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李一长的小说叫《沈念陆之珩程屿》,它的作者是他的白月光重返十八岁最新写的一本言情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三第二天,沈念在公司楼下的咖啡厅见到了程屿。他坐在靠窗的位置,面前摆着两杯咖啡和一块提拉米苏。看到她进来,立刻站起来挥手:“念念,这里!”沈念走过去,在他对面坐下,看着他肿起来的脚踝皱了皱眉:“你这是怎么了?”程屿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昨晚跑太急,在小区门口摔了一跤。没事,就崴了一下。”“傻子。”沈念......
一沈念打死也没想到,自己会有把验孕棒怼到前男友脸上的这一天。更没想到的是,
此刻这个站在她两万一月的单身公寓里、一脸晦气的男人,
竟然是她曾经跪在地上求都求不来的初恋——陆之珩。时间倒回十分钟前。
沈念刚从公司加班回来,踢掉十厘米的细高跟,光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
顺手把LV包包扔在沙发上。这套八十平的小公寓是她用去年年终奖付的首付,位置不错,
推窗能看到国贸的灯光。她打开冰箱,拿出一瓶冰水,正准备卸妆,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是一个她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亮起的名字:陆之珩。沈念盯着那三个字看了五秒,
接通,语气淡得像白开水:“喂。”“念念,是我。”那边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柔,
带着点疲惫的沙哑,“我在你楼下,能上来坐坐吗?”念念。沈念捏着水瓶的手紧了紧。
七年了,这个称呼从她二十岁听到二十七岁,从甜蜜听到恶心,从期待听到麻木。
“有什么事就在电话里说吧。”她走到窗边,果然看到楼下停着那辆熟悉的黑色保时捷。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再开口时,陆之珩的声音带上了一丝祈求:“林薇走了。
她说……和我在一起太累了。念念,我想见你。”沈念差点笑出声。林薇,
那个他口中“柔弱不能自理”的白月光,那个让他心甘情愿把自己当备胎七年的女人,
终于走了?“所以呢?”沈念的声音依旧平静,“她走了,你想起我了?”“念念,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但这些年我心里……”“上来吧。”沈念突然打断他,“1602,
密码是880315。”她挂断电话,嘴角勾起一抹冷笑。880315,陆之珩的生日。
这个密码她用了七年,连银行卡密码都是这个。即使分手半年了,
她也没改——不是因为还爱,只是因为懒。三分钟后,门铃响了。沈念打开门,
看着门口的男人。三十岁的陆之珩比二十岁时更好看了,眉宇间多了几分成熟男人的沉稳,
一身高定西装衬得他宽肩窄腰。只是此刻他的眼睛里带着红血丝,下巴上有青色的胡茬,
看起来狼狈又可怜。“进来吧。”沈念转身进屋,没给他拿拖鞋,“随便踩。
”陆之珩跟进来,目光扫过这个装修精致的公寓,最后落在沈念身上。
她穿着一件普通的白色家居T恤,下身是一条灰色瑜伽裤,露出一截白皙的脚踝。
长发随意挽在脑后,几缕碎发垂在耳边。明明是这么随意的打扮,却让他移不开眼。
以前的沈念,在他面前永远是小心翼翼的——妆容要精致,说话要温柔,生怕惹他不高兴。
现在的她,眉宇间带着一种他从未见过的慵懒和笃定,像一只餍足的猫。“喝水自己倒。
”沈念在沙发上坐下,翘起二郎腿,“说吧,找我什么事。”陆之珩在她对面坐下,
双手交握,沉默了很久才开口:“林薇走了,她说……她说我不够爱她,她说我心里有别人。
”“哦。”沈念点点头,“那你心里有谁?”“你。”陆之珩抬起头,眼神真挚得像个少年,
“念念,这些年我才发现,我最爱的人其实是你。只是当时太年轻,不懂珍惜……”“打住。
”沈念抬手制止他,“陆之珩,这些话你七年前就该说。现在说,晚了。”“不晚。
”陆之珩突然起身,走到她面前蹲下,仰头看着她,“念念,我知道我**,你给我个机会,
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我保证会对你好,我们结婚,
你想要什么样的婚礼都行……”沈念低头看着他。这个角度很奇妙。以前她总是仰望他,
仰得脖子都酸了,他却不曾低头看她一眼。现在换他仰望自己了,原来这个视角,
看到的东西这么清楚。清楚到他眼里的那点不甘、那点算计、那点“退而求其次”的勉强,
一览无余。“陆之珩。”她轻声开口,“你是不是觉得,只要你说一句爱我,
我就应该感激涕零地扑进你怀里?”陆之珩愣住了。“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七年非你不可,
离开你活不下去?”“念念,我不是这个意思……”“那你是什么意思?
