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给了全村最凶的杀猪匠。新婚夜,他提着滴血的杀猪刀闯进洞房。
全村人都以为我会被吓跑。但他们不知道,我在上一个世界里,亲手杀过三个男人。
而眼前这个凶神恶煞的男人,前世为了找我,屠了整整一座城。
第一章重生林笙睁开眼的时候,闻到了猪血的味道。
浓烈的、腥甜的、黏在喉咙里化不开的血腥气,混着劣质白酒和旱烟的呛人味道,
一股脑涌进鼻腔。她盯着头顶发黑的房梁,愣了整整三秒钟。这根房梁她太熟悉了。
右边第三根椽子是歪的,上面挂着一串去年冬天晾的干辣椒,被烟火熏得发黑,
像一排干瘪的心脏。这是她从小住到大的房子。不,应该说,
这是她上一世从小住到大的房子。林笙猛地坐起来,动作太大,撞到了旁边的小木桌。
桌上的粗瓷碗晃了晃,半碗凉水泼出来,洇湿了桌面上的红双喜字。红双喜。
她的目光落在那个剪得歪歪扭扭的喜字上,瞳孔骤然收缩。她想起来了。
今天是1987年农历三月初六,她嫁给沈屠夫的日子。准确地说,
是她被嫁给沈屠夫的日子。上一世的记忆像开了闸的洪水,
汹涌着灌进脑海——父亲林老六赌输了钱,拿她抵了八百块的债。债主不是沈屠夫,
是镇上开**的刘麻子。刘麻子又把她转手“卖”给了沈屠夫,
说沈屠夫三十岁了还没娶上媳妇,正好缺个暖床的。八百块。一头猪的价钱。上一世,
她在沈屠夫家待了四个月,然后跑了。她记得很清楚,那天是七月十四,鬼节。
沈屠夫出门杀猪,她翻过后院的矮墙,踩着猪圈的石槽,跳进了后山的野林子。
她跑了三天三夜,脚底板磨得血肉模糊,终于跑到镇上,坐上了去县城的拖拉机。后来呢?
后来她去了深圳,进了电子厂,嫁给了一个湖南男人,生了一个女儿。再后来,
男人喝酒打人,她忍了五年,终于在一个雨夜,把安眠药碾碎了拌进红烧肉里。
那是她杀的第一个人。然后是第二个——一个骗了她所有积蓄的皮包公司老板。
第三个——一个试图对她女儿动手的邻居。她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但警察还是找上了门。
审判、死刑、一颗子弹。再睁眼,就回到了这里。林笙低头看自己的手。十八岁的手。
指节细瘦,指甲缝里还有洗不掉的猪草渍,掌心有几块薄茧,是常年割猪草磨出来的。
没有皱纹,没有老态,干干净净的一双小姑娘的手。但这双手,杀过三个人。
她慢慢攥紧了拳头,指节泛白。“笙丫头!死丫头你磨蹭啥呢!
”门外传来母亲王秀英尖利的嗓音,“沈屠夫马上来接亲了!你衣裳换好了没!”接亲。
林笙嘴角微微抽了一下。上一世她听到这两个字,吓得浑身发抖,躲在床底下不肯出来,
被王秀英拿着扫帚抽出来的。这一世——她深吸一口气,从床上下来,
光脚踩在冰凉的土地上。泥土的触感从脚底传上来,粗粝、真实,
带着一股潮湿的、属于八十年代的气息。她走到墙角那面破了角的镜子前,看见了自己的脸。
瘦,黑,颧骨有点高,眉毛浓得像两把小刷子。一双眼睛倒是又黑又亮,
像两颗浸了水的黑石子,但眼神里没有十八岁姑娘该有的水灵和怯懦,
只有一种历经生死之后的、沉甸甸的平静。镜子里的人看着她,她看着镜子里的人。“行。
”她对自己说,声音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那就再活一次。
”第二章沈屠夫沈屠夫叫沈默。这个名字和他本人完全对不上——他一点都不沉默。
上一世林笙第一次见他,是在村口的大槐树下。他赶着一头猪从镇上回来,猪不听话,
他就骂,骂得很难听,什么“夯货”“蠢材”“再跑老子今晚就放你的血”,
