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123木头人5866的书名叫《念念顾言琛》,它的作者是他死后,我收到了一百封分手信倾心创作的一本言情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强迫自己继续看下去。“念念,你还记得三个月前,我说我要去出差一个星期吗?那次我没有去出差。我住进了医院,做了一周的检查。林知意帮我安排的,她甚至帮我找了一个朋友冒充我,每天给你发微信、打电话,让你以为我真的在出差。你一点都没有怀疑,对吗?因为我对你太好了,好到你觉得我不可能骗你。可我骗了你。从那一天......
第一章:葬礼上的陌生女人我以为自己已经流干了所有的眼泪,
可当那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女人出现在顾言琛的葬礼上时,我才知道,
原来心碎是可以分很多次进行的。她站在人群的最后面,撑着一把黑伞,雨滴顺着伞骨滑落,
在她脚边汇成一小滩水。整个葬礼都在下雨,像是老天爷也在为顾言琛哭丧。我跪在灵堂前,
手里捏着那张黑白照片。照片里的顾言琛笑得很好看,眼睛弯弯的,像是月牙。
那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是他三十岁生日时我偷**的。“言琛,你睁开眼看看我好不好?
”我的声音嘶哑得几乎听不见,“你说过要陪我一辈子的,
你说过等我头发白了还要给我梳头的……”没有人回答我。
只有火盆里的纸钱在噼里啪啦地燃烧,灰烬飞起来,落在我的手背上,凉凉的。
那个女人慢慢走近了。她没有打伞走到灵堂里,雨水淋湿了她的头发,贴在她苍白的脸上。
她长得很漂亮,是一种和我不一样的美。我属于那种温婉恬静的类型,
而她眉眼间有一种锋利的东西,像是刀锋,又像是破碎的玻璃。她看着顾言琛的遗像,
站了很久。久到我开始怀疑她是雕塑。然后她开口了,声音很轻,
像是怕惊扰了什么:“你就是沈念?”我点点头,嗓子疼得说不出话。她忽然笑了一下,
那个笑容里有太多我看不懂的东西。她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黄色的牛皮纸信封,
鼓鼓囊囊的,像是装了很多东西。“顾言琛让我交给你的。”她把信封递给我,
“这是他留给你的。”我愣住了。顾言琛给我留了东西?他为什么要让别人转交?
为什么不直接放在家里?我接过信封,指尖碰到她手指的一瞬间,我感觉到她在发抖。
不是因为冷,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他什么时候给你的?”我问。“临终前。
”她说这三个字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顾言琛的照片,没有看我。我低下头,
看见信封上写着一行字,是顾言琛的字迹,我太熟悉了。“沈念亲启。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看完之后,希望你能原谅我。”原谅?原谅什么?
我抬起头想问那个女人,可她已经转身走进了雨里。黑伞撑开的瞬间,我瞥见她的侧脸,
分明有一道泪痕。“等等!”我站起来想追出去,可跪了太久,腿已经完全麻了,
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等我站稳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消失了。只有雨,还在不停地下。
第二章:第一封信我没有在葬礼上打开那个信封。不是不想,是不敢。
顾言琛说“希望你能原谅我”,这句话像一根刺,扎在我心里,让我坐立不安。
我翻来覆去地想,他做了什么需要我原谅的事?他对我一直那么好,
好到所有人都说我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我们是大学同学,他是学生会主席,
我是文艺部的干事。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站在台上发言,白衬衫,黑框眼镜,
声音温柔得像三月的风。我们在一起七年,结婚三年。十年,整整十年。
他从来没有对我发过脾气,从来没有忘记过任何一个纪念日。
他会在冬天的早上把衣服捂热了再递给我,会在出差回来时带我最爱吃的糖炒栗子,
会在我加班到深夜时开着车在公司楼下等我。这样的顾言琛,能做什么需要我原谅的事?
