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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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礼那天,时初才知道自己只是个替身。化妆师正给她描最后一笔眼线,

她的手机在梳妆台上震了一下。屏幕上跳出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附着一张照片。

照片里,沈时渡站在一栋白色别墅前,怀里揽着一个女人。那女人穿着宽松的棉布裙子,

长发松松地挽在脑后,侧脸温柔得像一轮月亮。沈时渡低着头看她,

眼神是时初从未见过的——那种小心翼翼的、近乎虔诚的温柔。

短信只有一行字:“你长得真像她。可惜,假的就是假的。”时初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

化妆师喊了她两声,她才回过神,把手机屏幕朝下扣在桌面上。“时**,口红要补一下吗?

”“不用了。”她站起来,婚纱的裙摆像一片沉重的云朵拖在她身后。镜子里的人明眸皓齿,

妆容精致,一袭量身定制的白色婚纱衬得她像从画里走出来的人。

可她忽然觉得镜子里的自己很陌生。她想起一年前,

沈时渡第一次在慈善晚宴上看见她的样子。他穿过人群走到她面前,

目光灼热得几乎要把她烫伤。他说:“你好,我叫沈时渡。能请你喝一杯吗?

”那时她二十四岁,刚从音乐学院毕业两年,在交响乐团拉大提琴,

业余时间去福利院教孩子们拉琴。她不算惊艳的长相,但胜在气质干净,笑起来眼睛弯弯的,

让人觉得温暖。沈时渡追她追得轰轰烈烈。每天一束白玫瑰送到乐团后台,

下雨天准时出现在排练厅门口,她随口说了一句想吃桂花糕,

他第二天就让人从苏州空运了过来。他什么都好,只是有时候,时初觉得他在看自己的时候,

目光会穿过她,落在某个很远的地方。她以为那是深情。现在她知道了,那不是深情,

是怀念。时初没有哭。她把婚纱换了下来,叠得整整齐齐,放在衣帽间的柜子里。

然后她给沈时渡发了一条消息:“婚礼取消。原因你自己清楚。

”沈时渡的电话在三秒后打了过来。“初初,你听我解释——”“不用了。

”时初的声音平静得连她自己都觉得意外,“沈时渡,我不是她。我也不想成为她。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长时间。“你怎么知道的?”“这不重要了。”时初挂了电话,

把手机关机,塞进抽屉最深处。她坐在床边,看着窗外的夕阳一寸一寸地沉下去,

橘红色的光铺满了整个房间。她没有哭。她想,她应该哭的。她应该歇斯底里地砸东西,

应该冲到婚礼现场当着所有人的面扇他一巴掌,

应该把那张照片甩在他脸上质问他为什么要骗她。但她只是坐在那里,安静得像一尊雕塑。

因为她忽然明白了一件事——她从头到尾,都不曾被真正看见过。二时初在福利院长大。

这是她很少对人提起的事情。她的档案上写着“父母不详”,被遗弃在福利院门口时,

身上只裹着一条薄薄的毯子,襁褓里塞着一张纸条,

上面用歪歪扭扭的字写着她的生日和一句话:“求好心人收养。”没有人来认领她。

福利院的院长姓时,给她取名叫“初”,说她是院里那年第一个被送来的孩子。

时初在福利院长到十八岁,靠着好心人的资助和自己的努力考上了音乐学院,主修大提琴。

她性格安静,不争不抢,但骨子里有一股倔劲。拉琴的时候尤其如此,手腕翻转间,

音符从琴弦上流淌出来,像是她替自己说出的话。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不是没有人追她,

而是她始终觉得,自己还没有准备好去爱一个人。她在福利院见过太多来了又走的人,

见过太多承诺了又忘记的面孔。她不相信永远,

但她更不相信——有人会真心实意地、毫无保留地选择她。沈时渡打破了她所有的防备。

他说:“时初,你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人。”他说:“我这辈子只爱你一个人。

”他说:“嫁给我,我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他说这些话的时候,

眼睛里全是认真的光。时初看着那双眼睛,觉得自己像是一只飞蛾,明知道前面可能是火,

还是忍不住扑了上去。她不知道的是,沈时渡说这些话的时候,心里想的是另一个女人。

沈时渡的前女友叫宋晚。宋晚是沈时渡的大学同学,学油画的,温柔恬静,

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一只慵懒的猫。他们在一起五年,感情好到所有人都以为他们会结婚。