嗓门大得半个村子都能听见。林笙缩在树后面看他。一米八几的个子,壮得像一堵墙,
脸上横着一条疤,从左眉梢一直划到太阳穴,是早年杀猪时被猪踢了一刀留下的。
穿着一件油腻腻的蓝布褂子,袖口卷到小臂,露出结实得像铁铸一样的前臂。
他看起来不像个杀猪匠,倒像个土匪。村里人都怕他。不光因为他长得凶,
还因为他杀猪的手法太利落——一刀下去,猪连叫都来不及叫,血就哗哗地喷出来,
干净、精准、毫不拖泥带水。有人私下说,沈屠夫这个人,心是冷的。
上一世林笙怕他怕得要死。新婚夜她缩在床角,抖得像筛糠,沈屠夫在外面喝了一夜酒,
根本没进屋。第二天早上她推开门,看见他坐在院子里磨刀,
面前摆着一把杀猪刀、一把剔骨刀、一把刮毛刀,三把刀磨得雪亮,映着天光,白惨惨的。
她当时就哭了。现在想起来,林笙只想笑。三把刀就吓哭了?她在深圳那个出租屋里,
往红烧肉里拌安眠药的时候,手都没抖一下。“笙丫头!听见没有!”王秀英又在外面吼,
“沈屠夫到村口了!你赶紧的!”林笙慢条斯理地拿起床上的红棉袄,抖开,套上。
棉袄是借的,大了两号,袖子长出一截,领口磨得起了毛球。红也不是正红,
是那种洗了很多遍的、发白的粉红,像褪了色的猪血。她把扣子一颗一颗系好,
弯腰穿上那双大了半号的布鞋,推开门。院子里站着七八个人,都是村里的邻居,
脸上挂着那种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笑。王秀英站在最前面,手里攥着一块皱巴巴的红手帕,
假惺惺地抹眼泪。“我的儿啊,娘舍不得你啊——”林笙看了她一眼。上一世她也哭了,
哭得撕心裂肺,跪在地上求王秀英别把她嫁过去。王秀英一脚踹开她,骂了句“赔钱货”。
这一世她没哭。她只是平静地走过王秀英身边,低声说了句:“娘,别演了,
八百块够你还一阵子了。”王秀英的哭声卡在嗓子里,脸上的表情僵得像冻住的猪油。
院门口传来一阵骚动。“来了来了!沈屠夫来了!”林笙抬起头,看见了那个男人。
沈默站在院门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和上一世一模一样。他手里没拿刀,
但腰间别着一把——杀猪刀,装在牛皮刀鞘里,刀柄露在外面,被磨得油光水滑。
他站在阳光下,影子又宽又厚,把半个院门都挡住了。村里人自动让开一条路,
没人敢靠他太近。沈默的目光越过所有人,直直地落在林笙身上。那目光很沉,
像一块石头扔进了深水里,没有声响,但能感觉到那股分量。
他打量她——不是打量货物的那种打量,而是一种……林笙说不上来,
像是一个人站在悬崖边上,往下看了一眼,然后决定跳。“走吧。”他说。就两个字,
声音粗粝,像砂纸磨过木头。上一世的林笙听到这两个字,腿都软了,
是被王秀英推着走出院门的。这一世,她点了点头,抬脚就走。经过沈默身边的时候,
她闻到了他身上的味道——猪血、铁锈、劣质肥皂,还有一股很淡的、属于男人的热气。
她没躲。沈默似乎微微愣了一下,但很快恢复如常,转身跟上她的步子。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村道上,中间隔了半步的距离。村里人在后面指指点点,
说什么的都有——“这丫头怕是被吓傻了,连哭都不会哭了。”“沈屠夫那个长相,
哪个姑娘看了不害怕?”“林老六也是造孽,把亲生闺女往火坑里推。”林笙听见了,
但什么都没说。她低着头走路,看着脚下的黄土路,看着路边疯长的狗尾巴草,
看着远处山脊上慢悠悠转动的风车。一切都很熟悉。熟悉得像一场做过的梦。
她忽然想起一个细节——上一世她逃跑的那个晚上,
翻墙的时候不小心踢翻了猪圈里的一个瓦盆。沈屠夫在屋里喊了一声:“谁?”她僵在墙头,
