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小说主人公是文秀林曦的小说叫做《重生恶婆婆,我要把儿媳、孙女宠上天》,本小说的作者是爱吃蓝魔虾的二娃写的一本短篇言情小说,内容主要讲述:不会要你这种媳妇。你要是再缠着建国,我就去公社告你,说你搞破鞋,看你还有没有脸在供销社待下去!”说完,我转身就走,留下孙秀英站在柜台后面,脸一阵红一阵白。回家的路上,我脚步轻快,心里说不出的痛快。上辈子,我帮着这对狗男女害了文秀。这辈子,我亲手拆散他们,也算是给文秀讨个公道。至于建国?他要是老实过日......

小说目录

精彩节选

上一世,我是十里八乡最恶的婆婆,逼得儿媳跳了井,毁了大孙女的前程,

把小孙女卖给了鳏夫。临死前,两个孙女连给我收尸都不肯。再睁眼,我回到了1980年,

儿媳还活着,两个孙女还围着我叫奶奶。这一次,我揣着全部家当,

撸起袖子——谁敢动我家儿媳一根手指头,我跟他拼命!谁敢欺负我孙女,

我让他吃不了兜着走!至于那个不争气的儿子?呵,老娘不要了!---楔子我叫林桂花,

今年五十八,死在1990年的冬天。死的时候,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大孙女林曦考上大学那年被我逼着退了学,嫁给镇上杀猪匠的儿子,听说后来过得不好,

疯疯癫癫的。小孙女林小月更惨,我为了给儿子娶新媳妇,

把她卖给了一个死了三个老婆的鳏夫,那年她才十五岁。至于我那个好儿子林建国,

娶了新人之后就再也没来看过我。新媳妇嫌我脏,嫌我老,把我赶到村头的破屋里,

一天给我送一顿剩饭。我死的那天,大雪封门,破屋漏风,我裹着一床烂棉絮,缩在墙角,

听着外面的鞭炮声——是过年了。临死前我想起文秀,我的大儿媳。

文秀嫁到林家那年才十九岁,白白净净的一个姑娘,笑起来有两个酒窝,说话细声细气的,

走路都怕踩死蚂蚁。她是村里王老师家的闺女,虽然穷,但人家是书香门第,知书达礼。

可我那时候瞎了眼,满心满眼都是她配不上我儿子。我嫌她娘家穷,嫁妆少。

嫌她生不出儿子,连生两个都是丫头片子。嫌她不会来事,

不像隔壁赵家的媳妇那样能说会道。我骂她,打她,罚她跪,大冬天的让她去河里洗衣服。

她不吭声,不顶嘴,低着头干活,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把两个孩子养得白白胖胖。

可我还是不满意。我想让建国休了她,再娶一个能生儿子的。建国那时候在县城当工人,

认识了一个寡妇,回来跟我一说,我二话不说就点了头。那天晚上,

我指着文秀的鼻子骂:“你个不下蛋的鸡,占着茅坑不拉屎,赶紧滚出我们林家!

”文秀跪在地上求我,说妈,我哪里做得不好您说,我改。两个孩子抱着我的腿哭,

说奶奶不要赶妈妈走。我把她们推开,说滚,都给我滚。第二天早上,文秀跳了村东头的井。

捞上来的时候,她手里还攥着给小月做了一半的布鞋。我记得那天她的脸,惨白惨白的,

嘴唇发青,眼睛半睁着,像是在看我,又像是在看很远很远的地方。小月趴在她身上哭,

哭得嗓子都哑了。林曦站在旁边,不哭不闹,就那么看着我,眼神冷冷的,像冬天的冰。

那年林曦十二岁,小月六岁。后来呢?后来我逼林曦退学嫁人,把小月卖给鳏夫。

建国娶了那个寡妇,新媳妇生了个儿子,我在林家就更没地位了。再后来,我病了,瘫了,

被赶到破屋里等死。临死前我想,我这辈子,做的孽太多了。如果还有下辈子,

我一定好好对文秀,好好对两个孙女。我不骂她们,不打她们,不让她们受一点委屈。

我要供林曦读书,让她考上大学,让她当城里人。我要把小月捧在手心里,

给她找最好的婆家,让她风风光光地出嫁。可是人死了就是死了,哪来的下辈子?

