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主人公叫周三生陈大志林二丫的小说是《养母去世那天,四个被她养大的孩子没有一个来送终》,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金梧栖小凤所编写的短篇言情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眉头就没松开过。二丫不停地给他使眼色,饭桌上,她小声跟我说:“妈,以后我没叫你,你别往城里跑,我婆婆那个人,有点……讲究。”我笑着点头,说:“妈懂,妈不去给你添麻烦。”从那以后,我真的没去过。她偶尔会回来,每次都像做贼一样,放下一些营养品,匆匆忙忙就走。她说,婆婆家不希望她跟农村的穷亲戚有太多来往,......

小说目录

精彩节选

我死后,魂灵没有走。我飘在老屋的房梁上,看着邻居李大爷给**办后事。他叹着气,

从兜里摸出皱巴巴的几张票子,塞给了帮忙的乡亲,

声音沙哑:“买口最便宜的柏木棺材就成,她一辈子没享过福,走了,总得有个体面的去处。

”我的灵堂就设在院子里,两根竹竿撑起一块白布。一口薄皮棺材停在中央,

旁边趴着我的大黄。它的一只眼早就瞎了,另一只也浑浊不堪,只是死死守着,

谁来拉它都不肯动。消息是昨天传出去的。可我养了三十年的四个孩子,一个都没回来。

李大爷蹲在门槛上,点燃一支烟,又拨通了我大儿子的电话。我凑过去,

听见电话那头喧闹的背景音,和儿子沉稳又带着一丝不耐烦的声音:“李叔,

公司正在上市的关键期,我实在走不开。这样,您先帮忙处理,钱不是问题,

我过阵天就打过去。”我看着他挂了电话,又拨给我二女儿。电话响了很久才接通,

女儿的声音怯生生的:“李叔……我婆家这边……你知道的,规矩大,

说我回去不吉利……妈会理解我的,对吧?”第三个电话是打给我的三儿子,

那个我最骄傲的公务员。他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李叔,对不住,我这儿有重要接待任务,

领导点了我的名,实在请不了假。您多费心了。”最后一个,是远在国外的小女儿。

越洋电话里,她哭了几声,然后说:“李叔,现在机票太贵了,一张就要好几万,

我……我刚开了公司,手头紧……妈的后事,就拜托您和哥哥姐姐了。”李大爷没再说话,

默默挂了电话。他把手机放在一边,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半包烟很快就见了底。

昏黄的灯光下,他花白的头发和紧锁的眉头,比我这个死了的人还要悲伤。我什么都做不了,

只能静静地看着。看着他为我忙前忙后,看着大黄不吃不喝,看着这冷冷清清的灵堂。

七天后,头七。李大爷按照我的遗嘱,从床下那个上锁的木箱里,取出了四封信。

他把信一一装进信封,寄往了四个不同的地址。做完这一切,他走到我的棺木前,

摸了摸趴着的大黄,喃喃自语:“桂芬啊,你这又是何苦呢?你跟我说,你不怪他们。

可你这几封信寄出去,比怪他们,更让他们难受啊。”我飘在他身边,轻轻叹了口气。是啊,

我不怪他们。我只是想在走之前,告诉他们一些,他们从来都不知道的事。

1.我的大儿子叫陈大志。志向的志。我希望他有远大的志向。他做到了。

他如今是上市公司的老板,出入都是我没见过的豪车,身边跟着一堆叫他“陈总”的人。

他或许早就忘了,他刚到我身边时,不叫大志,叫“狗剩”。那是三十三年前的一个冬天,

我刚死了丈夫,一个人守着这间破屋。那天我去镇上赶集,回来的路上,

看到两个男人鬼鬼祟祟地抱着一个布包,布包里传来微弱的哭声。我心里“咯噔”一下,

快步跟了上去。在村口的歪脖子树下,我听清了他们的对话。“这小子哭了一路,

别把人招来了。”“怕啥?这荒郊野岭的。卖到山那边,能换两头牛呢!

