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家产十亿的穷光蛋的小说是《贺川方蕾》,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灵魂伴侣也会过期所编写的言情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就会发觉——"我接上去:"什么时候出国读书,什么时候决定做第一份职业,何时选定了对象而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都是命运的巨变。"他愣住了。雪花落在他睫毛上,他的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你到底是谁?"他问我,声音有点哑。我站在零下八度的风里,头发被雪打湿,膝盖还在流血,却忽然觉得——错过这趟末班车,也许......
第一章那顿没动筷子的火锅三年后那个和我灵魂百分百契合的男人,坐在火锅店对面,
筷子没动一下,说:"陶歌,我们分手吧。"我盯着翻滚的锅底,肥牛卷慢慢变色发白。
三年前的今天,我们就是在这家店,吃了认识后的第一顿饭。那时候他点了鸳鸯锅,
我说我也想点鸳鸯锅。他要了一份茴香小油条,我说这是我每次必点的。
他笑着说:"你是不是偷看了我的外卖记录?"那天我们从傍晚吃到打烊,聊了六个小时。
可现在,这个人坐在我面前,西装革履,领带打得一丝不苟,眼圈发红,
却连看我一眼的勇气都没有。我放下手机。屏幕亮着,
是他三年前发给我的第一条微信:"今天认识你,感觉像是遇见了世界上另一个我。
"三年了,这条消息我一直没舍得删。而现在,发这条消息的人说,分手吧。我没哭。
我把锅底的牛油花看了很久,忽然想起一件事——三年前那个冬天的晚上,
北京地铁末班车的闸机刚好在我面前落下,我被困在站台外。如果那天我跑快两步,
赶上了末班车。我就不会遇见贺川。也就不会有今天这顿没动筷子的火锅。一切的开始,
得从那个该死的深夜说起。那天北京下了今冬第一场雪,我跑着冲进地铁站,
距离末班车还有三十秒。三十秒,够了。但命运就爱开玩笑。我在最后五米被一个醉汉绊倒,
膝盖摔出血,眼睁睁看着闸机关闭。站起来的时候,旁边有个男生也在盯着那扇门,
手里攥着一本书。那本书的封面,我太熟了。因为我包里,也有一模一样的一本。
第二章世界上另一个我那本书是双雪涛的《平原上的摩西》,
小众到我身边没有第二个人看过。我盯着他手里的书,
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人是我的精神分身吗?"你也没赶上?"他转头看我,语气很平静,
好像错过末班车跟错过一阵风一样自然。我指了指他手里的书:"你也看双雪涛?
"他低头看了眼,忽然笑了。那种笑不是客套,是一种"终于有人懂了"的惊喜。
"你是第一个跟我聊这本书的人。"他说。那天地铁站外的雪越下越大,
打车排队排到了三条街开外。我们站在站台出口,从双雪涛聊到班宇,
从班宇聊到毕赣的电影,从电影聊到万能青年旅店。每说一个名字,他都点头。
不是那种礼貌性的"啊我知道",是真的能接上话。我说我最喜欢《杀鹌鹑的少女》那段话,
他居然能一字不差地背出来:"当你老了,回顾一生,
就会发觉——"我接上去:"什么时候出国读书,什么时候决定做第一份职业,
何时选定了对象而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都是命运的巨变。"他愣住了。
雪花落在他睫毛上,他的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你到底是谁?"他问我,声音有点哑。
我站在零下八度的风里,头发被雪打湿,膝盖还在流血,却忽然觉得——错过这趟末班车,
也许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但我不知道的是,三年后我会坐在火锅店里,
把这份幸运一口口咽回肚子里。他伸出手:"我叫贺川。"我握上去,他的手很热。"陶歌。
"那是2019年的冬天,北京初雪,我二十二岁。
第三章凌晨四点的豆浆打车实在排不上,我们干脆不排了。
贺川说附近有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豆浆店,走路十分钟。我看了看自己摔破的膝盖,
犹豫了一秒。他蹲下来看了眼伤口,从背包里掏出一包创可贴,
动作熟练得像随身带了一辈子。"你为什么包里会有创可贴?"我问。"因为我经常摔。
"他说完顿了顿,"走路看书的毛病改不了。
"我笑出声来——我上周刚因为走路看手机撞了电线杆。豆浆店在一条老巷子里,
门面小得只有四张桌子,墙上贴满了发黄的菜单。油条炸得金黄,豆浆用石磨现磨的,
一块五一碗。"这种店越来越少了。"我说。"所以每次遇到一家,我都觉得像捡到宝。
"他把豆浆推到我面前,"你也加糖?""你怎么知道?""猜的。看你像嗜甜的人。
"我确实嗜甜。但从来没人猜对过。凌晨四点的北京安静得像另一个世界。
我们窝在塑料凳子上,聊各自的生活。他在北京电影学院读编剧方向,大四,
正在写毕业剧本。我在传媒大学读文学,同样大四,毕业论文还没开题。"你毕业想做什么?
