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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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我,一个二十一世纪资深宅女,穿成了一本年代文里下场凄惨的资本家大**。

原身全家被打倒,她被下放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偏远山村“接受改造”。穿来的第一天,

脸上就挨了重重一巴掌,

村里的革委会主任王富贵唾沫横飞地指着我的鼻子骂:“还当自己是千金**呢?

给我滚下地干活去!再敢偷懒,饭都没得吃!”我捂着**辣的脸,看着四周的荒山、破屋,

和一张张面黄肌瘦、眼神或麻木或鄙夷的脸,脑子嗡嗡作响。然后,

我发现了手腕上那个别人看不见的翡翠玉镯。指尖轻轻一碰,

一个声音在脑海中炸开——【“家园”空间已激活,绑定宿主陆笙。】意识沉入,

我差点被眼前的景象惊掉下巴。空间里,

堆积如山的物资几乎要闪瞎我的眼:十万斤精米白面、三千匹棉布绸缎、五百两灿灿金条,

甚至还有一套闪着金属光泽的现代农业工具。这是原身那个深谋远虑的资本家老爹,

在出事前为她准备的最后退路。我深吸一口气,心脏狂跳。在这个饿死人是常态的七零年代,

有粮,就有命。但怎么把这些要命的粮食拿出来,又不让我自己先要了命,

这才是最大的问题。1.“啪!”一记响亮的耳光,将我彻底打懵了。脸颊**辣地疼,

耳边是男人粗鄙的咒骂:“资本家的**就是不一样,娇生惯养,

让你下地挣个工分跟要你命似的!我告诉你陆笙,到了我们红旗村,是龙你得盘着,

是虎你得卧着!”我捂着脸,抬起头,对上了一张油光满面、眼露贪婪的脸。

他就是村里的革委会主任,王富贵。周围的村民围成一圈,交头接耳,指指点点,

眼神里混杂着好奇、鄙夷,还有一丝隐秘的幸灾乐祸。“看她那细皮嫩肉的样,

哪是干活的料。”“城里来的大**,听说家里金山银山呢!”“金山银山又怎么样?

现在还不是跟我们一样刨土疙瘩。”我咬着牙,把涌到嘴边的反驳咽了回去。我是陆笙,

一个刚通宵看完这本年代文,第二天就穿成了书中同名炮灰的倒霉蛋。原主陆笙,

资本家的大**,在全家被清算后,被下放到这个全国最穷的山村之一——红旗村。

她受不了这种屈辱和劳累,在来到村子的第三天,就一头撞死在了她被分配到的破茅屋里。

然后,我就来了。现在,是我来到这里的第一个白天。“还愣着干什么?!

”王富贵见我不说话,以为我被吓住了,更加得意,“拿上锄头,去西边那块地开荒!

今天挣不到五个工分,晚饭别想吃了!”一个脏兮兮的小孩,

把一把比我还高的、满是豁口的锄头塞到我手里。我一个连瓶盖都拧不开的现代宅女,

此刻却要扛着这十几斤重的铁疙瘩去开荒。这简直是天方夜谭。2.我拖着沉重的步伐,

跟着大部队走向所谓的西边荒地。脚下的路坑坑洼洼,我的白球鞋很快就沾满了泥土,

变得灰不溜秋。身上的确良衬衫和卡其布裤子,是原主最后的体面,

却和周围灰扑扑的村民们格格不入,像个笑话。到了地方,一人分了一小块地,

就开始了漫长的劳作。我学着别人的样子,抡起锄头,使出吃奶的力气砸向地面。

“哐当”一声,锄头震得我虎口发麻,可地上只留下了一道浅浅的白印。这里的土地,

因为常年干旱,硬得跟石头一样。旁边的婶子看不下去了,好心提醒:“丫头,

你得用腰劲儿,光用胳膊不行。”我试着扭了扭我僵硬的腰,再次挥动锄头。

结果力气用错了方向,锄头没挖到地,反而差点砸到自己的脚。“哈哈哈!

”一阵不加掩饰的哄笑声从不远处传来。村里几个游手好闲的二流子,正靠在田埂上,

像看猴戏一样看着我。“王主任,你看那资本家**,连锄头都不会使,笑死人了!

”王富贵的脸拉得老长,他大步走过来,一把夺过我手里的锄头,

恨铁不成钢地骂道:“废物!真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我们无产阶级吃的粮食,

就是被你们这种寄生虫白白浪费的!”我的脸一阵红一阵白,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

像个被公开审判的罪人。就在这时,一个冷峻的男声响起。“王主任,她是刚来的知青,

城里人,没干过农活也正常。”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不容置喙的力量。我循声望去,

只见一个身形高大挺拔的男人,正从田埂的另一头走过来。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军装,

五官轮廓分明,眼神像深潭一样,平静无波。只是站在那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压迫感。

是他,书里的男主角,沈聿。村里唯一的复员军人,为人正直冷硬,

也是全村唯一一个没有对原主落井下石的人。王富贵显然有些忌惮他,脸上的横肉抽了抽,

语气却软了下来:“沈聿啊,你可别替她说话。思想改造,就是要从劳动开始!