”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唯一的念头就是,我不能让他们把孩子带走。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

从路边抄起一根木棍,就冲了出去。“把孩子放下!”我喊得声嘶力竭。

那两个人贩子愣了一下,随即狞笑起来:“哪来的疯婆子,滚开!”我没滚。

我死死攥着木棍,挡在他们面前。我这辈子没跟人打过架,手脚都在发抖,但我一步都没退。

后来的事情,我记得不太清楚了。只记得混乱中,我被人一脚踹在胸口,疼得我差点昏过去。

但我死死抱住了那个装着孩子的布包,任凭他们的拳脚落在我身上,就是不松手。

也许是我的疯狂吓到了他们,也许是远处传来了拖拉机的声音,他们骂骂咧咧地啐了我一口,

跑了。我躺在地上,缓了好久才爬起来。怀里的孩子已经不哭了,

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我。那一眼,看得我心都化了。我把他抱回了家。

村里的赤脚医生来看了,说我断了两根肋骨,得好好养着。还说这孩子,看着像是饿了很久,

瘦得皮包骨头。我给他取名大志。我用丈夫留下的那点抚恤金,给他买最好的奶粉。

我自己啃着干巴巴的窝头,看着他一口一口地喝奶,长肉,心里比吃了蜜还甜。我一个人,

又当爹又当妈,把他拉扯大。他小时候很懂事,会帮我捶背,会把学校里发的糖留给我。

他说:“妈,等我长大了,我赚大钱,给你买大房子,让你过好日子。”我相信了。

他上完初中就不肯读了,说要去城里闯荡。我劝不住,只好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给了他,

三百二十七块五毛。他走了。一开始,每个月还会寄信寄钱回来。后来,信越来越少,

钱越来越多。再后来,信没了,只有助理偶尔打来的电话,公式化地问我需要多少钱。

他确实给了我很多钱,但我都存着,一分没动。我想,等他结婚了,把这些钱给他,

也算我这个当妈的一点心意。可他渐渐不回来了。过年也不回。他说忙,说村里路不好走,

说他那些生意伙伴知道了会笑话他。我成了他光鲜履历上,最想抹去的一笔。

我写给他的信里,没有提这些。我只是平静地告诉他,他是怎么来的。“大志,妈知道你忙,

妈不怪你。妈只是想告诉你,你刚来的时候,只有三斤二两,像个小猫崽。人贩子说,

你亲生父母为了两头牛的彩礼钱,把你卖了。妈当时想,两头牛怎么能跟你比呢?

你是妈的命。妈用两根肋骨,把你换了回来,妈觉得值。”“你胸口那道疤,

是当时被踹倒时,磕在石头上留下的。妈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没能护住你,让你受了疼。

”“箱子里那张泛黄的存折,是这些年你寄回来的钱,妈一分没动,密码是你的生日。

你拿着,以后公司周转,或许用得上。”“别怪妈,妈只是想让你知道,

你不是没人要的孩子。你是妈拼了命,才抢回来的宝贝。”我看着李大爷把这封信寄出去,

心里没有一丝波澜。我不知道陈大志看到这封信会是什么反应,是愧疚,还是更加烦躁?

或许,他只会让助理处理掉,就像处理一份无关紧要的商业文件。毕竟,对他而言,

一个已经死去的、麻烦的农村养母,还有什么价值呢?连让他亲自回来奔丧的价值都没有。

我错了。我没想到,这封信,会成为点燃他商业帝国的第一个火星。

2.我的二女儿叫林二丫。她是被我从河里捞上来的。那也是一个冬天,雪下得有半尺厚。

我半夜被大黄的狂吠声吵醒,披上衣服出门查看。大黄冲着村外的小河沟不停地叫,

我心里一紧,提着马灯就跟了过去。河面上结着薄冰,一个用烂布包裹的婴儿,

正顺着水流慢慢往下漂。孩子的哭声微弱得几乎听不见,半边身子都浸在冰冷刺骨的河水里。

我当时什么都来不及想,把马灯往岸上一扔,踩着冰碴子就冲进了河里。那水,

像是无数根针,扎得我骨头缝里都疼。我好不容易抓住了那个包裹,把它紧紧抱在怀里,

往岸上挪。每走一步,都感觉腿不是自己的了。等我把孩子抱回家,她已经冻得浑身发紫,

没了声息。我急得团团转,想起村里老人说的法子,赶紧烧了热水,把孩子放进木盆里,

又解开自己的棉袄,用体温去焐她。不知道过了多久,孩子“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那一声哭,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好听的声音。我给她取名叫二丫。村里人都说,

