后留下的疤,
她带了两年多,临死前还在。她撑起身,摸到床头柜上的手机。亮屏。
2024年3月18日,上午9:47。距离末世爆发,还有——48小时。
林念念盯着那行日期,手指轻轻发抖。她重生了。真的,重生了。上一世,
她是被陈屿推进丧尸群死的。这一世,她回来了。回到末世前48小时。
回到一切还没发生的时候。林念念坐在床上,把手机屏幕按灭又点亮,按灭又点亮。
三年末世的记忆像潮水一样往回涌,那些饿得啃树皮的日子,
那些躲在废墟里不敢出声的夜晚,
那些看着同伴一个个死去的瞬间——还有陈屿最后看她的眼神。“够了吧。
”林念念深吸一口气,翻身下床。她知道自己该做什么。第一件事——找个靠谱的队友。
上辈子她信错了人,这辈子她选个能信任的。隔壁301那个姓沈的邻居,她记得。
其实她上辈子就注意到他了。那还是末世第一年的事。她那时候刚跟陈屿逃出来,
在一栋废弃居民楼里落脚。有天她在楼道里生火煮东西,余光瞥见一个人影从旁边经过。
是那个邻居。他背着个大包,手里握着根钢管,浑身是血,明显刚杀完丧尸回来。他看见她,
脚步顿了一下。她以为他要说什么,结果他只是从兜里摸出一板药,扔到她脚边。“退烧药,
”他说,“你脸色不对。”然后他就走了。那是她这辈子——上辈子——第一次被人送药。
后来那板药救了陈屿一命,他发烧三天,全靠那板药撑过来的。她当时想,这人真奇怪,
送完药就跑,连名字都没留。再后来,是末世第二年。
她那时候已经跟陈屿走散了——其实是陈屿带着苏晚晚先跑了,她被丢在一群丧尸中间。
她拼了命杀出来,躲进一栋烂尾楼里,浑身是伤,以为自己要死了。迷迷糊糊中,
她听见有人进来。她以为是丧尸,握紧了手里的刀。结果那人走到她身边,蹲下来,
往她嘴里塞了一粒药片,又用矿泉水给她灌下去。她费力地睁开眼,看见一张模糊的脸。
是那个邻居。他看见她醒了,什么也没说,只是把一瓶水和半包饼干放在她手边,
然后站起来,走了。走到门口,他停了一下。“往北走,”他说,“那边有个小基地,人少,
安全。”那是她这辈子——上辈子——最后一次见他。后来她听说,他活到了第三年。
他还活着。而她,死在了第三年。林念念坐在床上,回想这些事。她上辈子一直想不通,
他为什么帮她。他们根本不认识。唯一的交集就是住在隔壁,
她出门倒垃圾的时候碰见过他几次,他戴着耳机,目不斜视地走过去,连余光都不给她一个。
她以为他是个冷漠的人。可他在末世里救了她两次。两次。
林念念忽然有个荒唐的念头——他会不会,其实早就认识她?她没时间想那么多了。
她套了件外套,头发都没梳,直接冲到301门口。敲门。没人应。再敲。还是没人应。
她深吸一口气,直接改成砸门。门开了。一个男人站在门口,光着上身,汗涔涔的,
八块腹肌上还挂着没擦干的汗珠。他显然是在做运动被打断了,眉头微微皱着,低头看她。
然后他愣了一下。那一瞬间,林念念觉得他的眼神有点奇怪。不是陌生人看陌生人的眼神,
而是——像是认识她。但那个愣神只持续了半秒,快得她以为是错觉。“有事?”他问。
林念念看着那八块腹肌,脑子空白了半秒。但她没时间了。她上前一步,一把抱住他的腰。
沈渡整个人僵住了。他条件反射地想把人推开,但对方抱得太紧,紧得他感觉到她在发抖。
是真的抖,不是装的,像是刚从什么可怕的事情里逃出来。“救命之恩,以身相许。
”她闷闷的声音从他胸口传上来,“求你带我活过末世。”沈渡低头看着怀里这颗脑袋,
眼神复杂。他认识她。从她搬来第一天就认识。那天他正好在阳台上抽烟,
看见楼下搬家公司的人往楼上抬东西,她站在旁边指挥,穿着一条碎花裙子,头发扎成马尾,
阳光底下,笑得很好看。后来他经常在楼道里碰见她。她总是笑眯眯的,跟谁都打招呼,
唯独对他——他戴着耳机,目不斜视地走过去,她大概以为他不想理人,
也就不怎么跟他说话。他不知道怎么开口。他不太会跟人搭讪,尤其是跟喜欢的姑娘。
于是他只能每天在阳台上做俯卧撑,希望她哪天开窗的时候能看见他的八块腹肌。
她从来不看。后来他看见她身边多了个男人,那个男人搂着她的腰,她笑得很开心。
他就更不知道说什么了。只能继续做俯卧撑。现在,这个他偷偷喜欢了一年多的姑娘,
正抱着他的腰,浑身发抖,说什么“末世”“救命”。她身上穿着睡衣,头发乱糟糟的,
眼眶红红的,明显是刚哭过。她家里那个男人呢?沈渡皱了下眉,但他没问。他只是抬手,
