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完整版小说《带着老婆赶山,甜蜜多金!》由喜欢在草原狂奔的牛所编写的穿越重生类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李子枫张翠花,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穿越70年代,成了东北地区一个普通糙汉。家徒四壁,缺衣少食,想要挨过冬天,难上加难。为了吃饱饭,他上山打猎,砍柴,修屋子。日子一点一点过起来,人人羡慕。不少村民都想把女儿嫁给他。更有女知青,问他要不要媳妇。他:“要啊!但想嫁给我的人有点多,你得排队。”至于考察到什么时候,他也不确定。...
见好就收。今晚的收获已经够大了,再贪容易出事。
他没按原路返回,而是往西边绕了一段,找到一条还没封冻的山溪。溪水从石缝里淌出来,在月光下泛着银白色的波纹,水面上冒着薄薄的白汽。他在溪边蹲下来,从空间里拖出一头百十来斤的黄毛小野猪,又掏出刀,准备就地清理一下——内脏去掉,血放干净,既能减轻分量,也能掩人耳目。回去路上万一撞见人,肩上扛一头小野猪跟扛一窝野猪,引起的麻烦完全是两个量级。
刀尖从猪肚子划下去,热腾腾的内脏哗啦一下涌出来,在冰凉的溪水里冒起一团白汽。他手法生疏了些,但胜在手上力气足,该割断的筋络一刀下去绝不用第二下。猪肚留着,这东西洗干净了爆炒或者炖酸菜都是好东西。其余的心肝肺肠子什么的,他随手挂在了溪边老榆树的枝杈上——不是糟践东西,是老猎户的规矩。原身小时候听说过,进山打了大牲口,吃不完的下水挂上树,是给山神爷的回礼,也是给山里其他活物留口吃食。山神爷收了礼,下回进山才不空手。
清理完大小八只野猪,他把肉收回空间,又捧起溪水把脸上脖子上的血污搓干净。冰水扎得皮肤发紧,但脑子越发清明了。身上的血味洗掉了大半,他又从褡裢里扯出备用的破褂子换上,把沾了猪血的旧褂子团了团塞进空间。拾掇利索了,才扛着一头清理好的小野猪往山外走。
走了不到二里地,刚翻过一道矮岗,李子枫忽然顿住了脚步。
一阵异样的声音顺着夜风飘进他耳朵里。
那声音不大,但在这寂静的山林里格外清晰——像是两头野牲口缠在一起发出的哼哼唧唧,又有点像娘们压在嗓子眼里的呜咽。节奏一快一慢的,中间还夹着粗重的喘气声和偶尔一两句含含糊糊的人话。
李子枫皱了皱眉。这什么牲口?大冷的天,十月末都快入冬了,这种时候还有兴致做这个?
他先把肩上那几十斤的小野猪轻轻放在地上——这玩意儿扛着不方便悄摸靠近。然后把土**从空间里取出来,拉开枪栓检查了一下,推了一颗子弹进膛。打大泡卵子用了一发,剩下九发还安安稳稳地躺在铁盒里。一切就绪,他才压低身形,踩着松针和软土悄无声息地朝声音来源摸过去。
翻过一道满是枯草的小土坡,拨开面前一丛密密匝匝的榛子棵,他探头往下一看——
整个人愣在了原地。
这哪是什么野牲口。
土坡下面的背风洼里铺着一张旧皮子,上头躺着两个人。皮子上仰面朝天的是生产队马队长马长贵,那张白天在黄豆地里吆五喝六的嘴此刻大张着,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而在他身上摇曳生姿的那个女人,李子枫一眼就认出来了。
一件碎花短袄敞着怀,月光底下白花花一片晃得人眼晕。这女人生了一张俏丽的瓜子脸,三十出头,眉眼间自带三分风流,皮肤在屯子里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白净。她两只手撑着马长贵的胸口,腰肢上下翻飞,碎花短袄的下摆随着动作一掀一掀的,脖子里发出软绵绵的哼哼声。
张秀娥,柳树屯的俏寡妇。
李子枫蹲在榛子树后面,喉结不由自主地滚了一下。他在老柳树底下跟刘晓雅亲热了一番,那股邪火本来就还没全消下去,此刻看着眼前这副活春宫,浑身的血像是被人点了一把火,从脚底板一路烧到天灵盖。他赶紧在心里头默念——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念了四五遍,那股邪火才勉强被压了下去。
他定了定神,脑子开始转了。
张秀娥这个人在柳树屯属于风云人物,连原身那个闷葫芦都听过她不少八卦。
这女人也是命苦,十六岁就被自己的亲叔叔骗了身子,后来就鬼混在一起,被同村人发现之后名声彻底臭了。
家里人为了遮丑,匆匆把她嫁到了柳树屯,嫁的是一个四十岁的跛脚老光棍刘老汉。
好在刘老汉倒也没嫌弃她,家里虽然不富裕,但吃喝不愁,对她也算厚道。两人过了一年多,还生了个女儿。
可惜造化弄人——刘老汉上山采菌子的时候撞上了野猪,本就跛了的腿哪里跑得掉,被野猪拱了个正着,村里人发现的时候人早就没了气。
就这样,张秀娥二十出头就守了寡,带着两岁的女儿一个人过活。
她名声虽然不好,但凭着一张俏脸蛋,这些年来上门说亲的倒也不少——有隔壁屯子的老光棍,有柳树屯死了老婆的鳏夫,甚至还有城里来的货郎想带她走。可奇怪的是她一个都没答应,就这么守着女儿过了十来年。
现在看来,原来是有生产队长在背后接济着。
马长贵这人李子枫是打过交道的——白天在黄豆地里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最后杀猪菜的事也是他拍板定的。这人算不上坏,但绝对是个老油条,在柳树屯当了七八年队长,上上下下都让他摆弄得明明白白。他有老婆也有孩子,大儿子都二十了,在公社当通讯员。按理说这样的人不该犯这种错误,但男人这点事,谁又说得准。
眼前这一幕要是让屯里人知道了,马长贵的队长帽子当场就得摘,张秀娥也别想在柳树屯待下去了。
说白了,这是两颗定时炸弹,但落在李子枫手里——那就是一把能打开不少门的钥匙。
李子枫悄无声息地往后退了半步,脑子里飞快地盘算着。
没有急着现身,也没有咳嗽打断,就那么安安静静地蹲在榛子树后面等着。这个时候冲出去跟两个野鸳鸯打照面,尴尬不说,对方脑子一热说不定还会出什么昏招。不如等他们完事了,挑一个最合适的时机出现。
没多久,皮子上的动静渐渐平息了。张秀娥趴在马长贵胸口上喘着气,马长贵一只手搂着她的腰,另一只手摸出旱烟卷叼上,划了根火柴点着了,深深吸了一口。
两个人嘀嘀咕咕说着什么体己话,但距离远,李子枫也没听清。
又过了片刻,两个人开始窸窸窣窣地穿衣服。李子枫知道时机到了。
他故意往后退了几步,然后加重了步子往坡下走,柴刀在腰后磕得叮当响,一边走还一边大声自言自语:“这小母野猪跑哪去了?刚还听见动静来着……”声音足够让下头那两个人听见,但又不像是故意扯着嗓子喊,就像一个刚从山里打完猎回来的人在那儿自顾自地叨叨。
背风洼里霎时间静了下来。
一阵慌乱急促的窸窣声过后,张秀娥尖细的嗓音压低了在问:“谁?!谁在上面?”声音里全是慌张,还带着一丝没退干净的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