"我问。"想当编剧,或者开一家书店。"他说得很认真,眼神亮晶晶的,"你呢?
""差不多。要么做编辑,要么开书店。"他筷子停在半空,盯着我看了三秒钟。"陶歌,
你该不会是我失散多年的双胞胎吧?"我笑得呛了豆浆。那天我们一直聊到天亮。
他送我上了早班地铁,站台上人渐渐多了起来。
分别的时候他发来一条微信——"今天认识你,感觉像是遇见了世界上另一个我。
"我心跳漏了一拍。但我没回复。因为我怕,这种百分百的契合,太像一场梦。
第四章歌单暴击我以为那天之后,我们顶多变成那种"朋友圈点赞之交"。毕竟现实里,
陌生人的夜聊大多止于天亮。太阳一出来,理性回笼,就会觉得昨晚的自己太冲动了。
结果第二天下午,贺川在微信上发了一首歌的链接。万能青年旅店的《杀死那个石家庄人》。
他只说了一句:"单曲循环第38遍。"我盯着手机,心脏开始不老实。
因为我的播放记录里,这首歌的循环次数是四十一遍。我截了图发过去,他秒回一个"!!!
"然后我们开始交换歌单。他喜欢的:痛仰、万青、海龟先生、新裤子。
我喜欢的:痛仰、万青、海龟先生、新裤子。重合率百分之九十二。剩下的百分之八,
是他多听了一些日本后摇,我多听了一些民谣。但很快,我开始听后摇,他开始听民谣。
一周之内,歌单重合率飙到百分之九十七。方蕾看到我的手机屏幕,
惊了:"你这是找了个男朋友还是复制粘贴了一个自己?""他不是我男朋友。
"我嘴上否认,但心里已经不太确定了。第十天,他约我去看一个独立电影展。
毕赣的《路边野餐》修复版,在一个地下放映室,只有二十个座位。
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在门口了,手里拿着两杯热可可。"猜你喝热可可。
""你怎么每次都猜对?""因为你跟我一样。"他笑着把杯子递过来,"不爱咖啡的苦,
又觉得奶茶太甜腻。热可可刚刚好。"我接过杯子,手指碰到他的指尖,烫了一下。
不是热可可烫的。电影开始后,黑暗中他的侧脸被银幕的光映得忽明忽暗。
我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我好像不是在交一个朋友。我是在,心动。
第五章全世界都在撮合我们方蕾说我最近不对劲。"你上课的时候在笑,吃饭的时候在笑,
连洗袜子的时候都在笑。"她靠在宿舍床上,用脚趾头指着我,"陶歌,你恋爱了。
""没有。"我把手机扣在床上。她一个鱼跃翻过来,抢走手机,看了三秒聊天记录,
发出一声尖叫。"你们连早餐吃什么都要同步汇报?这叫没恋爱?"我脸烧得慌,抢回手机。
确实有点过了。最近两周,我和贺川每天的微信记录能滚动三十屏。
聊的都是些零碎小事——他今天在学校看见一只流浪橘猫,
很像我微博头像那只;我今天在旧书摊淘到一本绝版的《黄金时代》,
想给他看看;他新发现一家藏在胡同里的唱片店,问我周末有没有空。我们像两个齿轮,
严丝合缝地咬合在一起。那个周六,我们一起逛了798。
他在一幅先锋油画前站了二十分钟,我在旁边安静地等,一句"快走了"都不想说。
因为我也觉得那幅画好看。出来的时候经过一个手作摊位,老板在卖自己刻的橡皮章。
有一枚是一束野花,歪歪扭扭的,但特别生动。"这个好。"我们同时开口。老板看看他,
又看看我,乐了:"你俩是双胞胎吧?"贺川耳朵红了。他买下那枚橡皮章,
印在我的手腕上。一束歪歪扭扭的野花,盖在我的脉搏上。"送你了。"他的声音很轻。
我低头看着那朵墨蓝色的花印,忽然很想问他一句话。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因为我怕,
一旦问出口,这种刚刚好的关系就会变。可那天晚上回到宿舍,手机亮了。
他的消息只有七个字:"陶歌,我喜欢你。
"第六章在一起那天下了大雪我盯着那条消息看了整整四分钟。
方蕾说我当时的表情像中了彩票又像被雷劈了——又喜又怕。喜的是,他果然也是这样想的。
怕的是,谈恋爱之后,我们还能这样吗?我见过太多这种例子了。暧昧期完美无缺的两个人,
一旦确定关系,就开始拧巴。在意他有没有秒回消息,计较他跟别的女生说话,
连吃什么口味的火锅都能吵三天。我不想毁掉这份难得的契合。所以我没有立刻回复。
第二天他也没追问。只是照常发了一首歌——朴树的《那些花儿》,
说:"今天单曲循环第7遍。"他在等我,但不催我。这份分寸感让我更心动了。
第三天下午,我翘了一节公共课,坐地铁去了他学校。北京又下雪了,比上次更大。
