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冲喜丫头要跑路,一部引人入胜的小说作品,由软红光倾力打造。故事中,沈卿卿陆承煜经历了一系列曲折离奇的遭遇,展现出勇气、智慧和坚韧的品质。沈卿卿陆承煜面对着挑战和困难,通过努力与毅力,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目标。六岁那年,沈卿卿为救重病弟弟,被母亲卖给陆家冲喜,嫁给奄奄一息的病秧子少爷陆承煜。她是名义上的少奶奶,实际上的小丫鬟。七年隐忍,她错付真心,学尽本事,却只换来一句"做我的通房丫头,已是你的造化"。殊不知,她小臂那朵梅花印记,正是国公嫡女的身份凭证。当她决心挣脱过往,当年破庙里那个被她取名"阿征"的孤...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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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节选

沈卿卿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王氏,轻轻点了点头。

“你也看到了,琰儿他病得很重,昏迷不醒,大夫们都束手无策,”王氏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却尽量放得轻柔,“我们找了道士,道士说,只有让你和琰儿拜堂成亲,由你护着他,他才有活下去的希望。”

她顿了顿,看着沈卿卿懵懂的眼神,又细细解释:“拜堂就是成为一家人,往后你就是琰儿的媳妇,要陪着他、照顾他。只是琰儿现在动不了,我们只能找一只公鸡代替他和你拜堂,你愿意吗?”

沈卿卿愣了愣,她不太懂“拜堂”、“媳妇”是什么意思,却听懂了“照顾琰儿”、“让他活下去”。她想起床上那个烧得通红、梦里喊着“别走”的男孩,想起周嬷嬷给娘的银子,如果她不同意,是不是要把银子还给周嬷嬷,那弟弟的病怎么办?

她沉默了片刻,抬起头,眼神坚定,细细的声音却字字清晰:“我愿意。”

王氏看着她小小的身子、坚定的眼神,眼泪瞬间涌了上来,她用力攥了攥沈卿卿的手,哽咽着说:“好孩子,委屈你了,我们陆家定不会亏待你。”

周嬷嬷见状,连忙上前轻声道:“夫人,吉时到了,咱们开始吧。”

王氏点点头,擦了擦眼角的泪水,示意周嬷嬷开始。

周嬷嬷走到竹笼旁,小心翼翼地把红冠公鸡抱出来,用红绸子将公鸡的脖子系好,又让一个小仆役扶着公鸡,站在沈卿卿的身旁。

她自己则站在一旁,充当司仪,声音郑重却简洁:“吉时到,拜堂开始。”

没有宾客道喜,没有繁琐的礼节,只有前厅里的几个人,还有那只安静站立的红冠公鸡。

“一拜天地。”周嬷嬷轻声喊道。

沈卿卿按照周嬷嬷事先教的,跪在地上磕头;一旁的仆役也按着公鸡的身子,让它微微低下脑袋,算是行礼。

“二拜高堂。”

王氏坐在主位上,看着眼前的一幕,泪水再次滑落,她轻轻点头,算是受礼;沈卿卿再次磕头,仆役依旧按着公鸡行礼。

“夫妻对拜。”

沈卿卿转过身,对着身旁的公鸡跪下,小小的身子透着几分拘谨,却没有丝毫不情愿;仆役按着公鸡,让它对着沈卿卿的方向低了低头,仪式便算完成。

周嬷嬷松了口气,轻声道:“礼成。”

王氏站起身,走到沈卿卿身边,拉起她的小手,把一只小小的羊脂玉镯套在她细细的手腕上。玉镯是乳白色的,水头很足,套在她的手腕上,晃晃荡荡的,冰凉的玉质贴着皮肤,很舒服。

“这是给你的见面礼,”王氏说,声音依旧沙哑,“今日仓促,先给你这个。往后,你就是陆府的少奶奶,琰儿的身子,就拜托你多照拂了。”

沈卿卿摸了摸手腕上的玉镯,轻轻点头:“夫人放心,我会好好照顾少爷的。”

吴府医站在一旁,看着这简单却沉重的仪式,看着沈卿卿清澈的眼神,心里忽然涌起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

周嬷嬷把公鸡交给仆役带下去,又对沈卿卿说:“少奶奶,我先带你去看看小公子,然后送你去东厢房歇息,明儿个还要早起照顾小公子呢。”

沈卿卿点点头,跟着周嬷嬷往清远轩走去。

前厅的红烛依旧燃着,王氏站在原地,望着沈卿卿瘦小的背影,又想起床上的儿子,双手合十,在心里默默祈祷:琰儿,你一定要好起来。

清远轩的东厢房,已被下人简单收拾干净,算是给沈卿卿留的临时歇息处。一张小小的木床,铺着青布褥子,软软的;一张简易梳妆桌,摆着铜镜和桃木梳子;墙角立着一只小小的木柜,能放她的衣裳和随身物件。

墨琴拿着她把那套换下来的旧衣裳轻声问:“这衣裳还要吗?破成这样了。”

沈卿卿用力点头,小手轻轻摸着旧衣裳的针脚,那是娘一针一线缝的:“要的,这是娘做的。”

墨琴看着她认真的模样,点头道,“那我把它洗干净再收起来,少奶奶还是先休息吧。”说着又帮她铺好被子。

沈卿卿躺下来,盖着那床晒过太阳的青布被子,暖暖的,还有淡淡的阳光味。她睁着眼睛,看着窗外的月光,月光透过窗棂,在地上投下格子样的影子,安安静静的。

她想起了娘,想起了弟弟,想起了破庙里的阿征。娘这会儿在哪儿?弟弟的烧退了吗?阿征还缩在破庙的角落里吗?他有没有东西吃,伤口疼不疼?

她又想起了床上的陆承煜,想起自己答应王氏的话,想起那只代替他拜堂的红冠公鸡。她不知道“媳妇”是什么,却知道,自己要好好照顾他,让他好起来。

她翻了个身,把被子往上拉了拉,盖住细瘦的肩膀,眼眶轻轻红了,却没有哭。

窗外的月光静静的,洒在她小小的身影上。

同一时刻,二十里外的破庙里,阿征缩在冰冷的墙角,毫无睡意。

他低头看着手臂上缠着的布条,那是沈卿卿从衣摆上撕下来的,洗得发白的旧布,打了个歪歪扭扭的结,还沾着一点淡淡的香灰味。

他想起她笑起来的样子,露出两颗小虎牙,眉眼弯弯;想起她把半块窝头塞进他手里,掌心的那一点温度;想起她低头给他包扎伤口时,睫毛一颤一颤的,还有她小臂上那朵浅浅的梅花印,在阳光下,软软的。

他想起她说:“阿征,你要好好活着呀。”

他攥紧了手臂上的布条,指节泛白。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好好活着,他只知道,她走了之后,这破庙更空了,更冷了,连风刮过的声音,都显得格外孤单。

他忽然很想问她,你叫什么名字?你去了哪里?你还会回来吗?

可这些话,终究只能咽在心底,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风从破庙的窗洞吹进来,带着深秋的寒意,阿征把身子缩得更紧了,手里的布条,却攥得更牢了。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窗外的微光刚透过窗棂洒进东厢房,沈卿卿就醒了。她向来警醒,何况是在这陌生的陆府,夜里本就没敢睡沉,又记挂着正屋昏迷的陆承煜,天刚破晓便撑着身子坐了起来。

往日在家,她也是天不亮就起身帮娘烧火、择菜,从不睡懒觉,此刻更是不敢怠慢,她快速穿好衣裳,理了理衣襟,便轻手轻脚地往正屋走去,她记着夫人的话,要照顾好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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