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重生之剑定艾瑞亚
卷首语
曾为凡尘蝼蚁,舔尽人间烟火,一朝身死,魂归武道与魔兽并存的光怪陆离大世界——艾瑞亚。
弃卑微,执长剑,踏荒土,拥苍狼。
以两世魂火,燃千年剑道;以一身热血,书万古传奇。
这一世,不为谁低头,只为自己,剑啸九天!
第一章
深夜十一点,岭南电子厂的流水线依旧亮着惨白刺眼的灯光。
秦牧站在轰鸣不止的机器前,手指早已被螺丝磨得麻木破皮,渗出来的血丝混着机油,在指腹凝成暗红的痕迹。他只是麻木地蹭了蹭衣角,继续重复着永无止境的拧转动作,像一台没有感情的零件。
一个月三百二十个小时满勤,日夜颠倒连轴转,到手工资不过四千一百二十七块。
这点钱,在这座繁华冰冷的城市里,连养活自己都勉强,却还要被他小心翼翼捧起来,去填满另一个人永无止境的欲望。
手机屏幕在昏暗的灯光下亮起,林薇薇的消息带着毫不掩饰的理所当然。
“新款水果手机一万二,下周我要拿到。商场刚上的那款包八千八,一起买了。”
秦牧指尖发颤,打字的声音都带着卑微的讨好:“薇薇,这个月工资刚交完房租,能不能……等我下个月发薪?”
下一秒,语音通话直接砸了过来,林薇薇的声音尖锐又刻薄,像针一样扎进耳膜。
“秦牧你是不是男人?连个手机包都舍不得给我买?我闺蜜男朋友随便出手都是几万块,你呢?跟着你我都觉得丢人!不买就分手!”
“别!薇薇你别生气!”
秦牧瞬间慌了神,所有的疲惫、酸痛、委屈全都被强行压下,心底只剩下惶恐不安。
他连忙应声:“我买,我一定买,你别生气,我现在就想办法。”
挂了电话,秦牧靠在冰冷斑驳的墙壁上,胸口像被一块巨石死死压住,连呼吸都带着钝痛。
为了林薇薇,他每天只啃两个馒头配白开水,衣服穿三年舍不得换一件,鞋子破了粘了又粘;为了她,他下班从不休息,连夜跑代驾,从零点撑到凌晨五点,困到极致就在路边蜷十分钟,寒风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手上、耳朵上,冻得失去知觉。
他是所有人背地里嘲笑的舔狗。
可他不在乎。
从小父母离异,跟着母亲颠沛流离,他缺爱、自卑、懦弱、活得像尘埃。能追到林薇薇这样漂亮耀眼的女孩,是他灰暗人生里唯一的光。他愿意把命都掏出来,只要她肯留在自己身边。
一万二的手机,八千八的包。
那是他近四个月的血汗钱。
秦牧当晚就找工友借遍了钱,又在几个网贷平台贷光了所有额度,手指抖得几乎握不住手机,还是咬牙把钱一分不少转给了林薇薇。
对话框里,只回了一个冷淡到极致的“嗯”。
秦牧却像得到了天大的恩赐,蹲在流水线角落,傻傻地笑了一整晚,仿佛所有苦累,都有了意义。
他永远不会知道,那笔用命换来的钱,转头就变成了铂悦酒店豪华套房的房费。
连续奔波半个月,秦牧累得眼白布满血丝,浑身骨头像散了架,每走一步都在发飘。
这一天凌晨三点,寒风刺骨,夜色浓得化不开。
他骑着那辆吱呀作响的二手电动车,停在铂悦酒店门口等代驾订单。昏黄路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又瘦又长,像一条无家可归、被人遗弃的野狗。
就在他低头揉着发酸发僵的肩膀时,酒店旋转门“吱呀”一声被推开。
两道熟悉到让他心脏骤然骤停的身影,缓缓走了出来。
男的,是他大学时掏心掏肺、视作亲兄弟的张昊。
女的,是他倾尽所有、卑微到尘埃里讨好的女朋友,林薇薇。
林薇薇身上穿着他刚买的大衣,挎着那只**款包包,亲昵地挽着张昊的胳膊,笑得眉眼弯弯,脸上还残留着未褪尽的慵懒红晕。张昊搂着她的腰,低头在她耳边低语,动作暧昧刺眼。
两人说说笑笑,目光不经意扫过路边的秦牧。
张昊脸色骤变,下意识松开手,眼神慌乱躲闪,露出被撞破私情的窘迫与心虚。
可林薇薇没有。
她没有慌,没有躲,没有愧,甚至连一丝表情变化都没有。
