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小说《沈屿舟方若华胡敏君》是老公是渣男,婆婆却给了我退路倾心创作的一本言情风格的小说,本小说的主角肥肥小瓶盖,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我假装看不见。方若华“不小心”删掉我手机里所有家人的照片,我说“没关系,反正也不常看”。沈屿舟觉得我彻底认命了。他开始肆无忌惮。有一次家庭聚会,沈家的亲戚都在,方若华以“沈屿舟的合伙人”身份出席,坐在他旁边,给他夹菜、倒酒、挽着他的胳膊拍照。有人看不下去了,小声问我:“敏君,你不生气啊?”我笑着说:......
我叫胡敏君,结婚六年,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那一刻,
前夫沈屿舟搂着他那位所谓的“此生挚爱”,当着民政局所有人的面,
对我说了一句话:“胡敏君,离了我,你连份像样的工作都找不到,
别到时候活不下去了又来求我。”我笑了笑,没说话。因为我手里攥着一份东西,
足以让他后半辈子都活在悔恨里。但我当时没拿出来。不是心软,是时机未到。今天,
时机到了。01我和沈屿舟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对等。他是沈氏集团的独子,海归MBA,
三十岁接手家族旗下的地产板块。
我是他从普通二本毕业、在售楼处做销售助理时认识的“灰姑娘”。所有人都说我是高攀,
我承认。但我嫁给他六年,没有一天是白吃白喝的。结婚第一年,他母亲中风瘫痪,
家里请了三个护工都伺候不住。婆婆只认我,不是因为我多好,
只是因为我是唯一一个被她用杯子砸了头、还蹲下去帮她捡假牙的人。
沈屿舟那时候握着我的手说:“敏君,辛苦你了。”这句话,我记了三年。三年里,
我辞了工作,二十四小时贴身照顾婆婆。喂饭、擦身、换尿垫、半夜安抚她的癫痫发作。
婆婆一百六十斤的体重,我一个人抱上轮椅、抱上床,腰肌劳损到直不起来,去医院拍片子,
医生说再不注意就要做手术。我舍不得做手术,因为住院了就没人照顾婆婆。
沈屿舟那时候在忙什么呢?忙应酬,忙项目,忙他那个新来的女秘书——方若华。
方若华是他后来带到我面前的那个“此生挚爱”。但我认识她,比沈屿舟以为的更早。
02照顾婆婆的第二年,有一天婆婆难得清醒,拉着我的手说:“小君,
你要小心沈屿舟身边那个姓方的女人。我在他书房里看到过一张照片,
是他和那个女人在大学时候的合照。不是新认识的,是旧相识。”我当时心里咯噔了一下,
但没细想。直到第三年,婆婆走了。走之前,她把我叫到床边,塞给我一个牛皮纸信封,
说:“这个你收着。如果有一天沈屿舟对不起你,这就是你的退路。”我没当场拆开。
婆婆走的那天晚上,我把信封藏在了娘家老房子我小时候住的那个房间的床板底下。
婆婆走后,沈屿舟对我的态度,肉眼可见地变了。以前他好歹会在外人面前给我留面子,
逢年过节带我出席家宴,虽然全程不跟我说话,但至少人坐在我旁边。后来,
他开始夜不归宿。再后来,方若华直接搬进了我们婚房的客房。对,你没看错。
他让那个女人住进了我们家,理由是方若华最近在写一个项目报告,住公司附近方便,
而家里的客房空着也是空着。我问他:“你考虑过我的感受吗?”他看了我一眼,
那种眼神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就像看一件价格不菲的旧家具,因为价格不菲扔了可惜,
可留着又觉得碍眼。“胡敏君,你有什么不满意的?房子你住着,卡你刷着,你还要什么!
