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青璃墨君易是一位普通人,却因为意外事件而被卷入了神秘的冒险之旅。在酒妍的小说《我的将军夫人:帐中很香》中,霍青璃墨君易将面临各种挑战和困难,同时也结识了伙伴和敌人。通过勇敢和聪明才智,霍青璃墨君易逐渐揭开了一个个谜团,并发现了自己内心的力量。但声音很轻,像风里的柳絮。她忽然想起小时候,沈昭发烧,她也是这样站在床边看着。那时候她才十岁,什么都不懂,只会笨手笨脚地拧毛巾敷在他额头上。沈昭烧得迷迷糊糊,拉着她的手说“青璃,你别走”。她没有走。她在床边守了一夜,第二天沈昭退烧了,她的胳膊也麻得抬不起来。后来沈昭跟她绝交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些?霍...将让读者沉浸在充满惊喜和奇遇的世界中。
天临朝,永安十七年,秋。北境雁门关外,黄沙蔽日,喊杀声震天。
霍青璃一刀斩落敌将首级,鲜血溅上她的面甲,顺着铁面的纹路滴落。战马嘶鸣,
她勒缰回望,身后三千铁骑已将那支偷袭的敌军尽数歼灭。“将军!敌军溃逃,追不追?
”副将周平策马上前,浑身浴血,眼中却是抑制不住的兴奋。霍青璃摘下头盔,
露出一张被风霜打磨得棱角分明的脸。眉峰如剑,目若寒星,唇线紧抿。
十八岁的面孔本该还有几分青涩,却被战场上的杀伐之气淬炼得比同龄人老成太多。“不追。
”她沉声道,“穷寇莫追,打扫战场,清点伤亡。”“是!”夕阳西下,残阳如血。
霍青璃翻身下马,踩着满地的残肢断臂,亲自巡视战场。这是她的习惯——每一场仗打完,
她都要走一遍战场。看看倒下的兄弟,看看敌人的尸体,记住战争的滋味。
走到一片沙丘后面,她停下了脚步。沙地上躺着一个人。准确地说,是一个男人。
他穿着敌军制式的轻甲,甲胄已经被血浸透,左肩中了一箭,箭杆已经折断,
箭头还嵌在肉里。他的脸被血污遮盖了大半,但露出的那一小片皮肤,白得像上好的羊脂玉。
霍青璃蹲下身,伸手探了探他的鼻息。还有气。她正要起身离开——战场上的规矩,
敌军伤兵,补一刀了事——那人的手突然抓住了她的靴子。力道很轻,
像是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霍青璃低头看去,那人的眼睛不知什么时候睁开了。一双桃花眼,
湿漉漉的,像雨后的青石板路。那双眼睛里没有恐惧,没有求饶,只有一种奇异的平静。
像是在说:我知道你要杀我,没关系。霍青璃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另一个人的脸。沈昭。
她的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的沈昭。那个在她十二岁那年,指着她的鼻子说“霍青璃,
你一个女孩子家,成天舞刀弄枪,以后谁敢娶你”的沈昭。
那个在她十五岁第一次上战场、浑身是伤地回来时,
皱着眉头说“你能不能像个正常女人一样”的沈昭。那个在她十七岁封侯拜将、举朝震惊时,
写了一封信跟她绝交的沈昭。信上只有一行字:霍将军,道不同,不相为谋。
她记得那天她看完信,在营帐里坐了一整夜。第二天照常操练、布阵、上阵杀敌。
没有人知道她的眼眶红过。眼前这个敌军的探子——看他轻甲下的衣料,
应该是军官——有着一双跟沈昭很像的眼睛。不,比沈昭的眼睛更好看。
沈昭的眼睛太清冷了,像冬天的河水。而这双眼睛,是温热的。“将军?