心跳得像擂鼓。但沈屠夫没追出来。他只是喊了那么一声,然后就没了动静。像是不在意,
又像是故意的。林笙摇了摇头,把这个念头甩出去。她不能心软。上一世她跑了,
这一世也一样。沈屠夫再怎么样,也不过是个杀猪的粗人,
和她上一世杀过的那些男人没什么不同。不,有不同。那些男人该死。
沈屠夫——她咬了咬嘴唇。沈屠夫不欠她的。第三章洞房沈屠夫的家在村西头,靠着山脚。
三间土坯房,一个院子,院墙是用石头垒的,不到胸口高,上面长满了青苔。
院子左边是猪圈,里面空着,但地上还残留着猪毛和血渍,
散发着一股经年累月积下来的腥臭。右边搭了个棚子,棚子下面支着一口大铁锅,
是烫猪毛用的。锅沿上结了厚厚一层黑垢,像生了锈的火山口。堂屋的门开着,
里面摆了一张八仙桌,桌上放着两碟花生米、一盘切好的卤猪头肉、一瓶劣质白酒。
沈默走进堂屋,把腰间的杀猪刀解下来,挂在门后的钉子上。然后他拉开椅子坐下,
倒了一杯白酒,仰头灌了下去。“你饿不饿?”他问,没看她。“不饿。
”“那你去里屋歇着。”林笙站着没动。她看着沈默的背影——宽厚的肩膀,微微佝偻的背,
后颈上有一道旧疤,被衣领遮住了一半。他倒酒的手很稳,但指节粗大,骨节突出,
虎口处有一层厚厚的老茧,是常年握刀磨出来的。这个男人三十岁了。在那个年代的农村,
三十岁没娶上媳妇,要么是穷,要么是丑,要么是名声不好。沈默三样全占。“我有话问你。
”林笙忽然开口。沈默的手顿了一下,酒杯停在嘴边。“问。”“八百块,
你给了刘麻子多少?”沈默转过头看她。他的眼睛很黑,黑得有点过分,像两口枯井,
里面什么都没有,又像什么都有。“五百。”他说。“剩下的三百呢?”“刘麻子拿了两百,
林老六拿了一百。”林笙点了点头。和她上一世打听到的差不多。“你为什么要买个媳妇?
”她问。沈默沉默了一会儿。窗外有风灌进来,吹得门后的杀猪刀轻轻晃了一下,
刀柄磕在墙上,发出一声闷响。“三十了,”他说,“该有个家了。”“你买我回来,
是为了传宗接代?”沈默看了她一眼。那一眼里没什么欲望,
倒是有一种很奇怪的、近乎怜悯的东西。“你才十八,”他说,“不急。”然后他转回去,
继续喝酒。林笙站在堂屋中间,忽然觉得有点恍惚。上一世她也是站在这个位置,
问了同样的问题,但沈默的回答不一样。上一世他说的是:“买了就买了,哪那么多废话。
”是她的记忆出了问题,还是——“去睡吧。”沈默打断她的思绪,“床单是新换的,
被褥也是。”林笙没再说什么,转身走进了里屋。里屋不大,一张木板床,一张桌子,
一个衣柜。床上的被褥确实是新的——大红色棉布面,里面絮的是新棉花,摸上去蓬松柔软。
枕头上绣着一对鸳鸯,针脚粗糙,鸳鸯绣得像两只鸭子,但能看出来绣的人很用心。
林笙坐在床边,慢慢躺下去。被子盖在身上,有一股淡淡的皂角味,
混着阳光晒过的干燥气息。和这间屋子里的其他东西都不一样——没有猪血味,没有腥臭味,
干干净净的,像一个小心翼翼的、笨拙的示好。她闭上眼睛。
外面传来沈默喝酒的声音——倒酒,仰头,放下杯子。倒酒,仰头,放下杯子。
机械地重复着,像一台上了发条的钟。不知过了多久,声音停了。然后是脚步声,很重,
踩在地上发出闷响,一步步朝里屋走来。林笙的呼吸没有变。她不害怕。
上一世她在这间屋子里住了四个月,沈默从来没有碰过她。一次都没有。
脚步声在门口停住了。她听见沈默粗重的呼吸声,带着酒气,隔着一道门板传过来。
他站在那里,很久没动,像一尊石像。然后,她听见了一个声音。很轻,很低,
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门里面的人听——“别怕。”就两个字。