”我没要什么。我只是一天三顿给他们做饭,洗两个人的衣服,打扫整栋别墅,
还要在方若华“不小心”把红酒洒在我新买的毛衣上时,笑着说“没关系”。
那件毛衣是我妈去世前给我织的最后一件,我舍不得穿,那天是我三十岁生日,
特意拿出来穿的。方若华知道。她就是故意的。因为她在我面前,从来不掩饰。
有一次我上楼送水果,路过客房,门没关严。我看到方若华坐在沈屿舟腿上,
搂着他的脖子说:“她什么时候走啊?我不想每次来都像做贼一样。”沈屿舟说:“再等等。
我妈刚走不久,现在离婚不好看。”方若华撒娇:“那你快点。我等了你十几年了,
不想再等了。”十几年。我端着水果盘,在门口站了整整一分钟,然后转身下楼,
把水果倒进垃圾桶,洗干净果盘,放回橱柜。我没哭。从那天起,我开始做一件事。
03我没有立刻闹,也没有摊牌。因为我知道,
一个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娘家只有一个年迈父亲的女人,摊牌等于自取其辱。我需要时间。
我以“想学点东西打发时间”为由,报了一个线上的财务课程。
沈屿舟觉得我终于“懂事”了,不吵不闹了,痛快地给了我一张十万块的卡作为“学费”。
我用那笔钱,一边上课,一边考了初级会计证。然后,我找到了婆婆留给我的那个信封。
拆开之后,我坐在老房子的地板上,手抖了整整十分钟。信封里有三样东西:第一样,
是一份股权赠与协议。婆婆在世时,把她名下沈氏集团百分之三的股份,以“赠与”的形式,
单独转给了我。协议上有婆婆的签字、律师的公证、工商变更的底档复印件。百分之三,
听起来不多。但沈氏集团是家族企业,股权结构极其集中,
这百分之三意味着我是股东名册上登记在册的、合法的、不可撤销的股东。这件事,
沈屿舟不知道。他以为他母亲的股份会自然回到家族信托里。第二样,是一封信。
婆婆用她歪歪扭扭的字写的:“小君,这三年你受的苦,我都看在眼里。我儿子不是个东西,
他和他爸一样,薄情。但这百分之三是我给你的,不是沈家的。你拿着,将来不管离不离婚,
这都是你的。如果有一天他要把你扫地出门,你记住,你是股东,你有权查公司的每一笔账。
”第三样,是一沓照片和几份文件的复印件。照片是沈屿舟和方若华的大学合影,
时间戳显示是十五年前。文件复印件更劲爆,沈氏集团旗下一个项目的账目往来,
显示有几笔巨额资金,通过方若华名下的一家咨询公司,转了出去。
金额上的零我数了好几遍,一共一千二百万。婆婆在信的最后写:“方若华的父亲,
当年是沈氏集团的财务总监。因为做假账被开除。这件事,沈屿舟不知道他爸当年做过什么。
但我知道。这些账目的复印件,是我让老周(婆婆的娘家亲戚,在财务部工作)偷偷留的底。
小君,这是你的护身符。”我把所有东西装好,重新藏回床板底下。然后我回到那个“家”,
继续当我的透明人。我变得更加沉默、更加顺从。沈屿舟和方若华当着我的面眉来眼去,
我假装看不见。方若华“不小心”删掉我手机里所有家人的照片,我说“没关系,
反正也不常看”。沈屿舟觉得我彻底认命了。他开始肆无忌惮。有一次家庭聚会,
沈家的亲戚都在,方若华以“沈屿舟的合伙人”身份出席,坐在他旁边,
给他夹菜、倒酒、挽着他的胳膊拍照。有人看不下去了,小声问我:“敏君,你不生气啊?