女孩子名字贱一点好养活。我因为那天在冰水里泡了太久,落下了病根。一到阴雨天,

两条腿就钻心地疼,后来发展成严重的风湿,连路都走不利索了。可我看着二丫一天天长大,

出落得水灵灵的,像个小仙女,我就觉得什么都值了。她爱美,从小就知道。

我会把攒下来的鸡蛋换成布,给她做新衣服。她穿着新裙子在村里跑来跑去,像一只花蝴蝶。

她考上了城里的高中,后来又上了大学。毕业后,她留在城里,嫁给了一个城里人。

第一次带女婿回来,我高兴得几天没睡着觉。我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

宰了家里唯一一只下蛋的老母鸡。女婿是个体面人,穿着干净的皮鞋,看着我这破屋,

眉头就没松开过。二丫不停地给他使眼色,饭桌上,她小声跟我说:“妈,以后我没叫你,

你别往城里跑,我婆婆那个人,有点……讲究。”我笑着点头,说:“妈懂,

妈不去给你添麻烦。”从那以后,我真的没去过。她偶尔会回来,每次都像做贼一样,

放下一些营养品,匆匆忙忙就走。她说,婆婆家不希望她跟农村的穷亲戚有太多来往,

会影响她丈夫的前途。我理解她。一个农村丫头,嫁到城里,站稳脚跟不容易。

我不想成为她的负累。我死前,腿疼得已经下不了床了。我多想再看看她,

看看我那个漂亮得像仙女一样的女儿。可我拿起电话,又放下了。我怕她的为难。

我写给她的信里,也没有一句责备。“二丫,我的闺女。妈走了,你别难过。

妈知道你有你的难处。”“你小时候最怕冷,冬天睡觉总把一双小脚丫伸到妈的怀里焐着。

妈现在都还记得那冰冰凉凉的触感。妈不知道,把你从冰河里捞起来,让你这辈子都怕冷,

是不是做错了。”“妈的腿,一到下雨天就疼。疼的时候,妈就想,这是老天爷在提醒妈,

妈的二丫头,是妈从阎王爷手里抢回来的。这么一想,腿就不那么疼了。

”“你婆家要是问起,你就说,你妈是城里人,生病去世了。别让他们看不起你。妈这辈子,

没给你什么,不能再拖累你了。”“只是,我的闺女,以后下雨天,记得多穿一件衣服。

别像妈一样,老了,受罪。”我看着这封信被邮差取走,心里空落落的。二丫嫁的那个家,

住的是大别墅,她会不会收到这封信?她婆婆会不会把这封来自穷乡僻壤的信,

直接扔进垃圾桶?我希望她能看到。不是为了让她愧疚,只是想提醒她,天冷了,多加衣。

我这个当妈的,能为她做的,也只剩下这个了。3.我的三儿子叫周三生。

我希望他能像那些读书人一样,三生有幸,靠知识改变命运。他是四个孩子里,

读书最好的一个。从小到大,墙上贴满了他拿回来的奖状。他是我的骄傲。

可他也是我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那天我从镇上卖完菜回来,路过村口的垃圾场,

听到一阵猫叫似的声音。我循着声音找过去,在一个破麻袋里,发现了他。

他刚出生没几天的样子,脐带都还没掉利索,身上爬满了苍蝇,

脸上被不知道什么东西咬了好几个口子。我把他抱起来的时候,他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我把他带回家,用温水一点点给他擦干净身子,上了药。大志和二丫都围着他,

好奇地问:“妈,这是哪来的弟弟?”我说:“这是老天爷送给我们的礼物。

”我给他取名三生。从那天起,我本就拮据的生活,变得更加艰难。养三个孩子,

光靠种地和打零工,根本不够。三生的身体弱,三天两头生病,

看病吃药又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他上高中的时候,学费和生活费一下子多了起来。

我愁得整晚整晚睡不着。有一天,我看到镇上电线杆上贴着的小广告:中心血站,有偿献血,

一次200元。我动了心。我瞒着所有人,第一次走进了血站。护士看了看我,说我太瘦了,

营养不良,不符合献血标准。我求了她很久,我说我家里孩子要上学,急用钱。

我说我身体好着呢,干农活的,有的是力气。最后,她拗不过我,给我抽了200CC。

拿到那200块钱的时候,我手都在抖。那不是钱,是三生的学费,是他的前途。从那以后,

每隔一段时间,我就去一次。为了能多抽一点,我每次去之前,都会喝很多水,

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干瘦。血站的护士都认识我了,她们劝我,说我这样是不要命了。