我站在北京电影学院门口,给他发了一条消息:"出来一下。"三分钟后他从校门跑出来,
只穿了一件卫衣,头发上落满了雪。"你怎么来了?"他喘着气,鼻尖冻得通红。
我从兜里掏出那枚橡皮章——我特意回798买的同款,在他手腕上盖了一朵一模一样的花。
"贺川。""嗯。""我也喜欢你。"他愣了两秒,然后笑了。是那种从眼睛里溢出来的笑,
跟那晚在地铁站第一次看我时一模一样。雪落在我们之间,像碎掉的棉花糖。
他伸手揉了一下我的头发,轻声说了一句话。那句话我记了三年:"陶歌,
我会一直当世界上另一个你。"当时我信了。后来我才知道,一个人说"一直"的时候,
往往是变化的开始。第七章钥匙在一起之后的日子,甜得像往生活里加了三勺糖。
贺川是那种会把浪漫藏在日常里的人。不送花,不发朋友圈秀恩爱,
但每次在旧书摊看到我提过的书,都会默默买下来放在我桌上。
我们的约会地点也不是什么高档餐厅,
犄角旮旯的老店——鼓楼旁边的炒肝、东四的卤煮、南锣鼓巷尽头那家没招牌的芝麻酱烧饼。
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掏出一个巴掌大的笔记本,画下店面的门脸。他画画一般,
但每次都画得很认真,连墙上掉了几块砖都不放过。"你在记什么?""记下来,
万一哪天这些店没了,至少我画过。"那一刻我真的觉得这个人跟我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因为我也在做一样的事——只不过我不画画,我写。每次去过一家小店,
我都会在手机备忘录里写一段话,记录它的味道、老板的口头禅、墙上贴的泛黄通知。
大四下学期,毕业论文、找工作、租房子,所有事情堆在一起。方蕾问我打算怎么办。
"先找工作,想去出版社或者书店。""然后呢?住哪儿?""还没想好。
"那天晚上贺川约我吃饭,吃到一半忽然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钥匙,放在桌上。
"我在五道口租了个一居室。"他看着我,耳朵微微泛红,"离你学校地铁两站。
"我看着那把钥匙,没说话。"你不用马上搬,"他赶紧补充,"只是……多一个选择。
"我拿起钥匙,握在手里。金属的凉意很快被我的体温捂热。"贺川。""嗯。""你确定?
跟我住在一起,
你受得了我半夜三点爬起来赶稿、把厨房搞得一团糟、还非要在卫生间贴满便利贴吗?
"他笑了:"我还非要在马桶盖上放一本书呢。"那把钥匙后来被我挂在了书包上。
搬进去那天,我在门框上贴了一张便利贴:"陶歌和贺川的小宇宙。
"第八章小宇宙同居第一个月,幸福指数高得离谱。我们的一居室只有三十五平米,
厨房转个身都费劲,但被我们塞满了各种宝贝——一整面墙的书架,
按作者姓氏排列;窗台上养了一盆薄荷,他负责浇水,
我负责摘叶子泡茶;冰箱门上贴满了电影票根,从毕赣到贾樟柯再到是枝裕和,按时间排列。
每天晚上的固定节目是窝在沙发上看一部电影。他负责选片,我负责做点评。
看完之后我们会认真讨论半小时,有时候意见一致,有时候吵得面红耳赤。
但那种吵不是真的吵,是一种兴奋的碰撞,像两块石头撞出火花。
"《小偷家族》的结局你觉得温情还是残忍?""都有。
但我觉得是枝裕和真正想说的是——"我们能从一部电影聊到社会学,
再从社会学聊到胡同口那个捡瓶子的老大爷。方蕾来家里做客那天,
看着满墙的书和满冰箱的电影票根,说了一句特别经典的话:"你俩不是在谈恋爱,
你俩是在合伙开了一家精神食粮杂货铺。"那段时间我在一家独立书店找了份**,
贺川的毕业剧本也在写,虽然收入加起来刚够交房租和吃饭,但我们都觉得无所谓。
精神世界富足,物质可以慢慢来。有一天晚上停电了,我们点了蜡烛坐在地上,
他念书给我听。念的是阿城的《棋王》,念到"吃"那段的时候,他学书里人物的语气,
夸张地砸吧嘴巴,我笑得在地上打滚。笑完之后,烛光映着他的脸,
我忽然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此刻,就是我人生中最好的时刻。但这种念头一冒出来,
心里就跟着升起一丝隐隐的不安。因为最好的时刻,往往意味着转折的开始。
第九章毕业那天六月,毕业了。
学士服拍照、散伙饭、抱头痛哭、发誓永远不散的朋友圈——所有人都在做一样的事。
但散伙饭的酒醒了之后,真正摆在面前的只有一个问题:接下来靠什么活着?
