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说《纪时温莱傅慎》是恶毒女配和深情男二结婚后倾心创作的一本言情风格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胡乱呱呱是个疯子,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打工被人扇耳光不哭,被同行算计差点失身也不哭。他只会在温莱面前哭。当然,这是后话了。第三章四年的自我感动从那天起,我开始了长达四年的“拯救男二”计划。现在回想起来,那四年里我做的事情,每一件都蠢得令人发指,但每一件也都是真心实意的。我帮纪时付清了所有学费。他原本因为打工缺了太多课,学校已经下了退学.......
第一章新婚第三个月的第一天我是在浴室的地板上醒来的。冰凉的瓷砖贴着我的后背,
手机屏幕还亮着,显示凌晨四点十七分。胳膊上那块青紫色的撞伤在灯光下显得触目惊心,
像一朵开败的花,淤血向四周晕染开,边缘泛着病态的黄绿。我盯着那块伤看了很久。
纪时推我的那只手,骨节分明,修长好看。大学四年,
我无数次握过那只手——在图书馆里他熬夜打工困到趴在桌上时,
我给他披外套;在KTV的走廊里,他被同行羞辱得眼眶通红时,
我牵着他走出来;在毕业典礼上,他第一次主动牵起我的手时,
掌心的温度让我以为这辈子都值得了。那只手今天推开了我。为了温莱。我慢慢地坐起来,
后背靠着浴缸,听见客厅里隐约传来的声音——温莱在哭,纪时在安慰她,
嗓音温柔得像三月的风。“阿时,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不知道颜姐姐那么在意那些首饰,
我只是觉得好看,试了一下就放回去了……”“不怪你,她最近压力大,你别往心里去。
”“要不我还是搬出去吧,我不想你们因为我吵架……”“不行。
你一个人在外面住我不放心。莱莱,你记住,不管发生什么,你永远是我最重要的人。
”最重要的人。我在浴室里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没有哭。我发现自己已经哭不出来了。
三个月。结婚才三个月。我钮祜禄·颜悦——不对,我就是一个猝死的社畜,
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穿越进这本破书里,以为自己捡了个天大的便宜,成了白富美,
能改写结局,能救下一个可怜人,还能收获爱情。我真是天真得可笑。我站起来,
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镜子里的女人二十六岁,皮肤白皙,五官精致,
眉眼里还残留着大学时的稚气。这是颜悦的脸,
不是我原来那张熬夜熬到发青、黑眼圈重得像熊猫的脸。这张脸花了我多少心思保养?
纪时大概从来没认真看过。他看的是温莱。一直都是温莱。我拧开水龙头,用冷水洗了把脸,
然后走出浴室。客厅里,温莱坐在沙发的正中间——那是我的位置,我习惯坐的那个位置,
因为那个角度看电视不反光。她的身子微微倾向纪时,纪时坐在她旁边,
一只手揽着她的肩膀,另一只手给她递纸巾。
茶几上摆着温莱的马克杯、温莱的零食、温莱的毛毯、温莱的抱枕。
这个家已经快没有我的容身之地了。**在走廊的墙边,没有走过去。纪时抬头看见了我,
目光在我脸上停了一秒,然后移开了。没有愧疚,没有心疼,甚至没有多余的情绪。“颜悦,
你刚才过分了。”他的声音很平静,像在陈述一个无关紧要的事实。我没说话。
温莱立刻抬头,眼眶红红的,声音软绵绵的:“颜姐姐,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你别怪阿时……”经典台词。我大学在小说里看了八百遍的台词。纪时的眉头立刻皱起来,
语气变得不耐:“你道什么歉?又不是你的错。”他看向我,
眼神里带上了责备:“那些首饰再贵也是死物,莱莱就是试戴了一下,你至于发那么大的火?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胳膊。那块淤青在走廊的灯光下无所遁形。纪时没看见。或者说,
他看见了,但不在乎。“你说得对,”我开口了,声音比我自己预想的要平静,“不至于。
”纪时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轻易地认输。我转身回了卧室,关上门,没有锁。