她这种大**,就得好好磨磨她的性子!”沈聿的目光落在我通红的手掌上,

淡淡地说:“磨性子,不是要把人往死里磨。她手都起泡了,再这么下去,明天也下不了地。

”说完,他不再看王富贵,而是转向我,语气依然没什么温度:“你,去旁边拔草。

”那是一种命令的口吻,但我却莫名地感到了一丝安心。我如蒙大赦,赶紧丢下锄头,

跑到地边拔草去了。虽然拔草也累,但总比跟那块硬地死磕要强。我偷偷瞥了一眼沈聿,

他已经接过了我的那块地,正沉默而有力地挥动着锄头。他动作标准,每一锄下去,

都能翻起一大块土,效率高得吓人。夕阳西下,收工的钟声响起。我累得像条死狗,

拖着两条发软的腿往回走。路过沈聿身边时,他已经开垦出了一大片地,

而我连一小块地的草都没拔完。他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扛着锄头,径直走了。

我看着他挺拔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3.晚饭是集体去食堂领的。一人一勺红薯粥,

稀得能照出人影,里面飘着几根蔫了吧唧的野菜。我端着那个豁了口的搪瓷碗,

胃里饿得直叫唤,却怎么也咽不下去。这就是我来到这个时代的第一顿饭。

同屋的几个女知青,早就习惯了这样的伙食,端着碗吸溜吸溜喝得正香。其中一个叫李娟的,

看到我没动筷,阴阳怪气地说:“哟,陆大**是吃不惯我们这的粗茶淡饭吧?也是,

人家以前可是顿顿吃肉的。”另一个叫王小红的,是王富贵的侄女,立刻附和道:“娟儿姐,

你跟她废什么话。人家心里还想着当大**呢!指不定还等着谁来伺候她呢。”我没理她们,

默默地端着碗,走到角落里,一口一口地把那碗能当镜子用的粥喝了下去。不是因为它能吃,

而是因为我需要力气活下去。夜里,同屋的人都睡熟了,

此起彼伏的鼾声在小小的茅屋里回响。我饿得前胸贴后背,胃里像有只猫在抓。我睁着眼睛,

在黑暗中死死地盯着手腕上的玉镯。【家园空间】这四个字,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希望。

我小心翼翼地坐起来,确认所有人都睡得很沉,然后心念一动。【是否进入家园空间?

】【是。】下一秒,我感觉身体一轻,眼前的景象瞬间变了。破败的茅屋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巨大的、宛如现代化大仓库的空间。一排排的货架上,

整齐地码放着各种物资。大米、白面、豆油、罐头、腊肉……应有尽有。

我冲到一袋白面面前,贪婪地深吸了一口那属于现代文明的香气,眼泪差点掉下来。

我不敢多拿,只从一个打开的纸箱里,偷偷拿了两个白面馒头和一小瓶矿泉水。心念一动,

我又回到了那张冰冷的土炕上。一切都快得像一场梦。我躲在散发着霉味的被子里,

像只偷食的老鼠,狼吞虎咽地啃着手里的馒头。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馒头。松软、香甜,

带着麦子的清香。在这个年代,一个白面馒头,比金子还显眼。我不敢有丝毫浪费,

连掉在被子上的碎渣都小心翼翼地用舌头舔干净,然后把手在衣服上反复擦了三遍,

确定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才把那空空的矿泉水瓶,重新收回了空间。做完这一切,

我才终于感觉自己活了过来。有了这个空间,我就有了在这个时代安身立命的底气。

4.第二天,天不亮,我就被上工的哨子声吵醒了。有了昨晚两个馒头打底,

我的体力恢复了不少。走出茅屋,我一眼就看到了门口靠着一把锄头。

这把锄头和昨天那把完全不一样,锄刃被打磨得锃亮,木柄也光滑了许多,

一看就是被人精心修理过的。是谁?我的脑海里,瞬间闪过沈聿那张冷峻的脸。我拿起锄头,

果然比昨天那把顺手多了。到了地里,我发现自己的任务还是开荒。王富贵今天没来,

换了另一个人记工分。我学着沈聿昨天的样子,调整姿势,用上腰腹的力量,一锄头下去。

“噗嗤”一声,锄头轻松地没入了土里。虽然依旧很累,但比起昨天,

效率已经高了不止一倍。我一边干活,一边偷偷观察着周围。沈聿今天也在,

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他依旧是那副沉默寡言的样子,只顾着埋头干活,

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但我总觉得,有一道若有若无的视线,会偶尔落在我身上。

一整天下来,我累得腰都直不起来,但看着自己开垦出来的那一小块地,

心里却前所未有地踏实。收工的时候,我竟然挣到了六个工分。虽然不多,但至少,

我今天的晚饭有着落了。晚上,我领到了一碗比昨天稠一点的红薯粥,

还有一个黑乎乎的窝窝头。我吃得津津有味。回到茅屋,

李娟和王小红又开始了她们的冷嘲热讽。“哟,某些人今天可算出息了,挣了六个工分呢,

了不起啊。”“可不是嘛,看来是有人心疼,连锄头都给磨好了。就是不知道,

这殷勤是献给谁的呢?”她们的眼神,意有所指地瞟向窗外。我顺着她们的目光看去,

正好看见沈聿扛着锄头从我们屋前走过。我的心,猛地漏跳了一拍。

5.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我渐渐适应了这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为了不引人注目,我每天都跟大家一样吃食堂的红薯粥和窝窝头,只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