但宋晚有一个秘密——她生病了。不是什么绝症,但也不是什么小病。

她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医生说她的身体不适合怀孕,不适合劳累,

不适合任何剧烈的情绪波动。她像一朵养在温室里的花,美丽但脆弱。沈时渡不在乎这些。

他说他愿意照顾她一辈子,不生孩子也没关系,他可以接受一切。但宋晚在乎。

她觉得自己的存在对沈时渡来说是一个负担。她看着他每天为了她的医药费拼命工作,

看着他因为她发病而彻夜不眠,看着他放弃了一个又一个升职的机会只为了多陪陪她。

她觉得自己在拖累他。于是在一个下雨的冬天,宋晚留下了一封信,

从沈时渡的生命里消失了。信上只有一句话:“时渡,忘了我吧。你值得一个更好的人。

”沈时渡疯了。他找了宋晚整整两年,动用了一切能动用的人脉和资源,

但宋晚就像一滴水落进了大海,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换了手机号,退了出租屋,

连她的家人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两年后,沈时渡在慈善晚宴上看到了时初。

时初穿着一件简单的黑色长裙,头发披在肩上,正端着酒杯和身边的人说话。

她侧过脸笑的时候,眼睛弯弯的——和宋晚一模一样。沈时渡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

他穿过人群走到她面前,声音微微发颤:“你好,我叫沈时渡。能请你喝一杯吗?

”后来的事情,所有人都知道了。他追她,宠她,把她捧在手心里。他给她买最好的琴,

带她去最好的餐厅,在她的生日那天包下了整个旋转餐厅。他做了一切男朋友该做的事情,

甚至做得更多。但他从来没有告诉过她——他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像另一个人。

三婚礼取消的消息在朋友圈里炸开了锅。沈时渡的母亲打电话来骂他,说他不懂事,

说时初那么好的姑娘他都不珍惜。沈时渡的助理小心翼翼地问要不要取消酒店和婚庆的预订。

沈时渡的父亲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你自己想清楚。”沈时渡坐在书房里,

手里捏着一张旧照片。照片上的宋晚站在一片向日葵花田里,回头冲镜头笑,

阳光落在她的头发上,像碎金一样。他想,他做错了吗?

他确实是因为时初长得像宋晚才注意到她的。但后来呢?后来那些相处的时间,

那些深夜的聊天,那些一起看的电影、一起吃的饭、一起走过的路——难道全都是假的吗?

他不确定。他拨了时初的电话,关机。又拨了一遍,还是关机。他打了几十遍,

听筒里永远是那个冰冷的女声:“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他发了无数条消息,

全都石沉大海。第二天,他去了时初的公寓。门开着,房东正在收拾房间。房东告诉他,

时初昨晚就搬走了,走得干干净净,什么都没留下。“她说她要去外地一段时间,

具体去哪儿没说。”房东把一把钥匙递给他,“她还让我把这个转交给你。

”那是一把车钥匙。沈时渡送她的那辆白色保时捷的车钥匙。沈时渡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

忽然觉得胸口堵得慌。他想起时初搬进来那天,高兴地在客厅里转了一圈,

说:“以后这里就是我们的家了。”她说“我们”。沈时渡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他以为他可以掌控一切。他以为只要对时初足够好,那些最初的不纯粹就不重要了。

他以为时间可以抹平一切,包括他自己心里的那道疤。但他错了。他低估了时初的骄傲,

也高估了自己的深情。时初去了云南。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她辞了乐团的工作,退了公寓,