葬礼结束后,我一个人回到空荡荡的家。一百二十平的房子,突然变得像一座巨大的坟墓。
客厅里还摆着他没拼完的乐高,厨房里还有他前一天买回来的菜,
冰箱上还贴着他写的便利贴:“念念,记得吃早饭。”一切都没有变。只是他不在了。
我坐在沙发上,把那个牛皮纸信封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它比普通的信封厚得多,
里面好像装了很多页纸。我深吸一口气,撕开封口。里面不是一封信,是很多封。
每一封都折得整整齐齐,按照日期排列。最上面的那一封,日期是今天。我拿起第一封,
展开。顾言琛的字迹清秀工整,一笔一划都写得很认真。“念念: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
我应该已经不在了。对不起,我没有办法亲口跟你说这些话,只能选择用这种方式。
因为有些事,当面说太难了,我怕看到你的眼睛,就会什么都说不出来。
我知道你一定很恨我。恨我为什么不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恨我为什么留下你一个人。
可是念念,有些事不是我能选择的。就像我选择爱上你,从来都不是一个选择,
而是一种必然。这封信是第一百封。没错,我写了整整一百封信,每一封都藏着一个秘密。
我想了很久,要不要把这些秘密告诉你。后来我想通了,你有权利知道真相,
哪怕那个真相会让你恨我。请你相信,我做的一切,都是因为我爱你。对不起。
顾言琛”我的手在发抖。一百封信?一百个秘密?我下意识地翻了翻信封里的其他信,果然,
每一封都标注了日期。最早的一封,日期是三个月前。三个月前,
那正是顾言琛查出胰腺癌的时候。他瞒着我自己扛了三个月的病,每天照常上班,
照常对我笑,照常给我做饭。我竟然一点都没有发现。不,其实我发现了,他瘦了,
他有时候会疼得皱眉,可每次我问起来,他都说没事。我恨自己。
我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再仔细一点,为什么没有再坚持一点。如果他早点告诉我,早点去治疗,
会不会不一样?可我知道答案。胰腺癌晚期,发现的时候就已经来不及了。我深吸一口气,
打开第二封信。第三章:秘密第二封信的日期是三个月前,那正是他刚查出病的时候。
“念念:今天医生跟我说结果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不是害怕,而是想到了你。我想,
我要是死了,你怎么办?谁来给你热牛奶?谁来在你做噩梦的时候抱着你?
谁来听你说那些有的没的?我从来不相信命运,可那一刻我信了。命运让我们相遇,
又要让我们分离。念念,你知道我这辈子最庆幸的事是什么吗?是那天在图书馆,
我鼓起勇气跟你说了第一句话。你说你也喜欢村上春树,你的眼睛亮晶晶的,
像是装满了星星。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这辈子完了。我完蛋了,彻头彻尾地完蛋了。
因为我爱上了你。今天我写下的第一个秘密,是关于我们的相遇。其实那天在图书馆,
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第一次见面是在三年前,你大一入学的那天。
你拖着行李箱走在校园里,迷了路,脸急得红扑扑的。我当时是大三的学长,负责迎新。
我本来应该去接别的同学,可看到你的那一刻,我走不动路了。我偷偷跟在你后面,
看你问路,看你终于找到宿舍,看你笑着跟舍友打招呼。你的笑容太好看了,
好看到我一个大男生,竟然不好意思上前跟你说话。后来我花了三年时间,打听到你的名字,
打听到你的专业,打听到你常去图书馆。然后我制造了那场偶遇。念念,
我们的相遇从来都不是巧合。是我处心积虑,是我蓄谋已久。你会怪我吗?”我看完这封信,
哭得说不出话来。怪他?我怎么舍得怪他?我拿起第三封信。“念念:今天化疗第二次。
好疼。可我想着你,就觉得还能撑下去。第二个秘密,是关于你的项链。
你有一条很细的铂金项链,上面挂着一枚小小的四叶草吊坠。你很喜欢那条项链,
从大学戴到现在,洗澡都不肯摘。你知道那条项链是怎么来的吗?大二那年你过生日,
你说你想要一个四叶草项链,说四叶草代表幸运。我听见了,攒了两个月的生活费,
想给你买。可等我攒够钱的时候,那条项链已经被人买走了。我在专柜前站了很久,
后来是周也帮我买到的。他认识那个品牌的经理,帮我留了一条。但你不知道的是,
那条项链的吊坠里,刻着三个字。太小了,肉眼看不清。是我后来偷偷找人刻上去的。
那三个字是:顾言琛。所以念念,你这些年戴着的,不只是四叶草,还有我。