才敢偷偷从空间里拿点东西给自己加餐。一块压缩饼干,一根火腿肠,或者一个苹果,

都能让我开心很久。有了充足的营养补充,我的气色一天比一天好,干活也越来越有劲儿。

但这也给我带来了新的麻烦。“陆笙,你看看你,脸蛋红润得都能掐出水来了,

哪像是来改造的?倒像是来享福的!”王富贵堵在食堂门口,

一双小眼睛在我脸上滴溜溜地转,满是怀疑。“别人下地干活,一个个都瘦得脱了相,就你,

不瘦反胖,你是不是背着我们偷吃什么好东西了?”我心里一惊,

面上却不动声色:“王主任,您说笑了。我跟大家吃的一样,干的一样的活,

怎么会偷吃东西呢?”“那你说说,你这脸是怎么回事?”王富贵不依不饶。我低着头,

做出一副委屈的样子,小声说:“可能是……可能是因为我年轻,身体底子好吧。而且,

我每天都有认真劳动,大概是……劳动使人健康?”这个理由我自己都不信。

但王富贵竟然被我唬住了。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嘟囔了一句“歪理邪说”,暂时放过了我。

我知道,这只是暂时的。王富贵这种人,贪婪又多疑,迟早会把主意打到我身上。

我必须想个办法,既能改善自己的生活,又能不引起别人的怀疑。

我想到了空间里的那些物资。直接拿出来肯定不行,

但如果能找到一个合理的由头……我的目光,投向了村子后面的那片连绵不绝的大山。

书里提过,这片山里物产丰富,有草药,有野味,只是路不好走,一般人不敢深入。

这对我来说,简直是天赐的借口。6.我开始以“上山采野菜、挖草药”的名义,

隔三差五往山里跑。当然,我并不会真的去深山老林,只是在山脚下转一圈,

然后找个没人的地方,从空间里拿出一些东西。第一次,我从空间里拿了一小捆晒干的草药,

交给了村里的赤脚医生,孙爷爷。孙爷爷是个和善的老人,医术不错,就是缺医少药。

他看到我拿来的草药,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丫头,这是……这是黄芪?品相还这么好!

你从哪弄来的?”我按照早就想好的说辞:“就在后山采的。我以前在家的时候,

跟一个老中医认过几天草药。”孙爷爷拿着黄芪,如获至宝:“这后山我们都采了多少年了,

怎么没发现还有这好东西?丫头你可真是个福星!”有了第一次的成功,

我的胆子也大了起来。我开始“采”各种各样的草药,

人参、灵芝、当归……虽然每次量都不多,但都恰好是孙爷爷最需要的。作为交换,

孙爷爷会分我一些工分,还会教我一些基本的药理知识。后来,我又用同样的办法,

“打”到了一只野鸡。我把野鸡交给食堂,换了整整二十个工分。那天晚上,

全村人的晚饭里,都多了一块香喷喷的鸡肉。我分到的那块最大,

是食堂大师傅特意留给我的。吃着那来之不易的鸡肉,我第一次在这个陌生的时代,

感受到了被接纳的温暖。当然,这一切都瞒不过王小红和李娟的眼睛。“切,

不就是走了狗屎运,采了点破草药,打了只野鸡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就是,

说不定是跟哪个野男人在山里鬼混呢!”她们的酸话,我只当是耳旁风。真正让我上心的,

是沈聿的态度。他好像也察觉到了我的变化,但和别人不同,他从不多问,

只是每次我从山上下来,他都会不远不近地跟在我身后,直到我安全回到知青点。我知道,

这是他在用他的方式保护我。这个外表冷硬的男人,其实有着一颗最柔软的心。

7.除了上山“寻宝”,我还把主意打到了我的自留地上。作为知青,

我分到了一小块自留地,可以种点自己想吃的东西。

村里人都在地里种了红薯、土豆这些耐旱又高产的作物。

我却偷偷从空间里拿出了优良的蔬菜种子。

青菜、番茄、黄瓜……这些在当时看来无比金贵的蔬菜,被我小心翼翼地种在了我的地里。

我还从空间里弄了一些稀释过的灵泉水来浇灌。没过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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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穿成了资本家大小姐,成了全村最有钱的人
金梧栖小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