和白天在院门口说的一样,粗粝、沙哑,但这次多了点什么东西。林笙说不上来,
只觉得心脏被什么东西轻轻揪了一下。脚步声远了。沈默回了堂屋,关上了门。
林笙睁开眼睛,盯着头顶的房梁。这间屋子的房梁比堂屋的整齐,没有歪的椽子,
也没有挂干辣椒。干干净净的,像新的一样。她忽然想起一件事。
上一世她在这间屋子里住了四个月,从来没有注意过房梁。她每天都缩在床上发抖,
等着沈默进来,但沈默从来没进来过。现在她知道了。这间屋子是沈默特意收拾过的。
新被褥、新床单、干净的房梁、擦过的桌子。他甚至在地上铺了一层新的石灰,
把原来的土腥味盖住了。一个杀猪匠,笨手笨脚地收拾出一间新房,
然后在新婚夜把自己灌醉,睡在堂屋的硬板凳上。林笙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枕头上的皂角味钻进鼻子里,干净的、柔软的,和猪血味截然相反。她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
但很快,她把那股酸意压了下去。不能心软。她对自己说。不能心软。
第四章日子第二天早上,林笙是被猪叫声吵醒的。天还没大亮,
院子里就传来哼哼唧唧的猪叫,夹杂着沈默的低吼声——“别动!
再动老子——”一声尖锐的嘶叫,然后是一股新鲜的血腥气,顺着风飘进窗户。林笙坐起来,
掀开被子,走到窗边往外看。沈默在院子里杀猪。一头百来斤的白猪被绑了腿,
倒挂在棚子下面的横梁上。沈默站在旁边,一手按住猪头,一手握刀,刀锋从猪脖子处划过,
血哗哗地流进下面的大盆里。他的手法确实利落。一刀下去,猪只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
血放得干干净净,猪身上没溅上一滴。林笙看着这一幕,心里没什么波澜。
她在电子厂打过工,在出租屋里杀过人,见过比这血腥一百倍的场面。一头猪而已。
她推开里屋的门,走进堂屋。八仙桌上放着一碗稀饭、一个馒头、一小碟咸菜。
稀饭还冒着热气,馒头是刚蒸的,白白胖胖,上面点了一粒红枣。沈默不在堂屋里。
林笙坐下来,端起稀饭喝了一口。稀饭熬得很稠,米粒开了花,入口绵软。咸菜切得很细,
拌了几滴香油,咸香适口。她嚼着馒头,心里想:这个杀猪匠,做饭的手艺倒是不差。
吃完早饭,她把碗筷收了,走到院子里。沈默正在处理猪下水。猪头被砍下来放在一边,
猪蹄剁成四块,猪肝、猪心、猪肺分别装在不同的盆里。他的动作很快,刀起刀落,
干净利落,像做了一万遍一样熟练。听见脚步声,他抬头看了她一眼。“饭吃了?”“吃了。
”“碗放着,我来洗。”林笙没接这个话。她走到猪圈旁边,看了看空荡荡的猪圈,
又看了看棚子下面那口大铁锅。“你今天杀的这头猪,是别人家的还是你自己的?
”“王瘸子的。”沈默低着头剔骨,“他家的母猪下了崽,留了一头养到一百斤,
今天杀了好卖肉。”“你帮他杀,收多少钱?”“五块。”林笙点了点头。五块钱,
在那个年代不算少,但也绝对不算多。沈默杀一头猪要忙活大半天,
从放血、刮毛、开膛到剔骨、分割,**下来至少要三四个小时。“你一个月能杀几头?
”沈默停下手里的刀,抬起头看她。
那双黑沉沉的眼睛里带着一丝意外——大概是没想到她会问这些。“不一定,”他说,
“农闲的时候多些,十来头。农忙的时候少,三四头。”“一头猪五块,一个月算下来,
也就五六十块。”“嗯。”“加上你自己养的猪,一年能挣多少?”沈默沉默了一会儿,
放下刀,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皱巴巴的烟,抽出一根点上。“你想问什么?