锁不锁没有区别,温莱有这把钥匙——她有我家的每一把钥匙。我坐在床边,打开手机,
翻到相册。相册里有一个加密文件夹,名字叫“素材”。
里面存着这三个月来我拍的所有照片。温莱穿着纪时的衬衫在厨房做早餐,
纪时站在她身后帮她系围裙,两个人的侧脸几乎贴在一起。温莱和纪时在阳台上聊天到深夜,
两个人的影子在月光下交叠。温莱发烧时纪时握着她的手坐在她床边守了一整夜,
额头抵着额头试体温。温莱试戴我的项链时对着镜子笑,纪时正好推门进来,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那个眼神我看了无数遍。兄妹?亲妹妹?我冷笑了一声。
上辈子我好歹也是个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的打工人,虽然猝死了,
但职场上的勾心斗角、人情世故,我见得太多了。
大学四年我沉浸在“拯救男二”的自我感动里,脑子被恋爱冲昏了,现在结了婚,
住了三个月,我算是彻底清醒了。纪时不爱我。他从来没有爱过我。他感激我,依赖我,
习惯我,但不爱我。他心里那个位置永远是温莱的。我只是一个提款机,一个避难所,
一个在他最落魄的时候伸出援手的恩人。恩情不是爱情。
这个道理我花了四年零三个月才弄明白。我把手机放下,走到梳妆台前坐下。
镜子里的自己嘴角微微下垂,眼底有一层淡淡的青灰色,那是长期睡不好的痕迹。
我开始卸妆。卸妆棉擦过脸颊的时候,我忽然想起穿越过来的那一天。
第二章穿越与拯救那时候我刚猝死。连续加班七十二小时,
最后一个记忆是凌晨三点半在工位上改PPT,心脏突然像被人攥住了一样疼,
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再睁开眼,我躺在一张巨大的公主床上,头顶是水晶吊灯,
脚下是手工羊毛地毯,窗外是一整片高尔夫球场。我花了整整一天才接受自己穿越了的事实。
穿越进了一本我大学时看了好几遍的小说里。那本书叫什么来着?《总裁的替身新娘》?
还是《傅先生的心尖宠》?记不太清了,反正就是那种典型的霸总文——深情男二默默付出,
最后惨死;恶毒女配各种作妖,最后凉凉;女主温莱纯真善良、高自尊、独立自主,
和男主傅慎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成眷属。而我,变成了那个恶毒女配——颜悦。颜悦,
颜氏集团的千金,从小和男主傅慎订了娃娃亲,家里有钱有势,长得漂亮,但性格骄纵,
在小说里各种刁难女主,最后被傅慎搞垮了家族企业,发配国外,飞机失事,
死得连个全尸都没有。标准的工具人炮灰。我当时看完这本小说的心情是:这女配也太惨了,
明明什么都没做错,就因为是“未婚妻”这个身份,就要被男主往死里整。
但我真正在意的不是女配的结局。我在意的是男二。纪时。这个角色是我看书时的意难平。
他和温莱在孤儿院里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成绩好,长得帅,性格温柔隐忍,
为了供温莱上大学,一天打三份工,白天在餐厅端盘子,晚上在便利店收银,
深夜还要去KTV做陪酒——卖艺不卖身,但最后还是被同行算计,在一次陪酒中被下了药,
失了身,从楼上跳了下去。死的时候才二十一岁。口袋里还装着温莱的照片。
我当时看这段的时候哭得稀里哗啦,在宿舍里嚎了半个小时,把室友都吓坏了。
所以当我发现自己穿越成了颜悦,而且时间线正好在纪时去KTV打工的那个节点时,
我几乎没有犹豫。我要救他。不是因为什么爱情——至少那时候不是。
纯粹是一个读者的意难平,一个普通人对悲剧的天然抗拒。我查了一下颜悦的账户余额。
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八千万。零花钱。好家伙。
我上辈子累死累活加班到猝死,一年挣十五万。现在随随便便就是八千万零花钱,
还不算固定资产和信托基金。这就是有钱人的世界吗?当天晚上,我就去了那家KTV。
那家KTV在城南的旧街区,外面看着不起眼,里面装修得金碧辉煌,
走廊里铺着厚厚的红地毯,墙上是仿制的油画,空气里弥漫着廉价的香水味和更廉价的希望。
我穿着一身香奈儿套装,踩着高跟鞋走进去的时候,领班的眼睛都直了。“**,
您这边请——”“我找人。”我打断他,从钱包里抽出一沓现金,“纪时在哪个包间?