”我猛地摘下脖子上的项链,凑到灯光下仔细看。在四叶草的背面,真的有刻痕,很浅很浅,
要凑到很近才能看清。顾言琛。那三个字像烙印一样,烫在我的掌心,也烫在我的心上。
我把项链紧紧攥在手心里,哭得浑身发抖。第四章:周也第四封信。“念念:第三个秘密,
是关于周也。我知道你一直觉得奇怪,为什么我和周也明明是发小,关系却时好时坏。
有时候我觉得你挺迟钝的,可有时候我又庆幸你迟钝,因为有些事,
我希望你永远都不要知道。周也也喜欢你。从很早以前就开始了。大二那年你过生日,
你知道那个蛋糕是谁挑的吗?是周也。他知道你喜欢吃草莓味的,跑遍了全城的蛋糕店,
找到那家最好吃的。他让我以我的名义送给你,因为他知道,你不会收他的东西。
他做过很多这样的事。他知道你喜欢什么花,知道你喜欢什么电影,
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出现在什么地方。他比我更早注意到你,只是他不敢靠近你。因为他觉得,
你值得更好的人。我有时候会想,如果当初我没有追你,你会不会和周也在一次?他比我高,
比我帅,家世也比我好。你和他在一起,会不会更幸福?可每次想到这个,我就自私得不行。
我不想把你让给任何人。念念,对不起。我是真的很自私。”周也。
我想起周也那天也来参加了葬礼,他站在最前排,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说。
我注意到他的眼睛红红的,我以为他只是因为顾言琛的去世而难过。原来不只是这样。
原来他心里也藏着这么多年的秘密。我突然想起一件事。顾言琛住院的那段日子,
周也几乎每天都会去医院。我以为是去探望,可每次我到了病房,周也就会离开。
两个人好像故意错开时间,从不碰面。有一次我在走廊上碰到周也,他手里拿着一个保温袋,
看见我,愣了一下,然后把保温袋藏到了身后。“念念,你来了。”他说,语气有些奇怪。
“嗯,你也来看言琛?”“对,我刚出来,他刚睡着,你轻点进去。”我点点头,没有多想。
现在回想起来,周也的眼神里藏着太多东西。愧疚、心疼、还有别的什么。
可我当时满心满眼都是顾言琛,根本没有注意到。第五封信。“念念:第四个秘密,
关于我们的婚礼。你还记得婚礼那天,宣誓的时候,我说我紧张得忘词了吗?其实不是的。
我准备了很久的誓词,背得滚瓜烂熟。可当我站在你面前,看着你穿着白纱的样子,
我的脑子里突然一片空白。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美。你太美了,念念。
你穿着婚纱站在那里,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人。我当时在想,
我上辈子一定是做了什么天大的好事,这辈子才能娶到你。后来我忘词了,
只好临时编了几句。可那些编出来的话,每一句都是真的。我说我会爱你一辈子。
我说我会照顾你一辈子。我说我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可我没有做到。
我没有做到。念念,我真的很抱歉。”婚礼。我们的婚礼。那是三年前的秋天,
银杏叶黄了一地。我们在一个老教堂里办了婚礼,不大,只请了最亲近的人。宣誓的时候,
顾言琛确实忘词了。他站在我面前,张了好几次嘴,最后眼眶红了,声音发抖地说:“念念,
我不知道说什么了,我就是想告诉你,我爱你,很爱很爱。”全场都笑了,说新郎太激动了。
只有我知道,他不是激动,他是真的在害怕。他怕自己说得不够好,怕我后悔,
怕我给出去的承诺太重。他从来都是一个想太多的人。
第五章:那个女人我连着看了十几封信,每看一封,心就碎一次。
可我心里始终压着一个疑问:那个葬礼上的女人是谁?为什么顾言琛把信交给她转交?
我的直觉告诉我,后面一定有答案。我加快速度往下翻,一直翻到第五十封信。
“念念:今天的秘密,和一个人有关。你已经在葬礼上见过她了,对吗?她叫林知意。
她是我的主治医生。不,不只是主治医生。她还是我大学时交往过的人。对不起,
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我和她在一起是在认识你之前,大三那年,在一起大概半年。
后来分手了,原因很简单,她要去国外深造,而我,大概也没有那么喜欢她。至少,
没有喜欢到能让我忽略她的所有缺点。可念念,我要告诉你的不是这个。我要告诉你的是,
我为什么选择她来转交这些信。因为我需要一个人,在我走后,告诉你真相。”真相。
什么真相?我的手开始发抖,心脏砰砰地跳,快得像是要从胸腔里冲出来。我继续往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