”林笙迎着他的目光,不闪不避。“我想知道,你到底欠了多少钱。
”沈默抽烟的动作顿了一下。“盖这三间房,借了村里老赵头三百块。买猪崽的钱,
欠了镇上饲料厂两百。加上给刘麻子的五百——”他吐出一口烟,烟雾散在清晨的空气里,
很快被风吹散了,“一千出头吧。”一千出头。在那个年代,对于一个杀猪匠来说,
是一笔不小的债。“刘麻子的五百,你不用还。”林笙说。沈默看着她。“他卖的你,
钱该他退。”沈默忽然笑了。那是林笙第一次看见他笑。笑容在他那张凶神恶煞的脸上绽开,
像一道疤裂开了口子,说不清是好看还是难看,但确实让那张脸变得柔和了一些。
“你倒是想得开。”他说。“不是想得开,是算得清。”林笙蹲下来,
捡起地上的一块碎骨头,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你花五百块买我回来,不是做买卖的。
我帮你干活,做饭、喂猪、收拾院子,把日子过起来,债慢慢还。你不亏。
”沈默抽烟的手停住了。他看着她蹲在地上的样子——瘦瘦小小的一个人,
穿着那件大了两号的红棉袄,袖子挽了三道才露出手指,蹲在猪血和碎骨头中间,
表情平静得像在菜市场挑菜。“你不想走?”他问。林笙抬起头。上一世她听到这话,
以为是在试探她,吓得连声说“不想走不想走”。后来她才知道,沈默问这话的时候,
是认真的。如果她说想走,他真的会放她走。“现在不走。”她说。
沈默听出了她话里的意思——现在不走,不代表以后不走。他把烟头掐灭,
扔进旁边的血盆里。烟头在血水上漂了一下,沉了下去。“行。”他说,和昨天一样的语气,
粗粝、简短,但这次多了一点什么。像是松了一口气。第五章规矩日子就这么过下来了。
林笙发现,沈默这个人比她想象中要好相处得多。他话不多,不喝酒的时候几乎不说话,
喝了酒也只说三句——“嗯”“行”“知道了”。他不骂人,不打人,不摔东西,不砸桌子。
他最大的毛病是睡觉打呼噜,但他在堂屋睡,她在里屋睡,隔着一道墙,
呼噜声传过来也没那么响。他给她立了三条规矩——第一,不准去后山。第二,
天黑之前回家。第三,不要和村里人走得太近。前两条林笙能理解。后山野林子深,
有野猪和蛇,天黑之前回家是常识。但第三条——“为什么不能和村里人走太近?”她问。
沈默正在磨刀,头也没抬。“嚼舌根的人多。”林笙想了想,明白了。她是被买来的媳妇,
在村里人眼里就是沈屠夫的“东西”。她和谁走得近,谁就会被闲话淹死。男人接近她,
会说“沈屠夫的媳妇勾引男人”;女人接近她,会说“物以类聚”。
沈默不让她和村里人走太近,不是控制她,是在保护她。也可能是怕她跑了。但林笙觉得,
沈默不是那种会害怕的人。日子一天天过去。
林笙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堂屋的桌子擦干净了,里屋的被子叠整齐了,
院子里的猪毛和血渍冲洗干净了,连那口烫猪毛的大铁锅都被她刷得露出了一点铁的本色。
她还把猪圈修了修。上一世她在农村长大,猪圈的活从小就干,
闭着眼睛都知道怎么砌墙、怎么搭棚。她找了几块废弃的石板,把猪圈的漏风处堵上,
又在里面铺了一层干稻草。沈默回来的时候,站在猪圈前面看了半天。“你还会这个?