她只是停下脚步,居高临下地看着寒风中衣衫破旧、面色惨白的秦牧,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语气淡漠得仿佛在看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她轻轻开口,声音不大,却像一把淬了冰的刀,一寸寸扎进秦牧的心脏。
“秦牧?你怎么在这里。”
没有解释,没有慌张,没有愧疚。
只有被打扰了兴致的不耐,和一种早已无所谓的坦然。
仿佛她和张昊从酒店出来,是天经地义;
仿佛他秦牧的付出、卑微、日夜奔波、省吃俭用、连命都不要的讨好,全都一文不值,连让她多看一眼都不配。
那一刻,秦牧心底最后一丝幻想,彻底碎成了粉末。
他还曾骗自己,是误会,是巧合,是自己看错了。
他甚至卑微地期待过,她会慌乱,会解释,会哭着说对不起。
可现实给了他最残忍、最彻底的一击。
她连装,都懒得装了。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彻底静止。
全世界的声音都消失了,机器轰鸣、寒风呼啸、车辆驶过、人声低语,全都化为一片死寂。
秦牧大脑一片空白,血液瞬间冲上头顶,又在下一秒冻僵在四肢百骸里。
恶心。
无边无际的恶心,从胃里疯狂翻涌,直冲喉咙。
他恨林薇薇的虚荣背叛,恨她的冷漠绝情,恨张昊的背信弃义,更恨自己像个彻头彻尾的傻子,掏心掏肺付出一切,最后换来最肮脏的践踏与羞辱。
他想冲上去嘶吼,想质问,想撕碎那对男女虚伪的面具。
想杀了他们,更想杀了这个窝囊、卑微、蠢到极致的自己。
活了二十三年,他活得像条狗。
为了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人,耗尽所有光与热,最后落得遍体鳞伤,颜面扫地。
没有留恋,没有不舍,只剩下彻骨的绝望与不甘。
秦牧就那样僵在原地,目光空洞,连呼吸都变得迟钝而沉重。
他没有再看那对男女一眼,也没有说一个字,仿佛整个人被抽走了所有魂魄。
双脚像是不受控制一般,麻木地向前挪动。
一步,两步,三步……没有方向,没有意识,只是机械地往前走。
寒风卷着夜色扑在脸上,他没有知觉;
代驾电动车被扔在原地,钥匙还插在车上,他没有回头;
身后的酒店灯光、人影、喧嚣,一点点变得模糊、扭曲、遥远。
他像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在凌晨三点的冷街上漫无目的地飘荡。
不知道走了多久,不知道走了多远,等他麻木的意识稍稍回笼时,双脚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带着他踏上了临江大桥的桥面。
脚下是冰冷坚硬的水泥桥面,耳边是滚滚江水沉闷的轰鸣。
漆黑的江面在夜色中翻涌,像一张择人而噬的巨口,沉默地等待着坠落的灵魂。
直到这时,秦牧才缓缓抬起头,望着这座不知何时走到的大桥,眼底最后一点微弱的光亮,彻底熄灭。
冰冷的江风刮在脸上,疼得他终于清醒。
他麻木地抬起腿,一步、又一步,艰难地爬上冰冷高耸的桥栏,江风卷动他单薄的衣角,脚下是漆黑翻涌、仿佛能吞掉一切的江水。
积压了二十三年的卑微、讨好、屈辱与痛苦,在这一刻彻底爆发。
秦牧仰起头,用尽全身力气,朝着漆黑的夜空,发出一声嘶哑到撕裂喉咙的咆哮:
“如果有来生——我秦牧,只为自己而活!
下辈子,我再也不做舔狗了!”
吼声未落,他纵身一跃,如同断弦的风筝,一头扎进了无尽的黑暗之中。
身体急速下坠,风声在耳边尖啸,江水的寒气扑面而来。
意识消散的最后一刻,只剩下滔天的愤怒、蚀骨的不甘,以及对新生——
那再也不用低头、再也不用讨好、再也不用活得像条狗的新生,最极致、最疯狂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