把手机卡剪碎扔进了垃圾桶。她带着一把大提琴和几件换洗的衣服,坐上了去大理的火车。

火车上的二十六个小时,她一句话都没有说。她靠在窗边,

看着窗外的风景从高楼大厦变成农田,从农田变成山峦,从山峦变成云雾缭绕的远山。

她想起沈时渡第一次牵她的手,是在一个秋天的傍晚。他们从餐厅出来,

走在落叶铺满的小路上,他的手忽然伸过来,握住了她的。他的手很大,掌心干燥温暖,

把她的手整个包裹在里面。她想起他第一次亲她,是在她的公寓楼下。他送她回家,

两个人在楼下站了半个小时,谁都不舍得先走。最后他低下头,嘴唇轻轻碰了碰她的额头,

像碰一件易碎品。她想起他说“嫁给我”的那个夜晚。他们在江边散步,

对岸的灯光倒映在水面上,像一条流动的银河。他忽然单膝跪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

说:“时初,嫁给我。”她哭了。她这辈子第一次被人这样郑重其事地对待,

第一次觉得自己也是值得被爱的。现在回想起来,那些画面都蒙上了一层灰色的滤镜。

她不是时初。她是宋晚的影子。火车到达大理的时候,天还没有亮。

时初背着大提琴走出车站,冷空气扑面而来,带着高原特有的清冽。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觉得肺里灌满了新鲜的、陌生的空气。她想,从今天开始,她要重新活一次。

四时初在大理古城租了一间小院子。院子在古城边缘的一条巷子里,很安静,

院子里有一棵很大的三角梅,开满了紫红色的花,像一片燃烧的云。

房东是一个退休的白族老太太,姓杨,大家都叫她杨阿婆。杨阿婆的儿子在昆明工作,

一个人住着这么大的院子觉得空荡荡的,正好租出去一间,既有人气又能赚点零花钱。

时初住进来的第一天,杨阿婆给她做了一碗洱丝。热腾腾的汤里卧着雪白的米线,

上面撒了葱花、韭菜和一大勺油辣子。时初吃了一口,辣得眼泪都出来了。“小姑娘,

你怎么一个人来大理啊?”杨阿婆坐在对面,笑眯眯地看着她。“来散散心。”“失恋了?

”时初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阿婆,您怎么知道?

”杨阿婆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这双眼睛看了八十多年的人了,什么看不出来。

你眼睛里有一种东西,不是伤心,是……想不通。”时初沉默了一会儿,说:“阿婆,

你有没有觉得自己被骗过?”“骗过啊。”杨阿婆很坦然,“年轻的时候,

有个男人说要娶我,结果他跟隔壁村的姑娘跑了。我当时气得三天没吃饭。”“后来呢?

”“后来?”杨阿婆笑了,“后来我遇到了我家老头子,跟他过了六十年,生了好几个孩子,

他走的时候拉着我的手说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娶了我。

”时初看着杨阿婆满是皱纹但依然明亮的眼睛,忽然觉得心里某个紧绷的地方松了一下。

“小姑娘,”杨阿婆拍了拍她的手背,“有些人来到你生命里,

是为了让你知道自己值得被爱。有些人离开你的生命,是为了让你知道,你值得更好的爱。

”时初的眼眶热了。这是她离开沈时渡之后第一次哭。在大理的日子很简单。

时初每天早上六点起床,在院子里拉一个小时的大提琴。杨阿婆听不懂什么古典音乐,

但每次都会搬个小板凳坐在旁边听,听完鼓掌说“好听好听”。

然后她去古城里的一家小咖啡馆打工。咖啡馆的老板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叫林远舟,