”他问。“我从小就会。”林笙拍了拍手上的土,“你下一批猪崽什么时候买?”“过两天。
”“买两头。一头养着过年杀,一头卖。”“两头吃得多。”“我上山打猪草。
”沈默又看了她一眼。那眼神很奇怪,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又像是在确认什么。“随你。
”他说。过了两天,沈默从镇上买回来两头猪崽。一头白的,一头花的,都只有二三十斤,
哼哼唧唧地在猪圈里拱来拱去。林笙蹲在猪圈边上,看着那两头猪崽,忽然想起一件事。
上一世,沈默也买过两头猪崽。但那时候她已经跑了,不知道那两头猪后来怎么样了。
“你上一批猪是什么时候卖的?”她问。沈默正在棚子下面磨刀,头也没抬:“上个月。
”“卖了多少钱?”“一百二。”“成本呢?”“猪崽三十,饲料四十,杂七杂八二十,
剩了三十。”林笙皱了皱眉。养一头猪三四个月,只赚三十块,还不如杀一头猪赚得多。
“你的猪卖便宜了。”她说。沈默抬头看她。“镇上肉摊上的猪肉卖一块二一斤,
你整头猪卖给贩子,只给你八毛一斤。中间的差价都被贩子赚了。”“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不自己卖?”沈默沉默了一会儿。“我没时间。杀猪、剔骨、分割,
一套下来要大半天。再去镇上摆摊卖肉,一天就没了。家里的猪没人喂,地里的活没人干。
”“我可以去卖。”沈默的刀停在磨石上,发出“嗞——”的一声。“你去镇上摆摊?
”他看着她,表情复杂,“你一个——”“一个被买来的媳妇?”林笙接过他的话,
语气平淡,“我知道。但我不怕人说。”沈默盯着她看了很久。那双黑沉沉的眼睛里,
有什么东西在慢慢松动,像冰面下的水流。“再说吧。”他低下头,继续磨刀。
林笙没再说什么。她站起来,拍了拍膝盖上的土,转身去厨房做饭。她知道沈默会答应的。
不是因为他说了“再说吧”,而是因为他上一世说过的一句话——“我这辈子没怕过什么,
就怕亏待了你。”这句话是上一世她逃跑的那个晚上,沈默喝醉了酒,
对着空荡荡的堂屋说的。她趴在墙头,听见了,但没回头。现在她回头了。
第六章镇上沈默最终还是答应了。不是因为她说了什么,而是因为那头白猪崽长得太快了。
三个月的时间,白猪崽从二十斤长到了一百六十斤,比另一头花猪整整大了四十斤。
林笙每天上山打猪草,回来拌上麸皮和米糠,把两头猪喂得滚瓜溜圆。
她还学会了一个土法子——在猪食里加一点盐,猪吃了爱喝水,长得更快。
沈默看着那头膘肥体壮的白猪,沉默了很久。“明天杀。”他说。“杀哪头?”“白的。
”“杀了之后呢?”“剔骨,分割,一半留着自己吃,一半卖给贩子。”“不卖给贩子。
”林笙说,“我拿到镇上去卖。”沈默看着她,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
但最终只是点了点头。“我陪你去。”他说。第二天天没亮,沈默就起来杀猪。
林笙在厨房里蒸了一锅馒头,用油纸包好,揣在怀里当干粮。天刚蒙蒙亮的时候,
猪肉已经分割好了。沈默剔骨的手艺确实好,骨头剔得干干净净,肉上不带一丝碎骨。
五花肉、前腿肉、后腿肉、肋排、大骨,分门别类码在两个竹筐里,
上面盖了一层干净的白布。沈默挑着担子,林笙跟在后面,
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去镇上的土路上。从村子到镇上,走小路要一个小时。
路上要翻一道山梁,过一条小河,再穿过一片杨树林。走到山梁上的时候,太阳刚升起来,
金红色的光照在远处的山脊上,像给山镶了一道金边。林笙停下来喘了口气,
回头看了一眼村子——晨雾还没散,村子像一颗灰色的石子,嵌在山谷的底部。
她看见了沈默家的房子,三间土坯房,
屋顶上的烟囱正冒着细细的白烟——是她出门前在灶膛里塞了几根硬柴,留着余火,
中午回来可以直接热饭。“走吧。”沈默在前面喊了一声。林笙转过头,小跑几步跟上他。
到了镇上,天已经大亮了。镇子不大,一条主街,
两边摆满了摊子——卖菜的、卖布的、卖农具的、卖针头线脑的。
最热闹的是街口那一排肉摊,四个摊子一字排开,案板上摆着分割好的猪肉,
摊主们扯着嗓子吆喝——“新鲜的猪肉!一块二一斤!”“后腿肉!肥瘦相间!
