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方晴沈知舟苏念卿的小说叫做《替身前妻?我不忍了》,它的作者是莫小尘爱码字所编写的短篇言情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然后紧紧地抱住了我。“念晚,”她说,“我们走。离开这里,离开这座城市。”我闭上眼睛,眼泪无声地滑落。但就在那一刻,我的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她们都在告诉我该怎么做。沈老太太要我留下孩子,苏念卿要我打掉孩子,沈知舟要我回去做他的挂名太太。所有人都在替我做决定,好像我的人生不需要我的意见。不。我睁开眼......
01我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看着自己花了三个小时精心化的妆,突然觉得特别可笑。
眼线画了擦、擦了画,腮红选了又选,
甚至连口红的色号我都换了五种——最后选了他说过最喜欢的豆沙色。镜子里这个女人,
穿着米白色的香奈儿套装,头发做了**浪,连指甲都是昨天新做的裸粉色。这一切,
都是为了他。为了沈知舟。我深吸一口气,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
这个笑容我练习了无数遍,要温柔,要得体,要恰到好处地露出八颗牙齿,不能太张扬,
不能太妩媚,因为沈知舟不喜欢。他喜欢温柔的、安静的、听话的女人。所以结婚三年,
我把自己活成了一个标准的“沈太太”。不争不抢,不吵不闹。他夜不归宿,
我不问;他绯闻满天飞,我不说;他把我丢在宴会上去陪别的女人,
我笑着对所有人说“知舟他忙,我理解他”。我理解他。这三个字,我说了三年。“沈太太,
您还好吗?”服务生在外面轻轻敲了敲门。“我没事。”我整理了一下裙摆,
最后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马上出来。”今天是我和沈知舟结婚三周年的纪念日。
三天前我跟他提的时候,他连头都没抬,只是“嗯”了一声。我说想在丽思卡尔顿订个位置,
他说“随你”。随你。这两个字,是他跟我说过最多的话。但我不生气。因为今天不一样,
今天我有重要的事要跟他说。我把手伸进包里,摸到了那个冰冷的东西——一枚钻戒。
不是他送给我的,是我自己买的。三克拉,D色,VVS1净度,
花光了我这三年来偷偷攒下的所有稿费。三年前我嫁给沈知舟的时候,
他连一枚像样的戒指都没给我。我们领了证,他让助理送了条卡地亚的手镯到家里,
连面都没露。我妈看到那条手镯的时候,眼眶都红了,说“好歹是个心意”。
我知道她在安慰自己,也在安慰我。当时我想,没关系,日子还长。但现在我不想等了。
我要在今天,在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上,重新向他求婚。不是要他给我什么,
而是想告诉他——沈知舟,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我不再是那个唯唯诺诺的林念晚,
我想和你真真正正地做一回夫妻。我把戒指攥在手心,推开洗手间的门,
朝预订的位置走过去。远远地,我看见沈知舟已经坐在那里了。
他今天穿了一件深灰色的定制西装,领带是我上个月送他的那条暗纹领带。
他果然戴了——这个认知让我心里微微一甜。他长得是真的好看,剑眉星目,鼻梁高挺,
下颌线凌厉又干净,坐在那里就像一幅画。我加快脚步,心跳得像擂鼓。但下一秒,
我整个人钉在了原地。因为沈知舟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边坐着一个女人,
穿着一条红色的吊带裙,长发披肩,正歪着头靠在他肩膀上,笑盈盈地不知道在说什么。
沈知舟低头看着她,嘴角居然带着我从未见过的温柔笑意。那个女人,我认识。苏念卿。
沈知舟的初恋,沈氏集团最大股东苏国良的独生女。三年前她出国留学,
沈知舟伤心了整整半年,然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我。我一直知道,我是她的替身。
所有人都知道。只有我以为,三年时间可以改变什么。“林**,您的位置……要过去吗?