”领班犹豫了一下,目光落在那一沓钱上,果断地收了。“808,**。
不过他今晚有客人,您可能得等——”我没等他说完,直接走向电梯。
808包间的门虚掩着,里面传出嘈杂的音乐声和男人粗俗的笑声。我推门进去。
包间里灯光昏暗,烟雾缭绕。三个中年男人坐在沙发上,每人身边都陪着一个年轻的男孩。
茶几上摆满了酒瓶和一些我不愿意细看的东西。纪时站在角落里,
穿着KTV统一配发的白衬衫和黑马甲,衬衫的领口被扯开了两颗扣子,露出一截锁骨。
他的脸上带着职业化的微笑,但眼睛是空的,像一潭死水。很帅。比小说里描写的还要帅。
但此刻不是欣赏颜值的时候。因为一个秃顶的中年男人正端着酒杯往他嘴边凑,
另一只手不老实地摸上了他的腰。纪时的身体明显僵了一下,但他没有躲开。
我的心像被人揪了一下。“住手。”我走进去,声音不大,但包间里所有人都安静了。
三个中年男人转头看我,目光从惊艳变成不满。“你谁啊?”秃顶男人皱着眉。我没理他,
走到纪时面前,伸手握住他的手腕。他的手腕很细,骨节突出,能摸到皮肤下紧绷的肌肉。
“跟我走。”纪时愣住了,那双空洞的眼睛里终于有了一丝波动。“你——”“我是颜悦。
”我说,“从今天起,你的所有费用,我出。”包间里安静了三秒。
然后秃顶男人笑了:“哟,这是哪来的大**,跟我们抢人?”我转过头,看着他的眼睛,
一字一句地说:“这位先生,纪时的所有出场费、酒水提成、小费,
我以十倍的价格补偿给您。如果您觉得不够,可以联系我的律师。”我从包里掏出一张名片,
扔在茶几上。名片上印着“颜氏集团”——那是颜悦父亲的公司,在这个城市里,
没有人不知道颜氏集团。秃顶男人的脸色变了,从愤怒变成讪讪,
最后堆起一个讨好的笑容:“原来是颜**,失敬失敬,您请便,您请便。
”我拉着纪时走出了包间。走廊里,他甩开了我的手。“你为什么要帮我?”他的声音很低,
带着一丝沙哑,像是很久没有好好说过话。“因为我愿意。”“我不认识你。
”“现在认识了。”他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笑了一下,
笑容里带着一种让人心碎的苦涩:“你是可怜我?”“我是心疼你。”这句话说出口的时候,
我自己都愣了一下。但我不后悔。纪时也愣住了。他看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碎了一下,
又重新拼凑起来。“我不用别人心疼。”他说。“那你就当我是闲得慌,钱多烧得慌。
”我从包里又掏出一张卡,塞进他手里,“这张卡里有五十万,够你付完这学期的学费,
再加上三年的生活费。从今天起,KTV你不要去了。那些打工也不要打了。好好上学。
”纪时低头看着手里的卡,手指微微发抖。“为什么?”他又问了一遍。“我说了,
因为我愿意。”“我们素不相识。”“以后就认识了。”我转身走了,高跟鞋踩在红地毯上,
没有声音。走了几步,我停下来,回头看了他一眼。他站在走廊的灯光下,
白衬衫被汗浸湿了,贴在身上,勾勒出消瘦的肩胛骨。手里攥着那张卡,指节发白。“纪时,
”我说,“你不是一个人。”他的眼眶红了。但没哭。后来我才知道,纪时这个人,
从来不哭。从小到大,在孤儿院里被人欺负不哭,被领养家庭退回来不哭,
打工被人扇耳光不哭,被同行算计差点失身也不哭。他只会在温莱面前哭。当然,
这是后话了。第三章四年的自我感动从那天起,我开始了长达四年的“拯救男二”计划。
现在回想起来,那四年里我做的事情,每一件都蠢得令人发指,但每一件也都是真心实意的。
我帮纪时付清了所有学费。他原本因为打工缺了太多课,学校已经下了退学警告。
我找了个家教团队,专门给他补课,一学期的补习费花了我两百万,
但效果显著——他的绩点从1.8飙到了3.9。我帮他摆平了KTV的麻烦。
那些同行没有放过他,在他离开后到处散播谣言,说他是被富婆包养的小白脸。
我直接找了颜氏的法务团队,发了律师函,告了三个诽谤的,赔了纪时一笔钱,
从此再没人敢嚼舌根。我帮他租了一套公寓,离学校近,环境好,
不用再挤在城中村的隔断间里。他一开始死活不肯要,我说这是借你的,
等你毕业工作了再还我。他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个字:“好。”我还帮他做了很多小事。
他胃不好,我每天让家里的厨师熬好养胃粥,让司机送去学校。他冬天只有一件薄外套,
我买了三件不同颜色的加拿大鹅,让人放在他宿舍门口,匿名。他生日的时候,
我送了他一台新电脑——他之前那台破笔记本,开机要五分钟,风扇响得像拖拉机。
他每次都说不用,但每次都会收下,然后用更努力的成绩来回报我。大二那年,他拿了国奖。