我闭上眼睛,等着黑白无常来锁我。可等来的不是黑白无常,是一阵刺眼的光。

01重回1980光刺得我睁不开眼。耳边传来叽叽喳喳的鸟叫声,还有公鸡打鸣的声音,

远远的,有人在喊:“桂花婶子,你家文秀要生了!快去看看!”文秀?要生了?

我一个激灵,猛地坐起来。眼前是一间土坯房,黄泥墙,茅草顶,窗户上糊着发黄的报纸。

墙角放着一台缝纫机,桌上摆着一面裂了缝的镜子,床头挂着几串红辣椒。这是我的家。

是1980年的家。我低头看自己的手——粗糙,黝黑,指节粗大,但还有力气。

不是后来瘫在床上那双手,不是瘦成鸡爪子那双手。我活了。我林桂花,重活了一回。

“桂花婶!你听见没有?文秀要生了!”门外又传来喊声,是隔壁赵家的媳妇翠芳。

我连鞋都顾不上穿好,光着脚就往外跑。院子里,槐树刚发了新芽,几只鸡在墙根下刨食。

灶台边的水缸还是满的,旁边放着一把青菜,是文秀早上洗好准备做饭的。

我推开西厢房的门,一眼就看见了文秀。她躺在床上,脸色苍白,额头上全是汗,

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上。肚子高高隆起,被子被蹬到一边,她的手攥着身下的褥子,

指节发白。旁边站着我儿子林建国,一脸手足无措。“妈,文秀她……”他看见我,

像看见了救星。我没理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床边,一把抓住文秀的手。“文秀,妈在呢,

别怕。”文秀睁开眼睛看我,眼里全是惊讶。也难怪她惊讶。上辈子的我,

这时候应该在院子里嗑瓜子,跟翠芳嚼舌根,说文秀娇气,生个孩子叫得像杀猪。

等文秀疼得晕过去,我才慢悠悠地让建国去叫接生婆。

“妈……疼……”文秀的声音细得像蚊子。“我知道,我知道。”我攥着她的手,

回头冲建国吼,“还愣着干什么!去叫李婶!快去!”建国被我的吼声吓了一跳,

连滚带爬地跑了。我一只手握着文秀的手,另一只手帮她擦汗。她的手很凉,

瘦得能摸到骨头,手腕上还有一道青紫的印子——是前几天我拧的。上辈子,

就因为她在饭桌上多夹了一块肉,我骂她嘴馋,拧了她一把。看着那道印子,我鼻子一酸,

差点掉下泪来。“文秀,妈以前对不起你。”我说。文秀疼得迷迷糊糊的,没听清我的话,

只是攥着我的手,一遍一遍地叫妈。李婶来得很快,是个经验丰富的接生婆,

方圆几里的孩子都是她接生的。她进门一看,就把我往外推:“桂花,你出去等着,

这里交给我。”“我不出去。”我说,“我要陪着文秀。”李婶愣了一下。上辈子的我,

别说陪着,连产房的门都不愿意进,嫌晦气。“我要陪着。”我重复了一遍。

李婶没再说什么,开始忙活。文秀疼了整整一个下午。她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叫出声,

脸白得像纸,汗把褥子都湿透了。我握着她的手,一遍一遍地跟她说话,给她鼓劲。“文秀,

使劲,再使一把劲就出来了。”“妈在呢,别怕。”“文秀,你是好样的。”文秀看着我,

眼泪和汗混在一起往下淌:“妈,您……您怎么……”“别说话,省着力气。

”我用袖子给她擦汗,“等孩子生下来,妈给你炖鸡汤,放红枣,放枸杞,给你好好补补。

”文秀的眼泪流得更厉害了。上辈子,我连一碗红糖水都没给她喝过。下午四点多,

一声嘹亮的婴儿啼哭响彻了整个院子。“生了!是个丫头片子!”李婶把孩子抱出来,

语气有些微妙,大概是怕我嫌弃。我没有嫌弃。我接过孩子,小小的,皱巴巴的一团,

眼睛还没睁开,嘴巴一张一合地找奶吃。这是我的孙女,是我上辈子亲手毁掉的孙女。

“叫林曦。”我说,“大名叫林曦。”李婶和翠芳都愣住了。上辈子,我嫌林曦是个丫头,

随便起了个名字叫“林大妞”,直到她上学才让老师给起了个大名。文秀躺在床上,

虚弱地看着我,嘴唇动了动:“妈,您……您不嫌弃?”“嫌弃什么?