”沈念的声音突然拔高,“林薇把你甩了,你想起我了?你当我是什么?备胎?回收站?
还是你陆大少爷的托底方案?”陆之珩的脸色白了白。沈念站起身,
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知道这半年我是怎么过的吗?我每天加班到凌晨两点,
用工作麻痹自己。我瘦了十五斤,得了胃病,有三次差点晕倒在地铁里。但这些,
我都熬过来了。”她的眼眶有些红,但眼泪始终没有掉下来:“因为我知道,
只要熬过这段日子,我就再也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活着。我可以买自己想买的东西,
去自己想去的地方,爱自己想爱的人。”“陆之珩,我谢谢你。谢谢你当初不要我,
才让我有机会变成现在的自己。”陆之珩站起来,想去拉她的手:“念念,我错了,
我真的知道错了……”“你不知道。”沈念后退一步,从茶几下面的抽屉里拿出一样东西,
怼到他面前。那是一根验孕棒。两道杠。陆之珩的瞳孔骤然收缩:“你……你怀孕了?谁的?
”沈念看着他脸上那一瞬间闪过的慌乱、嫉妒和不可置信,突然觉得特别没意思。“别紧张。
”她把验孕棒扔进垃圾桶,“不是你的。我们分手半年了,我还没那么长情。
”陆之珩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你……你有别人了?”“怎么,只许你白月光朱砂痣,
不许我另觅良人?”沈念笑了,“陆之珩,你我早就结束了。
从你为了林薇的一个电话把我扔在暴雨里的那天起,就结束了。”她走到门口,
打开门:“请吧,陆先生。我男朋友一会儿要过来,看到你在这儿,不太好。
”陆之珩站在客厅中央,拳头攥紧又松开,松开又攥紧。最后,他沉默地走向门口。
在经过沈念身边时,他停了一下,声音低哑:“念念,如果我当初选的是你,
现在会不一样吗?”沈念没有回答。门在他身后关上。她背靠着门,慢慢滑坐在地上,
把脸埋进膝盖里。肩膀轻轻颤抖,但始终没有发出声音。三分钟后,她抬起头,
脸上干干净净的,没有泪痕。她拿起手机,拨出一个号码。那边很快接通,
传来一个温柔带笑的男声:“怎么了?不是说今晚要早睡吗?”“程屿。
”沈念的声音有点闷,“你上次说的求婚,还作数吗?”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随即响起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像是撞翻了什么东西。“沈念!你你你……你等着!
我马上过来!不,我飞过来!你千万别反悔!”沈念被他的反应逗笑了,眼眶却有些发酸。
程屿,她现在的男朋友。比她小三岁,是个画画的,没什么钱,但笑起来眼睛亮亮的,
像装着星星。他会为了给她买一杯她想喝的奶茶,穿越大半个城市;会在她加班到深夜时,
默默在楼下等她,只为了送她回家;会在她偶尔流露出脆弱时,什么都不问,
只是轻轻抱住她,说“我在”。和陆之珩在一起七年,她学会的是小心翼翼、委曲求全。
和程屿在一起半年,她学会的是被爱、被珍惜、被捧在手心。原来被爱的感觉是这样的。
原来她也可以被人这样爱着。挂了电话,沈念从地上站起来,走到窗边。
夜风从半开的窗户吹进来,带着初夏的暖意。远处国贸的灯光明明灭灭,
像这座城市永不熄灭的欲望。她的目光落在垃圾桶里的验孕棒上。两道杠,是真的。
孩子是程屿的,也是真的。但她刚才对陆之珩说的那些话,却并不完全是真的——至少,
她没有自己表现出的那么释然。毕竟爱了七年,恨了半年,这些刻在骨头里的痕迹,
怎么可能说抹掉就抹掉?只是她再也不会让任何人看到自己的软弱了。手机震了一下,
是程屿发来的消息:【我出门了!跑着去的!等我!