戴着黑框眼镜,瘦瘦高高的,说话慢条斯理,像一杯温吞的白开水。林远舟是本地人,

大学毕业后在深圳做了几年程序员,攒了一些钱之后回大理开了这家咖啡馆。咖啡馆不大,

只有六张桌子,但布置得很用心,墙上挂着当地画家的作品,书架上有各种各样的书,

角落里还放着一架旧钢琴。“你会拉大提琴?”林远舟第一次看到时初背着琴进来的时候,

眼睛亮了一下。“嗯,学了十几年了。”“能不能在店里拉?我付你钱。”时初想了想,

说:“不用付钱,给我一杯咖啡就行。”于是每天下午,

时初会在咖啡馆里拉一个小时的大提琴。她的琴声从敞开的窗户飘出去,飘进古城的巷子里,

有时候会吸引游客驻足聆听。有人会拍照,有人会鼓掌,

有人会在门口的留言本上写:“今天听到了一个女孩拉琴,很好听,像大理的阳光。

”时初渐渐觉得,心里的那个伤口正在慢慢愈合。不是不疼了,

而是她学会了带着疼继续生活。五沈时渡没有放弃找时初。他去了乐团,

乐团的同事说时初辞职了,谁都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他去了福利院,

福利院的院长说时初没有联系过他们。他甚至去了时初小时候常去的那个公园,

坐在她曾经坐过的秋千上,发呆了一个下午。他开始失眠。每天晚上躺在床上,

闭上眼睛就是时初的脸。不是宋晚,是时初。是时初笑起来弯弯的眼睛,

是时初拉琴时专注的侧脸,是时初靠在他肩膀上看电影时轻轻的呼吸声。

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起宋晚了。那张他随身带了多年的宋晚的照片,

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钱包里消失了。他翻遍了整个书房都没有找到,

最后在抽屉的角落里发现了它,上面落了一层灰。他把照片拿起来,看着宋晚的笑脸,

心里涌上来的不是思念,而是一种复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他爱宋晚吗?爱过。

那种爱是热烈的、燃烧的、奋不顾身的。宋晚是他的初恋,

是他二十岁时认定要共度一生的人。她离开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世界塌了一半。

但他爱时初吗?这个问题像一根刺,扎在他心里,让他坐立不安。他想起时初搬走那天,

房东转交给他的那把车钥匙。他想起时初最后给他发的那条消息,

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一件与己无关的事情。“沈时渡,我不是她。我也不想成为她。

”他忽然明白了时初的意思。她不是在怪他把她当成替身。她是在说——我是一个完整的人,

我有我自己的样子、我自己的声音、我自己的人生。我不是任何人的替代品,

我也不需要成为任何人的替代品。如果你看不到真正的我,那你就配不上我的爱。

沈时渡把脸埋进手掌里,肩膀微微颤抖。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一个**。三个月后,

沈时渡的一个大学同学来大理旅游,在朋友圈发了一张照片。照片里是一家小咖啡馆的窗户,

窗台上放着一盆薄荷,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落在窗边的一个女孩身上。

那个女孩正在拉大提琴,侧脸在光线中柔和得像一幅画。沈时渡放大了照片,盯着看了很久。

他认出了那把大提琴——那是他送给时初的礼物。琴身上有一道浅浅的划痕,

是时初有一次搬琴的时候不小心磕到的。她心疼了好久,他安慰她说没关系,

可以换一把新的。她说不要,这把琴有感情了。沈时渡立刻订了最近一班飞往大理的机票。

六时初是在一个下雨的午后看到沈时渡的。大理的雨季来得猝不及防,刚才还是晴空万里,

转眼间就乌云密布,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砸下来。时初正在咖啡馆里拉琴,

琴声被雨声盖过,她索性停了下来,走到窗边看雨。然后她看到了沈时渡。

他站在街对面的一棵榕树下,没有打伞,全身都被雨淋湿了。他的头发贴在额头上,

衬衫湿透了贴在身上,但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看着窗户里的她。时初的心跳漏了一拍。

她没想到他会找到这里来。她转过身,走回自己的位置,开始收拾琴盒。

林远舟从吧台后面探出头来:“怎么了?外面有人找你?”“没有。”时初的声音很平静,

“我先回去了。”她背着琴盒走出咖啡馆,撑着伞往巷子深处走。雨很大,

她的帆布鞋踩在水洼里,很快就湿透了。她没有回头,但她知道沈时渡跟在后面。

他始终保持着十几步的距离,不靠近,也不离开。时初走到杨阿婆的院子门口,停下来。

雨伞的边缘滴着水,在她脚边汇成一条小小的溪流。“沈时渡,”她没有回头,“你回去吧。

”身后沉默了很久。然后她听到他的声音,沙哑的、低沉的,

被雨水泡得发软的声音:“初初,对不起。”时初握着伞柄的手指收紧了。

“我知道我说什么都没有用。我确实做错了。我最初接近你的原因……不纯粹。这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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