我在独立书店的**工资一个月三千五,连房租的一半都不够。
贺川的毕业剧本投了七家公司,六家没回音,一家回了"很有才华,
但目前没有合适的项目"。翻译成人话就是:你很好,但我们不需要你。
头两个月我们还能安慰彼此:"没事,再投。"第三个月,贺川的妈妈打来电话。
我不是故意听到的,只是那天窗户开着,他在阳台上接的电话,每一个字都飘进了屋里。
"川子,你爸住院了。胆结石,需要手术。""……多少钱?""医生说微创的话两万多。
"沉默了很久。"妈,我想办法。"他挂了电话回到屋里,表情没什么变化,
照常坐下来写剧本。但我注意到,他打字的速度比平时快了一倍,手指在键盘上砸得啪啪响。
那天晚上他第一次没有跟我一起看电影,说困了,先睡了。凌晨两点我起来上厕所,
看见他坐在客厅,对着手机招聘网页往下划。
屏幕上全是"销售代表""客户经理""市场专员"这样的词。没有一个跟编剧有关。
我站在卫生间门口,看着他弓着背对着那个小屏幕的侧影,心里忽然堵得慌。他抬头发现我,
赶紧把手机扣了过去。"没事,睡不着随便看看。"他笑了一下,但那个笑跟以前不一样。
以前他的笑是从眼睛里溢出来的。现在的笑,只到嘴角。
第十章他穿上了西装贺川入职了一家物流科技公司,做商务拓展。
面试的时候他穿的是我们一起在五道口淘的军绿色外套,面试官看了他一眼,
说:"下次穿正装来。"第二天他去商场买了两套西装。打折的,加起来一千二。
他穿着西装站在镜子前的时候,我在沙发上看书,余光扫到他,有一瞬间没认出来。
不是说他不好看。是那个穿卫衣、背帆布包、走路看书的贺川,
忽然变成了一个穿西装、打领带、拿公文包的人。像换了一个模板。"好看吗?"他问我。
"好看。"我说。他松了口气,低头整理袖口。上班第一周,他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
挤一个半小时地铁到公司。晚上八九点回来,有时候十点,有时候十一点。
还会跟我聊聊今天公司发生了什么——领导说了什么、客户有多难搞、同事之间的明争暗斗。
我听着,觉得那些事跟我们以前聊的完全是两个世界。
以前我们聊的是电影里的长镜头、小说里的留白、一首歌的编曲为什么在第三分钟突然转调。
现在他聊的是KPI、季度指标、客户关系维护。"你不开心可以不做的。
"有一次我忍不住说。他正在熨衬衫,听到这句话动作停了一下。"陶歌,
我爸的手术费还没还完。"我张了张嘴,说不出话。他继续熨衬衫,蒸汽呼呼地往上冒,
把他的脸模糊成一团雾。那天晚上我照常打开投影仪,放了一部阿巴斯的电影。
以前他会立刻放下手里的事坐过来。这次他坐在书桌前,对着电脑敲方案。"你不看吗?
""你先看,我忙完就来。"我一个人看完了整部电影。他没来。
第十一章第一道裂缝我开始注意到一些小事。书架上他那边的书,落了一层灰。
以前他每周至少翻完一本,现在同一本书在床头躺了两个月,书签还停在第37页。
歌单也变了。他以前听后摇、听民谣,
最近手机里放的全是节奏感很强的电子音乐——他说上班路上听这个提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