”周平的声音从身后传来。霍青璃回过神,发现自己的手已经搭在了那人的肩上。“这个,
带走。”周平愣了一下:“将军,这是敌军……”“我说带走。”她的声音不容置疑。
周平不再多话,招呼两个士兵过来,小心翼翼地把那人抬上了担架。霍青璃站在原地,
看着担架被抬走,忽然觉得有些好笑。她霍青璃,天临朝开国以来第一位女将军,
十八岁封狼居胥、拜将封侯的人,居然在战场上捡了一个男人。这事要是传回京城,
御史台的唾沫星子能把她淹死。但她不在乎。她只是觉得,那双眼睛不应该就这么闭上。
回到雁门关大营,霍青璃把人安置在自己的帐中。军医来看过,说是箭伤不深,但箭头有毒,
加上失血过多,人已经烧到了烫手的地步。“将军,这人怕是救不回来了。”军医摇头,
“毒已入血,除非有雪莲做药引,可这荒山野岭的,上哪儿去找雪莲……”“退下吧。
”军医走后,霍青璃站在床边,看着那张苍白的脸。烧已经把他的嘴唇烧得起了皮,
干裂的缝隙里渗出血丝。他在昏迷中不停地发抖,嘴里含含糊糊地说着什么,听不清,
但声音很轻,像风里的柳絮。她忽然想起小时候,沈昭发烧,她也是这样站在床边看着。
那时候她才十岁,什么都不懂,只会笨手笨脚地拧毛巾敷在他额头上。沈昭烧得迷迷糊糊,
拉着她的手说“青璃,你别走”。她没有走。她在床边守了一夜,第二天沈昭退烧了,
她的胳膊也麻得抬不起来。后来沈昭跟她绝交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些?霍青璃深吸一口气,
做了一个连她自己都觉得疯狂的决定。她抽出腰间的匕首,割开了自己的左手腕。
血涌出来的瞬间,她把手腕凑到那人的嘴边。“喝。”当然,昏迷中的人不会听话。
血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淌到枕头上,晕开一朵朵暗红色的花。霍青璃捏住他的下颌,
迫使他张开嘴,让自己的血一滴一滴地落进去。她的血,是药。霍家祖上出过一位神医,
留下过一张秘方:以特定功法修炼之人,心头血可解百毒。
她小时候被祖父用各种药材泡过七年,又修习霍家内功心法,体内气血确实异于常人。
但这法子代价极大。以血入药,损的是自己的根基。手腕上的伤口还在流血,
那人的脸色却渐渐有了一丝血色。烧也退了一些,呼吸平稳了许多。霍青璃用布条缠住伤口,
坐在床边,看着他。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是因为那双眼睛,
也许是因为那段回不去的旧时光,也许只是因为——在这漫天黄沙的边关,她已经很久很久,
没有看到过一张这么干净的脸了。墨君易是在三天后醒来的。他睁开眼的时候,
看到的是一个女人的背影。她背对着他坐在案前,正在翻阅军报。一身玄色铠甲,
长发用一根木簪子随意挽着,露出线条利落的后颈。案上放着一柄长剑,
剑鞘上的纹路已经被磨得模糊不清,露出底下暗沉的铁色。“醒了?”她没有回头,
声音淡淡的,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事。墨君易愣了一下,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伤口——已经被包扎好了,用的是一种他没见过的手法,缠得很紧,
但不勒人。“你是……”他的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石头。“霍青璃。”她回过头,