”服务生小心翼翼地问。我站在原地,手指死死掐着掌心的那枚戒指。豆沙色的口红下,
我的嘴唇在发抖。那一刻,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不,不是重新开始。是结束。
02我走过去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控制得很好。三年的“沈太太”训练,
让我学会了在任何场合都保持微笑。哪怕是现在,看着我的丈夫和别的女人肩并肩坐在一起,
我也能笑着拉开对面的椅子,优雅地坐下。“知舟,这位是……”苏念卿抬起头看着我,
眼神里带着一丝打量,更多的是漫不经心。她当然知道我谁,她只是不屑于承认。
沈知舟终于看了我一眼。他的眼神很淡,就像看一个不太熟的同事:“念晚,这是苏念卿,
苏氏集团的千金,刚从伦敦回来。”他甚至没有说“我的妻子”。他甚至懒得介绍我的身份。
苏念卿伸出手,笑得温柔大方:“原来是沈太太,久仰。知舟经常跟我提起你。
”经常提起我?提起我什么?提起我是一个多么称职的摆设?我握了握她的手,
指尖冰凉:“苏**好,欢迎回国。”沈知舟看了我一眼,似乎对我的表现还算满意。
他拿起菜单递给我:“点菜吧,念卿不吃辣,你注意一下。”我接过菜单的手微微一顿。
三年来,他从来没有记住过我不吃香菜。每一次一起吃饭,他都会让服务员“多放香菜”,
而我每一次都会默默地把香菜一根一根挑出来。他从来不知道,或者说,他从来不在意。
但他在意苏念卿不吃辣。这个认知像一根针,不粗不细,刚好扎在我心口最柔软的地方。
“好。”我笑着应了一声,低头翻菜单。整个晚餐,我就像个局外人一样坐在他们对面。
苏念卿说她在伦敦的趣事,说她在那边开画廊的经历,
说她和沈知舟大学时候一起去欧洲旅行的回忆。沈知舟听着,偶尔笑一下,
那笑容是我从未见过的——松弛的、愉悦的、不带任何防备的。而我,像一个观众,
坐在台下看一场与我无关的电影。不对,我连观众都算不上。我是在台上演配角的那个。
“对了,沈太太,”苏念卿忽然转向我,眼睛里带着一丝我看不懂的光,
“听说你在家写小说?好厉害啊,我从小就没什么文学天赋,知舟还老笑话我。”听说?
听谁说?听沈知舟说的?他知道我在写小说?我愣了一下,
因为我从来没跟沈知舟提过这件事。我写小说是利用每天他不在家的时间偷偷写的,
用的是笔名,从来没告诉过任何人。“知舟说你的小说写得可好了,”苏念卿笑得天真无邪,
“他说你整天在家也没什么事,写写东西打发时间挺好的。”我的血液在那一刻几乎凝固了。
不是因为我写小说的事被他知道了,
而是他说话的语气——“在家也没什么事”“打发时间”——原来在他眼里,
我就是一个无所事事的、靠他养着的、打发时间的家庭主妇。我写了三年,出版了两本书,
在网上有三十万粉丝,他都不知道。或者他知道了,但觉得那只是“打发时间”。
“是挺好的。”我端起面前的红酒,抿了一口,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苏念卿“哎呀”了一声,好像突然想起什么:“对了,知舟,
我爸说的那个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沈知舟放下酒杯,看了她一眼,又看了我一眼。
那个眼神很微妙,像是在掂量什么,又像是在做最后的决定。“念晚,”他开口了,
声音不轻不重,“有件事想跟你商量。”我的心突然跳得很快。不是因为期待,
而是一种本能的、动物般的警觉。就像暴风雨来临前,空气里那种让人喘不过气的压抑。
“你说。”“念卿回国了,她爸希望她能尽快接手苏氏的部分业务,”沈知舟的语气很平淡,
就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我们沈氏和苏氏接下来会有深度合作,为了合作更顺畅,
我打算让念卿以我未婚妻的身份出席一些公开场合。”我以为我听错了。“你说什么?