我笑着说没事。有一次,我抽完血,头晕得厉害,在路边坐了半天都起不来。回到家,

三生看我脸色不对,问我怎么了。我骗他说,是中暑了。他信了。他给我倒了水,

还用他攒的零花钱,给我买了一根冰棍。我吃着那根冰棍,眼泪怎么都止不住。那七年,

我到底卖了多少次血,我自己都记不清了。我只知道,我手臂上的针眼,旧的盖着新的,

密密麻麻。夏天我都不敢穿短袖,怕孩子们看见了问。我用我的血,供他读完了高中,

考上了名牌大学,最后考上了公务员。他成了我们村第一个吃“国家粮”的人,光宗耀祖。

他工作后,也很孝顺。每个月都给我寄生活费。他回来的次数,比大志和二丫多。

但每次回来,都是来去匆匆。他说单位忙,领导看重他,他要好好表现,

不能辜负了领导的期望。我懂,我都懂。我给他写的信,最短。“三生,

妈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你上大学那年,妈去送你。看着你在火车上跟妈挥手,

妈心里高兴。妈的儿子,有出息了。”“只是有一件事,妈一直瞒着你。你的学费和生活费,

不是妈种地挣来的。是妈卖血换来的。从你上高中,到你大学毕业,一共七年。

”“妈不是要你报答。妈只是想告诉你,你的命,是妈拿血换来的。所以,

你一定要好好活着,好好当官。当一个好官,清清白白的,别辜负了妈的这一身血。

”“别学妈,一辈子活得那么窝囊。”我不知道,

当他知道自己引以为傲的“知识改变命运”的背后,是我用命换来的卑微交易时,

他会作何感想。他一直是个心高气傲的孩子。我怕,这个真相,会压垮他。可我还是写了。

因为我知道,四个孩子里,只有他,还存着一丝良心。也只有他,

才配知道这个最沉重的秘密。4.我的小女儿叫李晓溪。她是四个孩子里,唯一跟我姓的。

她也是我唯一的,亲生女儿。怀她的时候,我已经四十岁了。高龄产妇,

村里人都劝我别要了,太危险。可我舍不得。这是我丈夫留给我最后的念想。晓溪的出生,

给我本就风雨飘摇的家,带来了一丝光亮。她长得像我,眉眼弯弯,

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大志、二丫、三生都很疼她。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

都先紧着她。我总觉得亏欠了她。因为她的到来,家里更穷了。

她从小就穿着哥哥姐姐的旧衣服,没吃过几顿饱饭。但她很争气,读书比三生还要好。

她从小的梦想,就是出国留学,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她说:“妈,我想去读设计,

我要当一个世界闻名的设计师。”我看着她眼睛里闪烁的光,我知道,我不能折断她的翅膀。

可是,钱从哪儿来呢?出国留学的费用,是个天文数字。我把家里所有能卖的都卖了,

连同大志和三生寄回来的钱,也远远不够。我愁得一夜白了头。那天晚上,晓溪抱着我,

哭着说:“妈,我不去了。我不出国了。我留在你身边。”我摸着她的头,说:“傻孩子,

说什么胡话。妈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供你出去。”第二天,我做了一个决定。我找到了村长,

把我们家这唯一的老房子,抵押了出去。我跟银行贷了一笔款,

凑够了晓溪的机票钱和第一年的学费。签下贷款合同的那一刻,我手都在抖。我知道,

这意味着,如果晓溪以后不寄钱回来,这栋我和丈夫亲手盖起来的房子,就不再是我的了。

我连个安身立命的地方都没有了。可我没有犹豫。送晓溪去机场那天,

她抱着我哭得像个孩子。她说:“妈,你等我,我一毕业就回来,我接你去国外享福。

”我笑着说好。她走了。去了那个我一辈子都无法想象的繁华世界。

她一开始也经常打电话、寄照片回来。照片里的她,越来越洋气,越来越漂亮。

她说她参加了设计大赛,拿了奖。她说她开了自己的工作室,接到了大订单。我为她高兴。

可是,她再也没提过“接我享福”的话。她寄回来的钱,也渐渐少了。她说,国外开销大,

公司刚起步,需要用钱的地方多。我理解。我每个月省吃俭用,从牙缝里省出钱来,

去还银行的贷款。我死的时候,那笔贷款,还差三万块钱没有还清。我写给她的信,最长。

我把所有的房契、地契、贷款合同,都放在了信封里。“晓溪,我的心肝宝贝。妈走了,

你别怕。”“妈知道,你不是不孝顺,你是真的忙。妈理解。”“妈这辈子,

最对不起的就是你。没能给你一个好的出身,让你跟着妈受了那么多苦。妈唯一能为你做的,

就是让你飞得更高,更远。”“这栋老房子,是妈用贷款换你的前程。现在,妈把这个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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