颁奖典礼上,他站在台上发言,说了很多感谢的话,感谢老师,感谢同学,
感谢孤儿院的院长。没有感谢我。我坐在台下,
周围的人都看我——大家都知道纪时是被颜家大**“包养”的,这在学校里不是秘密。
但我没有不高兴。因为我看到他发言的时候,目光穿过人群,看了我一眼。只有一秒。
但那一秒里,他的眼睛不是空的。大三那年,发生了一件事。温莱和傅慎在一起了。
这件事对纪时的打击是毁灭性的。那天晚上,他一个人坐在学校操场的看台上,
喝了一整箱啤酒。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已经醉得不省人事,旁边全是空酒瓶。他靠在栏杆上,
嘴里一直念叨着温莱的名字。
“莱莱……为什么……我哪里不好……我等了你那么多年……”我坐在他旁边,没有说话,
只是帮他披上了一件外套。他忽然转头看我,醉眼朦胧,抓住我的手腕,
力气大得像要把我的骨头捏碎。“你知道吗,”他的声音含糊不清,“我在孤儿院的时候,
有一次发高烧,烧到四十度,是莱莱守了我一整夜。她才六岁,
用湿毛巾一遍一遍地给我擦额头。她跟我说,‘阿时哥哥,你不要死,
你死了我就没有家人了。’”“从那天起,我就发誓,这辈子,我的命是她的。
”他松开了我的手腕,仰头看着天空,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纪时哭。
为了温莱。我坐在他身边,夜风很凉,吹得我指尖发麻。
我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我爱上他了。不是读者对角色的意难平,不是同情,不是怜悯。
是爱。我在一个男人为另一个女人哭泣的夜晚,爱上了他。多讽刺。
那天晚上我把他送回公寓,帮他脱了鞋,盖好被子,在床头放了一杯温水和一粒解酒药。
临走的时候,他迷迷糊糊地拉住了我的手。“别走……”我的心跳漏了一拍。“……莱莱。
”我的手从他掌心里抽了出来。关上门的那一刻,我在走廊里站了很久,
久到走廊的声控灯灭了,我被黑暗完全吞没。然后我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没关系。
他迟早会忘了温莱的。我有钱,有时间,有耐心。我可以等。后来他真的慢慢放下了。
或者说,我以为他放下了。大四那年,他主动约我吃饭,送我花,
在毕业典礼上当众牵起我的手。所有人都在起哄,说颜大**终于把冰山捂化了。
他单膝跪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哭了。他说:“颜悦,谢谢你。如果没有你,
我不知道自己现在会在哪里。嫁给我好吗?”我没有犹豫。“好。”现在回想起来,
他说的每一个字里,都没有“爱”。他说的是“谢谢”,不是“我爱你”。
我竟然没有听出来。或者说,我选择不去听。第四章新婚第一个月婚礼很盛大。
颜家出了全部的费用,在城郊最大的庄园里办了一场童话般的婚礼。漫天的白玫瑰,
水晶吊灯,十二层的蛋糕,三百桌宴席。纪时穿着定制的白色西装,站在花门下等我,
笑容温柔得体。我挽着父亲的手走过红毯的时候,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但我的余光看见了一个人。温莱。她坐在第三排,穿着一件淡粉色的连衣裙,眼眶微红,
嘴角带着笑。她旁边坐着傅慎——那个在小说里最终会毁掉颜家、害死我的男人。
傅慎面无表情地看着我走过红毯,眼神里没有祝福,只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冷淡。
我知道为什么。因为在原著小说里,傅慎虽然不爱颜悦,但颜悦是他的未婚妻,
是他名义上的女人。现在颜悦嫁给了别人,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挑战。霸总嘛,
占有欲都强得离谱。我当时没太在意傅慎的眼神。
我觉得我已经改写了结局——我没有刁难温莱,没有作妖,没有和女主对着干。
我甚至和温莱成了朋友(虽然这个“朋友”的水分很大)。傅慎没有理由搞我。
我真是太天真了。婚后的第一天,纪时对我很好。他做了早餐——煎蛋、吐司、牛奶,
摆盘很精致。他记得我习惯喝温牛奶,不喜欢太烫的。“老婆,早安。
”他亲了一下我的额头。那一刻我觉得,一切都值得了。蜜月旅行定在了马尔代夫,
机票酒店都订好了,我们打算婚后第三天出发。但第二天,温莱来了。她按门铃的时候,
我和纪时正在客厅里一起看旅行攻略。**在他肩膀上,他揽着我的腰,岁月静好。门一开,
温莱站在门外,眼睛哭得像两个桃子。“阿时……”她哑着嗓子喊了一声,