”我看着他的眼睛,想从里面找到一丝开玩笑的痕迹。“你放心,只是名义上的,
”沈知舟避开了我的目光,低头拨弄着盘子里的食物,“你的沈太太身份不会变,只是对外,
念卿需要那个名分。这是为了两家公司的合作,你明白的。”我明白的。我什么都明白。
他让我做他的妻子,却让另一个女人做他的未婚妻。我守着空荡荡的家,
她陪着他出入各种场合。我见不得光,她光鲜亮丽。我是他户口本上的名字,
她是他身边的人。“知舟,这样不太好吧……”苏念卿适时地露出为难的表情,
“沈太太会不会不高兴?”她叫我“沈太太”,声音里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优越感。
好像在对我说:你看,这个位置是我的,我只是暂时让给你坐坐。我看着她,
忽然觉得特别好笑。这个剧本我太熟悉了。善良大度的原配,温柔体贴的红颜知己,
还有一个永远觉得“你能理解我吧”的丈夫。如果这是小说,
我一定会在评论区骂一句“狗血”。但这不是小说。这是我的婚姻。“好。”我听见自己说。
沈知舟抬起头,似乎有些意外。他大概以为我会哭、会闹、会不同意。苏念卿也愣了一下,
随即笑得更甜了:“沈太太真大度。”大度?不,我只是想通了一件事。三年了,
我用尽所有力气去爱一个不爱我的人,把自己卑微到尘埃里,以为总有一天他会看见我。
但今天我终于明白,有些人不是你不够好,而是他的心从一开始就没有给你留位置。
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我低下头,假装看手机,
手指却在桌下飞快地打开了一个聊天框。那是我编辑方晴的对话框,
上面还有她上个月给我发的消息:“念晚,你的新书签售会安排在下个月,
到时候可能需要你露脸,你做好准备哦。”我当时回复她:“不行,我老公不让我抛头露面。
”现在,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打:“方晴,签售会我去。另外,你上次说的那个访谈节目,
我接了。”发送。然后我抬起头,对沈知舟笑了笑:“知舟,我有件事也想跟你说。
”“什么?”“我们离婚吧。”03餐厅里安静了整整五秒钟。沈知舟握着酒杯的手顿住了,
他抬起头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种我从未见过的表情——不是愤怒,不是惊讶,
而是那种“你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的漫不经心。“你说什么?”他问。“我说,离婚。
”我重复了一遍,声音比我预想的要平静得多,“既然苏**要当你未婚妻,
那我这个太太也没什么存在的必要了,对吧?”苏念卿的表情很微妙。她先是愣了一下,
然后迅速低下头,但我还是捕捉到了她嘴角那一闪而过的笑意。她当然高兴,
她等这一天等了三年了。沈知舟放下酒杯,靠在椅背上,用一种审视的目光看着我。
那目光我很熟悉,他谈生意的时候就是这样看人的——冷静的、计算性的、不带任何感情。
“林念晚,”他叫我的全名,而不是平时敷衍的“念晚”,这本身就是一种态度,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我知道。”“你知道离了婚你怎么办吗?
”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不耐烦,就像在跟一个不懂事的小孩讲道理,“你没有工作,
没有收入,你娘家那边什么情况你自己清楚。你离了我,你能去哪?”这句话像一盆冷水,
兜头浇下来。不是因为他的话有多伤人,而是因为他说的都是事实。我没有工作。
大学一毕业我就嫁给了他,他让我不要去上班,说“沈家的太太不需要抛头露面”。
我当时觉得他是大男子主义,现在才明白,他只是不想让我有自己的生活圈子。我没有收入。
我的稿费全都偷偷攒着,但三年加起来也不过几十万。在沈知舟的世界里,
几十万连他一顿饭钱都不够,对我来说却是全部的身家。我娘家那边……确实指望不上。
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改嫁了,我爸是个赌鬼,欠了一**债,
我嫁给沈知舟的时候他拿到了一笔丰厚的彩礼,从此再也没出现过。我没有兄弟姐妹,
没有可以依靠的亲戚,连一个可以说真心话的朋友都没有。三年了,
沈知舟把我养成了一个精致的、漂亮的、一无所有的金丝雀。
他给我最好的衣服、最贵的包、最舒服的房子,却不给我翅膀。因为金丝雀不需要翅膀。
“我可以自己养活自己。”我说。沈知舟笑了。那笑容里带着明显的嘲讽:“养活自己?
就靠你那些小说?林念晚,你清醒一点。你那点东西,一个月能赚几千块钱?