图片】图片是一张他穿着拖鞋在小区狂奔的**,脸都糊了,头发被风吹得东倒西歪,
但笑得像个傻子。沈念看着那张照片,嘴角不自觉地弯起来。笑着笑着,
眼泪却毫无征兆地滑了下来。二与此同时,城市的另一个角落。陆之珩坐在车里,
没有发动引擎。他点了根烟,看着烟雾在车窗上弥漫,眼神晦暗不明。手机屏幕亮着,
停留在微信聊天界面。上面是林薇发来的最后一条消息:【之珩,我走了。这些年谢谢你。
但你知道的,我从来没爱过你。对不起。】他没回。不是不想回,是无话可说。六年。
从二十岁到二十六岁,他追了林薇六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她想要天上的星星,他绝不给月亮。她一句“心情不好”,他能连夜从国外飞回来。
可到头来,她走了。走之前,她说:“陆之珩,你很好,但你不懂我。”不懂她。
这句话像一把刀,扎在他心口。他不懂她?那谁懂她?
那个只会弹吉他哄她开心、连房租都付不起的流浪歌手吗?烟燃到尽头,烫了他的手指。
他把烟头按灭,发动了车子。车子漫无目的地开着,等回过神时,
已经停在了一栋老旧居民楼下。这里是他和沈念曾经租住过的地方。四十平的开间,
月租两千三,墙皮会往下掉渣,冬天漏风夏天漏雨。但那时候,每次他加班回来,无论多晚,
楼道里都会亮着一盏灯。那是沈念特意跟房东商量、自己掏钱装的声控灯,
就为了他走夜路不害怕。推开门,屋里永远有热饭热菜,沈念会笑着迎上来,接过他的包,
问他累不累。他那时候觉得理所当然。他甚至觉得烦——每天都是那几张菜,
每天都是那几句话,每天都是那张没有变化的笑脸。他想要的是林薇那样的女人,
神秘、优雅、若即若离,像风一样抓不住,让人心痒。而不是沈念这样,一眼就能看到底,
像白开水一样寡淡无味。所以当林薇第一次主动约他喝咖啡时,他几乎没有犹豫。
后来的事情,就像所有狗血的情节一样——他开始频繁“加班”,开始对沈念不耐烦,
开始把她的关心当成束缚。沈念问他是不是有心事,他说“你烦不烦”。
沈念问他怎么这么晚回来,他说“你能不能给我点空间”。
沈念哭着问他是不是喜欢上别人了,他说“你想多了”。直到那天晚上,
他和林薇在电影院看电影,沈念打来电话。电话里她的声音很急:“之珩,你在哪?
我爸突然晕倒了,我要赶回老家,你能来送我去车站吗?
我打不到车……”他看了眼身边的林薇,压低声音说:“我在开会,你自己想办法。
”挂了电话,林薇问他:“谁啊?”“推销的。”那部电影讲的是什么,他完全不记得了。
只记得散场后掏出手机,看到三十七个未接来电,和一条短信:【我坐上火车了,别担心。
】第二天,沈念回来了。她没问他昨晚去哪了,也没再提父亲住院的事。只是从那天起,
她开始变了。不再每天晚上问他回不回来吃饭,不再等他等到深夜,
不再用那种亮晶晶的眼神看着他。他一开始没在意,甚至觉得松了口气——终于清净了。
直到半年后,她搬走了。搬走那天,她什么都没拿,
只带走了几件换洗衣服和一台笔记本电脑。他下班回来,看到空了一半的衣柜和桌上的钥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