露出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你在我的营帐里,昏迷了三天。”墨君易的瞳孔微微收缩。
霍青璃。天临朝的女将军,十八岁封侯,北境军中的活阎王。他在敌营的时候,
听过无数关于她的传说。说她三刀斩敌将,说她一人破千军,说她是个比男人还男人的女人。
但现在亲眼看到,他才发现,那些传说都漏掉了一个细节。她的眼睛很好看。
不是那种柔美的好看,而是像淬了火的刀锋,冷冽、锋利,但火光映在刀刃上的时候,
会有一瞬间的温柔。“你是敌军的人。”霍青璃站起来,走到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我捡你回来的时候,你穿着敌军的轻甲。”墨君易的心沉了一下。他知道,
按照战场的规矩,他应该死。“但我没有杀你。”她继续说,“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因为你的眼睛。”墨君易愣住了。“你的眼睛,让我想起一个人。
”霍青璃移开目光,看向帐外,“一个很久以前就跟我绝交的人。
”“所以……你救我是因为我像你的故人?”“对。”墨君易沉默了很久。
“你不怕我是间谍?”“怕。”霍青璃低头看着他,嘴角微微翘起,
“但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鸟为食亡,人为财死。你现在在我手里,就算你是间谍,
又能怎样?”墨君易不再说话。他确实是一个间谍。他是北凉国的暗探,代号“青鸟”,
潜伏在天临朝边境已经两年。这次混入雁门关,是为了刺探霍青璃的军力部署。但他没想到,
自己会被一个女人的血救活。更没想到,这个女人救他,只是因为他的眼睛像她的故人。
“你叫什么名字?”霍青璃问。“墨……墨君易。”“墨君易。”她念了一遍,点了点头,
“从今天起,你是我的帐前亲兵。记住你的身份,不要做多余的事。”“为什么……不杀我?
”霍青璃看着他,忽然笑了。那笑容很短,像刀光一闪,但墨君易看得清清楚楚。
“因为我想。”墨君易在霍青璃帐中养了半个月的伤。这半个月里,
他发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传闻中杀伐果断的霍将军,私下里其实笨得要命。
她不会煮粥,第一次给他熬药的时候把锅烧穿了。她不会叠被子,
每天早上都把自己的被褥卷成一团塞到角落眼不见为净。她甚至不会梳头,
那根木簪子永远是歪的,头发一半挽着、一半散着,偏偏她自己浑然不觉。
有一次她来看他的伤口,拆纱布的时候太用力,扯到了新长出来的肉。
而墨君易疼得倒吸一口凉气,她手一抖,纱布掉在地上。“对……对不起。
”她的耳朵尖红了。墨君易惊讶地看着她。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霍将军,
居然会因为弄疼别人而脸红?“没关系。”他说。她蹲下去捡纱布的时候,
他注意到她左手腕上缠着一圈布条。不是军医用的那种,而是普通的棉布,缠得歪歪扭扭的。
“将军,你的手……”“没事。”她把袖子拉下来,遮住了那道伤口,“小伤。
”墨君易没有追问,但他心里隐隐有了一种猜测。那个布条的位置,刚好是动脉。
如果伤口在那里,又不让军医包扎……他想起军医说过,他中的毒需要雪莲做药引才能解。
而雪莲,只有在极北的雪山上才有,雁门关方圆千里都没有。那他中的毒,是怎么解的?