够你买一条裙子吗?”我的心像被人攥住了。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羞耻。
羞耻于他说的是对的,羞耻于这三年我把自己活成了一个连自己都瞧不起的人。
三十万粉丝、两本书、每个月不到一万的稿费——在沈知舟的世界里,这确实什么都不算。
“知舟,你别这样说沈太太,”苏念卿适时地开口了,声音温柔得像三月的春风,
“沈太太有自己的爱好是好事,女人嘛,总得有点事做。”爱好。她说我的事业是“爱好”。
就像在说一个家庭主妇没事绣绣十字绣一样。沈知舟没有理会她,眼睛一直盯着我:“念晚,
我知道今天的事你心里不舒服,但你冷静想想。我说了,念卿只是名义上的未婚妻,
你的位置不会变。沈太太的位子还是你的,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我想告诉他,我什么都不满足。我不满足于做一个挂名的妻子,
我不满足于每天对着空荡荡的房子等他回来,
我不满足于在所有人面前扮演那个温柔大度的沈太太。我不满足于他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
我不满足于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我爱你”,我不满足于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
但我什么都没说。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跟一个不爱你的人说这些,没有任何意义。
“我想好了。”我站起来,拿起包,“协议我会让律师拟好,明天送到你办公室。
”我转身走了。身后传来沈知舟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笃定:“你走不远的,
念晚。三天之内,你会回来。”我没有回头。走出酒店大门的时候,夜风扑面而来,
带着初秋的凉意。我站在台阶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到眼眶里有什么东西在打转。
但我没有让它掉下来。我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响了三声,那边接了。“方晴,
我今晚能去你那边住吗?”“当然可以啊,你怎么了?声音不太对。”“没事,”我笑了笑,
“就是……终于没事了。”挂了电话,我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坐进去的那一刻,
我把手伸进包里,摸到了那枚我自己买的钻戒。我把它拿出来,在路灯下看了很久。三克拉,
D色,VVS1净度。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我本来想用它来求一个重新开始。现在,
我想用它来求一个彻底结束。“**,去哪?”司机问。我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霓虹灯,
忽然想起三年前的今天,我穿着白色的婚纱,一个人站在民政局门口等他。
他迟到了四十分钟,来了以后连一句解释都没有,只是说“走吧”。那天阳光很好,
我以为我的新生活要开始了。“师傅,”我说,“去最近的当铺。”04方晴打开门的时候,
看到我的第一句话是:“你终于舍得从那个笼子里出来了?”我笑了。方晴是我大学同学,
也是我唯一的闺蜜。她当年劝过我不要嫁给沈知舟,说“这个人眼睛里没有你”。我没听,
现在想想,旁观者清是真的。方晴是个行动派,她给我倒了杯热牛奶,让我坐在沙发上,
然后搬了个小板凳坐我对面,一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架势。“说吧,发生什么了?
”我把餐厅里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方晴听完,沉默了三秒钟,
然后猛地站起来:“什么?!他让你当他未婚妻???沈知舟他是不是有病?!
”“你小点声,”我拉了拉她,“邻居会听到的。”“我就是要让全世界听到!这个渣男!
”方晴气得脸都红了,“他在外面养女人也就算了,现在还要你把位置让出来?他当你是谁?
他养的狗吗?”我在她家住了下来。第二天一早,
我做了一件事:把沈知舟每个月打给我那张卡的副卡剪了。那张卡我从来没有用过,
每一笔花销他都看得到,每一分钱他都知道花在了哪里。三年来,我活在他眼皮底下,
连买一包卫生巾都要经过他的允许——虽然他从来没说过不许,但那种被监视的感觉,
比任何限制都让人窒息。然后我开始做一件正事:规划我接下来的人生。第一步,赚钱。
方晴是星耀文化传媒的运营总监,她给我拉来了一堆活儿。
有声书改编、短剧剧本、公众号约稿……以前因为沈知舟不让我“抛头露面”,
这些我都拒绝了。现在,我一个一个接。“你疯了吧?”方晴看着我排得满满当当的日程表,
“这一周你要写三个短剧剧本、两篇公众号长文、还要录一期播客?你会猝死的。”“不会,
”我头都没抬,噼里啪啦地敲着键盘,“我以前一天写一万字都没事。
”那是嫁给沈知舟之前的事了。大学的时候我是中文系的才女,
拿过全国大学生文学大赛的一等奖,出版社的编辑追着我约稿。嫁给沈知舟之后,
他把我的电脑收走了,说“写那些东西有什么用”。我偷偷买了个笔记本,
趁他不在家的时候写,写了三年,两本书,三十万粉丝。现在,我要光明正大地写。第一周,
我接了五个活儿,到手一万两千块。第二周,我接了一个有声书的改编项目,预付两万。
第三周,方晴跟我说:“念晚,有个机会。《文心访谈》那个节目你还记得吗?