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别怕,”他说,“慢慢说。”林念念愣了一下,抬起头看他。
他的语气跟刚才不一样了,变轻了,像是怕吓着她似的。她吸了吸鼻子,把脸埋回去。
“我说,”她的声音闷闷的,“末世还有两天就来了。我知道你不信,但你必须信。
你是我唯一认识的人里面,能活到最后的。我求你带上我,我给你当牛做马,洗衣做饭,
打丧尸也行,我学得很快。”沈渡沉默着。他其实不太信什么末世。但他信她。他见过她笑,
见过她跟邻居打招呼,见过她拎着菜篮子从菜市场回来,
见过她被快递小哥骚扰时手足无措的样子——那次他帮她挡了,说了句“她男朋友在楼上”,
快递小哥就走了,她说了声谢谢,他说不客气。那是他们唯一一次说话。他记得每一个细节。
现在她抱着他,求他带她活过末世。他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但她抖成这样,
眼眶红成这样——他没法拒绝。“行。”他说。林念念猛地抬起头:“你信了?
”沈渡看着她那双红红的眼睛,点了下头。“信。”林念念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就这么简单?她准备了一肚子说辞,什么丧尸爆发,什么异能觉醒,
什么三年末世——全没用上?沈渡松开她,侧身让开门口。“进来。”她愣愣地走进去,
看见客厅里空空荡荡,没什么家具,只有一张瑜伽垫铺在地上,旁边放着两桶蛋白粉。
他走到窗边,把窗帘拉开,阳光洒进来。“怎么称呼?”他问。“林念念,住302。
”“沈渡。”他说,然后顿了一下,“我知道你住302。
”林念念愣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沈渡没答,只是看着她。“说说吧,”他说,
“为什么是我?”林念念想了想,决定说实话。“因为上辈子,你救过我。
”沈渡回过头看她。阳光从他背后照过来,在他脸上投下阴影,看不清表情。
但林念念注意到,他握着窗帘的手,微微收紧了一下。他沉默了很久。
久到她以为他要赶她出去。然后他开口了,声音还是那副懒洋洋的调子:“行,我的晶核,
都归你。”林念念愣了一下。上辈子,陈屿拿走她的晶核,是为了给苏晚晚续命。这辈子,
这个只见过几面的男人说——我的晶核,都归你。她站在原地,忽然觉得眼眶有点热。
“别傻站着,”沈渡走过来,“你有多少存款?”“啊?”“存款。现金。能取出来的钱。
”他语气平淡,像是在问今天吃什么,“还有47个小时,够我们跑一趟银行。
”林念念反应过来:“我有八万,定期取不出来,活期大概两万。”“够了。
”沈渡从裤兜里摸出一把钥匙,递给她,“这是我家钥匙。你的东西收拾好,搬过来。
两扇门,两道锁,比一个人安全。分头行动,我去银行,你去收拾,下午碰头去采购。
”林念念看着那把钥匙,伸手接过,握紧。“好。”3月18日下午2:00,
城西批发市场。沈渡推着两辆购物车,林念念跟在他身边,一样一样往车里扔东西。
压缩饼干整箱整箱地搬,矿泉水一提一提地拎,她甚至还找到了几箱军用口粮,标价不便宜,
沈渡眼睛都没眨,全买了。“你怎么这么有钱?”她忍不住问。
沈渡看了她一眼:“健身教练,不谈恋爱,不买房,不炒股,钱都存着。
”林念念:“……哦。”她不知道的是,沈渡没说全。他确实不谈恋爱,不买房,不炒股。
但他存钱,是因为有次听见她在楼下跟人说,想在这座城市买房,首付还差一点。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存钱。大概是想着,万一哪天有机会帮她呢。现在机会来了。
3月18日晚上8:00,301室。客厅的地板上堆满了物资,摞起来快有人高。
林念念蹲在那儿清点,沈渡靠在墙边喝水,喉结随着吞咽的动作上下滚动。“差不多了。
”她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这些东西够两个人吃一年。一年之后……”她顿住。
一年之后,丧尸会进化,异能者会变强,基地会建立。“一年之后,我们去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