然后就扑进了纪时的怀里。纪时的身体本能地接住了她。我站在客厅里,看着这一幕,
手里还捏着马尔代夫的地图。“怎么了莱莱?”纪时的声音立刻变了,
变得柔软、紧张、关切——那种语气,我从来没有听他对我用过。
“傅慎他……他跟我吵架了,他说我跟你走得太近,他不相信我……阿时,
我没有地方去了……”纪时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一丝恳求。我心软了。
“让她住下吧。”我说,“反正家里房间多。”纪时对我感激地笑了笑。那是新婚第二天。
温莱住进了我们家的客房。最初她说只住两天,等和傅慎和好了就搬走。两天变成了五天,
五天变成了两周,两周变成了一个月。蜜月旅行取消了。马尔代夫的酒店和机票全部作废,
损失了十几万。不是钱的问题,是那种期待落空的感觉,像被人从高处推了下去。
第一个月里,我试图和纪时商量这件事。那天晚上,温莱在客房里睡了,
我和纪时坐在书房里。“纪时,我们能不能给温莱安排一个五星级酒店?长期住的那种,
费用我们来出。”纪时的脸立刻沉了下来。“你什么意思?”“我没有别的意思,
就是觉得……我们毕竟是新婚,家里住着别人不太方便。”“莱莱不是别人。
”他的语气生硬,“她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妹妹。她现在和傅慎闹矛盾,心情不好,
需要人陪。你让她一个人住酒店,她得多难受?”“可是——”“颜悦,”他看着我,
眼神里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冷漠,“我以为你是一个善良的人。你当初帮我的时候,
不也是出于同情心吗?怎么到了莱莱这里,你就变得这么计较了?”我张了张嘴,
说不出话来。他站起来,走出了书房。那天晚上他没有回卧室睡,而是去了客厅的沙发上。
我半夜起来喝水,看见温莱从客房里出来,拿了一条毯子,轻轻盖在他身上。
两个人的手在毯子上碰了一下,对视了一眼。温莱低下头,脸红了一瞬。纪时别过脸,
喉结滚动了一下。我站在走廊的暗处,手里的水杯握得指尖发白。第二天,
纪时买了一束花给我,道歉说他昨天态度不好。“对不起,我不该那么说你。
你也是为我们好。”我看着那束花,玫瑰,红得像血。“没关系。”我说。
我把花**花瓶里,拍了张照片,发了一条朋友圈,配文是“老公送的,开心”。
点赞量破百。没有人知道那束花背后的故事。就像没有人知道我的新婚之夜是一个人过的。
第五章第二个月的侵蚀温莱在我家住到了第二个月。
她的东西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侵占我的家。
起初是客房里多了她的护肤品、化妆品、吹风机、卷发棒。
然后是客厅里多了她的马克杯、零食、毛毯、抱枕。再然后是阳台上多了她的多肉植物,
厨房里多了她的低脂牛奶和全麦面包,卫生间的架子上多了她的洗发水和沐浴露。
她的洗发水是栀子花味的。现在每次我洗澡的时候,整个浴室都是栀子花的味道。
那是温莱的味道,不是我的。我曾经委婉地跟温莱提过一次。“温莱,你看你住得也蛮久了,
要不要考虑……搬出去?我可以帮你找一个很好的公寓,离你学校近,房租我出。
”温莱的眼泪立刻掉了下来。“颜姐姐,你是不是讨厌我?”“不是,
我就是——”“我知道了,我碍着你们了,我走就是了……”她站起来,开始收拾东西,
眼泪啪嗒啪嗒地掉。纪时正好从外面回来,看到这一幕,脸色骤变。“莱莱,怎么了?
”温莱摇头,不说话,只是哭。纪时看向我,眼神像一把刀。“你跟她说什么了?
”“我只是——”“你不用说了。”他走过去,按住温莱收拾东西的手,“莱莱,你不用走。
这是我家,你住多久都行。”“你家”这两个字像一根针,扎进了我的耳朵。这是我家。
是我颜悦的家。这套房子是我婚前全款买的,写的是我的名字。装修是我花的钱,
家具是我挑的,连纪时身上穿的那件衬衫都是我买的。但他说是“我家”。
不是“我们的家”,是“我家”。那天晚上,纪时又和我闹别扭了。
整整三天没有跟我说一句话。吃饭的时候只跟温莱说话,看电视的时候坐在温莱旁边,
连走路都绕开我。三天后,他买了一副耳环给我,道歉。“对不起,我不该冷落你。
”我接过耳环,看了看。很漂亮,但不是我喜欢的风格。
是温莱会喜欢的风格——小巧、精致、不张扬。“没事。”我说。我把耳环收进了首饰盒里,
和那束玫瑰一样,成为了这段婚姻的又一个注脚。第二个月里,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四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