他们想做一期网络文学专题,想请你去做嘉宾。你之前不是答应了吗?”“去。”我说。
《文心访谈》是国内最大的文学类访谈节目之一,收视率很高。以前沈知舟不让我去,
说“那种场合不适合你”。
我知道真正的原因——他不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太太是个写网络小说的,他觉得丢人。但现在,
我不在乎他觉得什么了。录制那天,方晴陪我去的。主持人是个很温柔的中年女人,
她看了我的资料,眼睛都亮了:“你就是‘晚风’?天哪,我女儿是你的铁粉,
她手机上都是你的小说。”我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谢谢。”节目录制得很顺利。
我聊了我的创作经历,聊了我为什么开始写小说,
聊了我笔下那些女主角——她们都是勇敢的、独立的、敢爱敢恨的女人。“所以,
”主持人笑着问我,“你笔下的女主角是不是都有你自己的影子?”我想了想,
摇了摇头:“不,她们都是我想成为的那种人。”屏幕那边,弹幕飘过:“晚风大大好温柔!
”“她说话好好听!”“等等,她无名指上是不是有婚戒印?她结婚了?”当然,
这些我当时看不到。节目播出的那天晚上,我的微博粉丝从三十万涨到了五十万。
我的编辑打电话给我,声音都在抖:“念晚!你的书一夜之间卖了两千本!两千本!
”两千本,每本我能拿五块钱版税,一万块。我坐在方晴家的沙发上,
看着手机上不断跳出来的订单提醒,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不是因为赚到了钱,
而是因为这一个月来,我第一次觉得——原来我也可以,原来我不是一无是处。但我知道,
这只是开始。真正让我站稳脚跟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事。第四周,方晴给我介绍了一个人。
“这是陆之珩,”方晴指着坐在我对面的男人,声音里带着一丝不自然的轻快,
“云澜影业的CEO。他们公司想做一个女性题材的短剧,需要一个有生活经历的编剧。
我推荐了你。”我注意到方晴介绍他的时候,耳朵尖微微泛红。陆之珩看起来很年轻,
三十出头的样子,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深色西裤,眉眼间有一种温润的气质。
他不像沈知舟那样咄咄逼人,整个人淡淡的,像一杯温度刚好的茶。他看了一眼方晴,
目光里带着一种很自然的熟稔。“林**,”他看了我的资料,抬起头看着我,
“我看过你的小说,写得很好。”“谢谢。”“但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他顿了顿,
“你觉得一个好的女性题材故事,核心是什么?”我想都没想:“真实。”“怎么说?
”“很多女性题材的故事,都在讲女人怎么变美、怎么变强、怎么让男人回心转意,”我说,
“但我觉得,真正的女性成长,不是变成别人想要的样子,而是找回自己本来的样子。
”陆之珩看了我几秒钟,然后笑了。那笑容很好看,
不是沈知舟那种公式化的、带着距离感的笑,而是真的觉得有趣的那种笑。
他的目光不经意地扫过方晴,方晴正低头假装看手机,嘴角却翘着。“方晴说得没错,
”他说,“你确实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我们谈了一个下午,最后敲定了合作意向。
云澜影业出品的短剧,我担任编剧,稿酬是六位数。这是我这辈子靠自己赚到的最大一笔钱。
走出咖啡馆的时候,方晴拉着我的胳膊,笑得像朵花:“怎么样?我说陆之珩人不错吧?
”“人是不错,”我看着她,“但你确定他不是因为你才来找我的?”方晴脸一下子红了,
松开我的胳膊:“胡说什么呢!我跟他不熟!”“不熟你脸红什么?”“我没脸红!