一个答案浮现在脑海里,让他觉得胸口有什么东西被重重地撞了一下。不可能。
没有人会为一个素不相识的敌人做到这种地步。
但他又想到她说那句话时的表情——“因为你的眼睛”。什么样的人,
会让另一个人记到这种程度?又过了几天,墨君易能下床走动了。
霍青璃给他安排了一间小帐,就在她的大帐旁边。白天她去操练兵马的时候,
他就在帐里养伤,偶尔帮她整理军报。他发现她的字写得很好看,跟她的外表完全不一样。
铁画银钩,笔锋凌厉,但每一笔都收得很稳,
像是一个内心有很多话想说、却偏偏什么都不说的人。有一天傍晚,她练兵回来,浑身是汗,
铠甲上沾着泥点。她掀开他的帐帘,把一个油纸包丢到他面前。“吃。”墨君易打开,
是一块桂花糕。雁门关不产桂花,这种东西只有在京城才能买到。从这里到京城,
快马加鞭也要十天。“你……派人去京城买的?”“路过。”她别过头,不看他,
“上次去请功的时候顺手带的。”墨君易看着手里的桂花糕,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
他在北凉长大,从小就被训练成暗探。没有人关心他喜欢吃什么,
没有人会在深夜给他掖被角,没有人会因为怕他伤口疼就轻手轻脚地拆纱布。“谢谢。
”他说。霍青璃嗯了一声,转身走了。走出帐门的时候,她的脚步顿了一下,像是想回头,
但最终还是没回。墨君易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暮色里,忽然觉得,
这个被人叫做“活阎王”的女人,其实比谁都心软。半个月后,墨君易的伤好了大半。
他开始以霍青璃帐前亲兵的身份出入军营,帮她跑腿传令、整理文书。他做事细心妥帖,
很快就赢得了周平等人的好感。但霍青璃对他的态度,始终若即若离。她会在练兵归来后,
第一时间来他的帐里看他。会在他咳嗽的时候,不动声色地把炭盆挪到他床边。
会在军务繁忙的间隙,让人给他送一碗热汤。但她从不跟他多说一句话。每次来看他,
都是放下东西就走,连眼神都不多给一个。墨君易起初以为她只是性格冷淡,
后来才发现不是。她是不敢。这个在战场上所向披靡的女人,在感情面前,
怯懦得像一只惊弓之鸟。他试探着问过一次:“将军,你说的那个故人……是什么样的人?
”霍青璃正在磨剑,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一个……很干净的人。”她说,“读书很好,
长得也很好。小时候总跟在我后面跑,后来长大了,就不跟了。”“为什么?
”“因为我跟他想的不一样。”她把剑举起来,对着光看了看刃口,
“他想要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而我只会在战场上杀人。”“所以他就跟你绝交了?”“嗯。
”“那他配不上你。”霍青璃转过头看着他,眼里有惊讶,也有一闪而过的暖意。
“你倒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那只能说明其他人眼瞎。”墨君易说得很认真。
霍青璃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忽然笑了。这次的笑容比上次长,像冰面下涌动的春水。
“墨君易,你这个人,胆子不小。”但暗流,也在同时涌动。墨君易的伤好了之后,
开始借着给霍青璃送军报的机会,暗中观察雁门关的**。他把每一条情报都记在心里,
等机会传出去。他知道自己在做一件危险的事。更危险的是,
他发现自己越来越不想做这件事了。每次看到霍青璃在沙盘前推演战局、眉头紧锁的样子,
他都会想:如果她知道我是间谍,会怎样?她会杀了我吗?还是像救我的时候一样,
因为那双眼睛而心软?他不敢想答案。霍青璃在战场上捡了一个男人的消息,
终究还是传回了京城。御史台的弹劾奏章像雪片一样飞到了皇帝的案头。
“霍青璃身为大将军,私留敌军俘虏,有通敌之嫌!”“女子为将,本就荒唐,
如今更做出这等荒唐事,简直有辱国体!”“臣请陛下下旨,将霍青璃革职查办!
”皇帝赵恒看着面前的奏章,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他信任霍青璃。
这个女孩从十五岁就跟着他南征北战,立下的战功比朝中任何一个将军都多。
她不是那种会被儿女私情冲昏头脑的人。但信任归信任,朝堂上的压力也不得不考虑。
他提笔,在奏章上批了四个字:着令自查。雁门关。消息传到军营的时候,霍青璃正在练剑。
周平把京城的消息告诉她,说完之后小心翼翼地看她脸色。“将军,
要不……把那姓墨的送走吧?留他在营里,确实惹人闲话。”霍青璃没有回答。
她把剑收回鞘里,低头看着剑鞘上磨花的纹路。这把剑,跟了她三年。
刃口卷过、崩过、重铸过,剑鞘上的漆早已斑驳,露出底下的铁色。“饮血的刃,
越发沧桑了。”她喃喃道。“将军?”“没什么。”她把剑挂在腰间,“墨君易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