”沈默找了个空位,把担子放下,掀开白布,把肉一块块摆出来。他的肉确实好。
猪是自己养的,喂的是猪草和粮食,不是饲料厂的催肥饲料,肉质紧实,肥膘厚实,
瘦肉鲜红,肥肉雪白,一看就知道好吃。但没人过来买。不是肉不好,是沈默这个人。
他往那儿一站,一米八几的个子,脸上横着那道疤,眼神凶巴巴的,
手里还攥着一把剔骨刀——虽然那是他剔骨用的工具刀,但在别人看来,
就是一个凶神恶煞的杀猪匠提着刀站在街上,谁敢靠近?林笙看了他一眼,
从他手里把剔骨刀拿过来,放在案板下面。“你站后面去,”她说,“我来。
”沈默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看到她眼神里的笃定,鬼使神差地退后了一步。
林笙挽起袖子,露出细瘦的手腕,清了清嗓子——“猪肉嘞——新鲜的猪肉!自家养的土猪!
不喂饲料只喂粮!五花肉肥瘦相间,炖着吃炒着吃都香!排骨炖汤最补人!
来瞧瞧来看看——”她的声音清亮,带着一股子脆生生的劲儿,
像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地炸开。和她平时在沈默面前那副冷冷淡淡的样子完全不同,
像换了一个人。第一个过来的是一个中年妇女,看了看案板上的肉,又看了看林笙。
“小姑娘,这肉是你家的?”“是啊,婶子,自家养的土猪,今早刚杀的,
您瞧这五花肉——”林笙拿起一块五花肉,翻过来给她看,“三层肥两层瘦,
炖红烧肉最香了。”“多少钱一斤?”“一块一。”“街口那几家都卖一块二,
你怎么卖一块一?”“婶子,我家猪是自己养的,不经过贩子,省了一道中间钱。肉好价低,
您买了就知道。”中年妇女犹豫了一下,指了指那块五花肉:“给我称两斤。”“好嘞!
”林笙麻利地把肉放在秤上,一斤八两,又多搭了一小块肥膘凑够两斤。她用稻草绳系好,
递过去,收了钱。第一单生意成了。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一上午的时间,
一筐肉卖得干干净净。沈默站在后面,
看着林笙和客人讨价还价、笑盈盈地搭话、麻利地称肉收钱,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女人。不,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在沈默的世界里,
女人应该是安静的、顺从的、躲在男人身后的。他娘是这样,村里其他女人也是这样。
但林笙不一样——她站在肉摊前面,像个将军一样指挥若定,说话不卑不亢,
笑的时候眼睛弯弯的,算账的时候又快又准,连镇上那些做了十几年生意的肉贩子都看呆了。
“沈屠夫,你媳妇行啊!”旁边一个卖菜的凑过来,压低声音说,“比你强多了。
”沈默没说话,但嘴角微微翘了一下。收摊的时候,林笙把钱数了一遍——五十六块八毛。
除去成本,净赚将近四十块。比卖给贩子多了一倍还多。“怎么样?”她把钱递给沈默,
语气里带着一点得意。沈默接过钱,没数,直接揣进口袋里。“以后,每集都来。”他说。
那天回去的路上,太阳已经偏西了。两个人走在山梁上,影子被拉得很长,一前一后,
像两条并行的线。走到山梁最高处的时候,林笙忽然停下来,
指着远处的一个山头问:“那座山叫什么?”沈默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沉默了一会儿。
“磨盘山。”“翻过那座山是什么?”“县城。”“你去过吗?”“去过几次。
买猪崽的时候。”“县城大吗?”“不大。比镇子大点。”林笙点了点头,没再问。
沈默看了她一眼,忽然说:“你想去?”林笙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现在不想。”她说。
这句话是真的。第七章暗流日子好起来之后,麻烦也来了。首先是村里人的闲话。
林笙在镇上卖肉的事,很快传遍了整个村子。在那个年代的农村,
一个女人抛头露面去做生意,本身就是一件惹人非议的事。更何况她是一个被买来的媳妇。
“沈屠夫那个媳妇,可厉害了,在镇上卖肉呢。”“厉害什么厉害,不就是个赔钱货吗?