”方晴捂住脸,“是太阳晒的!”我笑了,没有拆穿她。方晴看陆之珩的眼神,
跟我以前看沈知舟的眼神完全不一样——她是被看见的那一个,
而我以前是永远仰望的那一个。晚上回到方晴家,我发现门口多了一个盒子。很大,很精致,
黑色的丝绒盒子上系着深蓝色的缎带。我打开,里面是一条梵克雅宝的四叶草项链,白金的,
镶着钻石。盒子底下压着一张卡片,上面只有一行字:“玩够了就回来。沈知舟。
”我拿着那张卡片,站了很久。不是因为心动,而是因为一种深深的悲凉。三年了,
他依然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我不喜欢梵克雅宝,我不喜欢钻石,我甚至不喜欢四叶草。
我喜欢什么?他从来没有问过。我把盒子盖好,放在门口,准备明天寄回去。
然后我拿出手机,给沈知舟发了一条消息:“离婚协议已经寄到你公司了,请查收。”发完,
我把他的号码拉黑了。05我以为,离开沈知舟最难的部分是适应没有钱的日子。但我错了。
最难的部分,是我发现自己怀孕了。事情发生在我搬出沈家的第六周。
那天我在方晴家赶一个剧本,写到凌晨两点,忽然觉得胃里一阵翻涌,
冲到洗手间吐了个天昏地暗。方晴被吵醒了,迷迷糊糊地跟过来,看到我趴在马桶上吐,
瞬间清醒了:“你……该不会是……”“不可能。”我说。但我的月经确实推迟了两周。
我一直以为是因为压力太大,没当回事。第二天,方晴硬拉着我去医院做了检查。
结果出来的时候,我坐在医院的走廊上,手里攥着那张B超单,大脑一片空白。怀孕六周。
孩子是沈知舟的。“念晚,”方晴蹲在我面前,小心翼翼地看着我,“你……打算怎么办?
”我盯着B超单上那个小小的、模糊的影子,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个孩子来得太不是时候了。
我刚刚开始重新生活,刚刚找到一点做人的尊严,刚刚有了养活自己的能力。这个孩子,
会把我重新拉回沈知舟的世界里。如果他知道我怀孕了,他一定不会让我走。
不是因为他在乎我,而是因为沈家需要一个继承人。沈知舟的母亲,
那位高高在上的沈老太太,最大的心愿就是抱孙子。她之所以容忍我嫁给沈知舟,
就是因为我看起来“好生养”。如果我告诉沈知舟我怀孕了,他会怎么做?把我接回去,
把我关在那个大房子里,让我安安稳稳地生下孩子。然后呢?
然后我就会变成沈家的生育机器,连最后一点尊严都没有。
但如果不告诉他……我的手放在肚子上,那个小小的生命正在我身体里生长。它还没有心跳,
还没有意识,但它已经存在了。我有什么权利,替它做决定?“方晴,”我说,
“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方晴欲言又止,最后还是站起来走了。
走之前她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别着凉了。”我一个人坐在医院的走廊上,
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有挺着大肚子的孕妇,有抱着新生儿的父母,有推着轮椅的护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我想起了我妈。她当年怀我的时候,
我爸还不是赌鬼。那时候他是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在镇上的工厂上班,
每个月的工资都交给我妈。我妈说她那时候觉得自己嫁对了人。后来一切都变了。
我爸迷上了堵伯,输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欠了一**债。他开始喝酒,喝醉了就打我妈。
我妈抱着我,躲在角落里,一声都不敢吭。她为什么不走?因为她没有钱,因为她没有工作,
因为她带着一个孩子无处可去。她就像现在的我一样,被困在一段没有希望的婚姻里,
没有退路。后来她终于走了。她改嫁了一个做生意的男人,带着我搬到了城里。
那个男人对她不好不坏,但至少不打她。我以为日子会好起来,
但我妈在我十二岁那年去世了,留下我一个人。从那以后我就知道,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依靠,除了自己。我低下头,看着B超单上那个小点,
轻声说:“妈妈会努力的。不管怎么样,妈妈不会让你过妈妈以前的日子。
”我做了一个决定。我要留下这个孩子,但我不告诉沈知舟。我要靠自己的能力把它养大,
不靠任何人。这个决定听起来很疯狂。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房子,
没有存款,要一个人养孩子?方晴知道以后,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我支持你。
但你要想清楚,这条路不好走。”我知道不好走。但我更知道,走一条不好走的路,
也比走一条没有尊严的路强。接下来一个月,我像疯了一样地工作。我接了更多的约稿,
每天只睡五个小时,除了吃饭和上厕所,几乎不出书房。方晴说我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