”我笑着说:“他们是工作关系嘛,正常的。”所有人都觉得我窝囊。
我那个远房表姐甚至在家族群里发了一条消息:“胡敏君真是把‘忍’字刻在脑门上了,
换了我早把桌子掀了。”我没掀桌子。我在等一个时机。04时机来的时候,比我想象的快。
结婚第五年的冬天,沈屿舟突然对我好了起来。他开始回家吃饭,偶尔还会给我带一束花。
甚至有一次,他破天荒地给我倒了杯热水,说:“敏君,这些年辛苦你了。
”我差点以为他良心发现了。直到第三天,他在饭桌上“不经意”地提起:“敏君,
我最近在做一个新的项目,需要把一些资产重新整合一下。
你名下不是有我妈留给你的那套老房子吗?能不能先过户到我名下,走个流程,
项目完了我再转回来。”我没说话。他接着说:“你放心,就是走个形式。你要是不放心,
我可以给你签个协议。”我看着他,忽然觉得很可笑。他根本不知道他母亲给了我什么,
他以为只有一套老房子。但我也没揭穿。我只是说:“好,我考虑一下。”那天晚上,
我回了老房子,把床板底下的所有东西取出来,拍成照片,存在三个不同的云盘里,
又打印了两套复印件,一套放在银行的保险柜里,一套寄给了我大学时期最好的朋友林栀,
让她帮我保管。然后我约了一个律师。律师姓周,是我在网上找到的,
专打婚姻和商事纠纷的。我把情况大概说了一下,周律师听完,沉默了很久,
然后说:“胡女士,你手上的东西,比你想象的更有分量。”“第一,
百分之三的股权是你婆婆自愿赠与的,有公证,有工商登记,这是铁板钉钉的婚前个人财产,
离婚时他分不走。”“第二,你作为股东,有权查阅公司所有财务记录。
那一千二百万的账目如果属实,涉及职务侵占和利益输送,够沈屿舟和方若华喝一壶的。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这些资金往来涉及税务问题,那就是刑事案件。
”周律师看着我,眼神里有种说不出的意味:“你忍了这么久,就是为了等这一天?
”我说:“不,我等的是他先动手。”因为我知道,以沈屿舟的性格,
他一定会在觉得我没用的时候,主动提出离婚。而他主动提离婚的时候,
就是他最得意、最放松警惕的时候。我要的就是那个时刻。05果然,又过了三个月,
沈屿舟摊牌了。那天他回家特别早,穿着一身新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方若华没有跟着,
但我知道,她在等消息。他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用一种公事公办的语气说:“胡敏君,
我们离婚吧。”我正坐在餐桌前吃一碗阳春面。面是我自己煮的,清汤寡水,
连个鸡蛋都没加。我放下筷子,擦了擦嘴,“原因呢?”“我们不合适。你知道的,
我心里一直有别人。我不想骗你了。”“是方若华?”“是。”“多久了?”“……很久了。
”“十几年?”他愣住了,脸色变了一下又很快恢复:“你都知道了?那你更应该明白,
强扭的瓜不甜。”“好,我同意。条件呢?”他似乎没想到我这么痛快,愣了一下,
然后说:“房子归我,车归我,公司股权跟你没关系。我给你两百万的补偿,
够你回老家做点小生意了。”两百万。一套别墅市价两千万,三辆车加起来六百万,
他名下的股权保守估计几个亿。他给我两百万,像打发一个保姆。我没讨价还价,
只是说:“协议拿来,我看看。”他显然早有准备,从公文包里抽出厚厚一沓A4纸,
翻到最后一页,指着签字栏说:“条件都写在上面了,你看看,没问题就签。”我接过来,
一页一页地看。周律师教过我,
别注意三点:财产分割是否清晰、是否有放弃追诉权利的条款、是否有隐瞒财产的免责条款。
这份协议,三点全踩了。财产分割含糊其辞,只写了“双方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但没有列明清单。这意味着我如果签了,就等于默认放弃所有我名下的财产。
包括那百分之三的股权。还有一条写着:“双方确认,除本协议列明的财产外,
再无其他共同财产,双方互不追究。”好一个“互不追究”。我把协议合上,
“我需要带回去看一下,明天给你答复。”沈屿舟皱了皱眉,似乎有些不耐烦,
但还是说:“行,但你快点。若华还等着跟我领证呢。”我笑了笑,没说话。当天晚上,
我把协议拍了照发给周律师。周律师连夜看完,第二天一早给我打电话:“这份协议,
不能签。他这是要把你净身出户。如果你签了,那百分之三的股权你也没了。”“我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