林老六赌输了钱,八百块卖给沈屠夫的。”“啧啧,八百块买个媳妇,沈屠夫倒是赚了。
又能干活又能挣钱,比买头猪划算。”“你小声点,沈屠夫听见了,小心他拿刀砍你。
”这些闲话,林笙不是没听见。她不在乎。上一世她连杀人的事都干过,
几句闲话算得了什么。但有些事,不能不在乎。那天下午,林笙在院子里晒猪草,
一个男人推门进来了。“嫂子在家呢?”林笙抬头一看,是村里的二流子刘全。三十来岁,
光棍一条,整天游手好闲,偷鸡摸狗的事没少干。上一世她逃跑之前,
刘全就曾经在村口堵过她,说些不三不四的话。“沈默不在。”林笙低下头,继续翻猪草。
“我知道他不在。”刘全嬉皮笑脸地走过来,“他去王家庄杀猪了,得天黑才回来。
嫂子一个人在家,不寂寞啊?”林笙没理他。刘全凑近了点,目光在她身上溜了一圈,
落在她挽起袖子的手臂上。“嫂子这皮肤真白啊,比镇上那些姑娘都白。沈屠夫那个粗人,
懂什么疼人?不如——”林笙直起腰,转过身看着他。她什么都没说,只是看着他。
刘全对上她的目光,忽然打了个寒噤。那双眼睛太冷了。不是生气的那种冷,
是一种平静的、审视的、像看死人的那种冷。刘全这辈子没见过这种眼神——像一把刀,
从眼眶里伸出来,抵在他的喉咙上。“你……你看什么看?”刘全结巴了一下。
林笙嘴角微微弯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弧度很浅的、类似于嘲弄的表情。“刘全,”她说,
“你知道沈默杀猪,第一刀割哪里吗?”刘全愣了一下。“猪脖子。”林笙说,
声音不高不低,像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一刀下去,血喷出来,猪连叫都来不及叫。
然后他把猪倒挂在横梁上,开膛、取内脏、剔骨、分割。一套下来,半个时辰。”她顿了顿,
看着刘全渐渐发白的脸。“沈默剔骨的时候,喜欢先卸前腿。他说前腿的关节最好卸,
刀尖一挑就开了。然后是后腿,后腿的筋多,要用点力。最后是脊椎骨,一整条抽出来,
干干净净,不带一丝肉。”她往前走了半步,刘全不自觉地退了一步。“你想试试吗?
”她问。刘全的脸刷地白了。“你……你疯了……”他转身就跑,
跑到院门口的时候还被门槛绊了一下,踉跄着摔了出去,爬起来头也不回地跑了。
林笙站在院子里,看着他狼狈的背影,轻轻哼了一声。她转身继续晒猪草,手没抖一下。
晚上沈默回来的时候,林笙没提这件事。
但沈默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可能是刘全在外面乱说,
也可能是哪个邻居看见了告诉了沈默。吃晚饭的时候,沈默忽然放下筷子,看着她。
“刘全来过?”林笙夹菜的手停了一下,然后继续夹。“来过。”“他干什么了?
”“说了几句不中听的。”沈默沉默了一会儿,站起来,走到门后,取下了那把杀猪刀。
林笙放下筷子,看着他。“你要干什么?”“找他谈谈。”“谈什么?”沈默没回答,
把刀别在腰间,推门出去了。林笙坐在桌前,看着桌上没吃完的饭菜,忽然叹了口气。
上一世也有类似的事。但不是刘全,是村里的另一个光棍。那人喝了酒,在村口拦着她,
说了几句下流话。沈默知道了,把那人揍了一顿,打断了两根肋骨。后来那人家里人来闹,
沈默赔了五十块医药费。五十块。那是他杀十头猪的钱。林笙站起来,走到院门口,
往外看了一眼。月亮很大,照得村道白花花的。远处传来几声狗叫,
然后是一阵嘈杂的声响——骂声、摔东西的声音、求饶的声音。几分钟后,沈默回来了。
他身上的蓝布褂子蹭了一片灰,但没受伤。杀猪刀还别在腰间,没**过。“你没动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