”我把孩子轻轻放在她身边,“这是咱们林家的闺女,金贵着呢。”文秀哭了。她捂着嘴,

哭得浑身发抖,眼泪怎么都止不住。我不知道她是疼哭的还是感动哭的,但我知道,上辈子,

她从来没有在我面前哭过——她不敢。“别哭了,月子里哭伤眼睛。”我给她掖了掖被角,

“你好好歇着,我去给你煮碗红糖鸡蛋。”我转身出门,走到院子里,靠着槐树站了一会儿。

风吹过来,带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远处的田埂上,有人赶着牛车慢悠悠地走,

夕阳把半边天染成了橘红色。我活着。文秀活着。林曦也活着。上辈子所有的错,

都还没有发生。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任何人欺负她们。“妈!

”一个脆生生的声音从院门口传来。我抬头,看见一个小姑娘背着书包跑进来,

扎着两个羊角辫,脸蛋红扑扑的,额头上全是汗。是林曦。

上辈子那个被我逼着退学嫁人、最后疯疯癫癫的林曦。她今年才七岁,刚上小学一年级。

“妈生了吗?”她气喘吁吁地问,“是弟弟还是妹妹?”“是妹妹。”我蹲下来,和她平视,

“你以后要保护妹妹,知道吗?”林曦用力点头:“我知道!我一定保护妹妹!

”我摸了摸她的头,把她搂进怀里。上辈子,我从来没有抱过她。一次都没有。

“奶奶以前对你不好。”我说,“以后不会了。”林曦被我搂得莫名其妙,

但还是乖乖地靠在我怀里:“奶奶,你怎么了?”“没什么。”我松开她,站起来,“走,

去看你妈和妹妹。”那天晚上,我杀了家里唯一的老母鸡,炖了满满一锅汤。

建国看着锅里的鸡,咽了咽口水:“妈,今天怎么这么舍得?

”我白了他一眼:“给你媳妇补身体的,你少打主意。”建国讪讪地缩了缩脖子。

我把鸡汤端到文秀床前,一勺一勺地喂她。文秀受宠若惊,死活不肯张嘴:“妈,

我自己来……”“你躺着别动。”我把勺子递到她嘴边,“喝。”文秀红着眼圈喝了一口,

又一口。林曦趴在床边,看着妹妹,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碰了碰她的脸:“奶奶,

妹妹好小啊。”“你刚生下来的时候也这么小。”我说。“真的吗?”林曦瞪大眼睛。

“真的。”我把她抱到膝盖上,“你生下来的时候可闹了,哭了一整夜,把你妈折腾得够呛。

”林曦不好意思地笑了。文秀看着我,目光里全是不可思议。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婆婆怎么突然变了个人?不急,日子还长着呢。她会慢慢习惯的。

02送钱林曦满月那天,我做了一个决定。上辈子,

文秀的爹王老师就是这一年查出的肺病。王家穷,拿不出钱治病,王老师拖了半年,

硬生生拖死了。文秀没了娘家撑腰,在林家就更没地位了。这辈子,我不能再让这件事发生。

我翻出家里的积蓄——一百三十七块钱,还有一张五十块的存折。这是林家全部的家当,

是我和建国他爹攒了大半辈子的棺材本。建国他爹三年前没了,这笔钱就是我全部的倚仗。

上辈子,我死攥着这笔钱不放,最后全给了建国的新媳妇,让她买了电视机和缝纫机。

这辈子,我有更好的花法。我把钱用布包好,揣进怀里,抱上林曦,拉着文秀就往王家走。

“妈,咱们去哪?”文秀跟在我身后,小心翼翼地问。“回娘家。”文秀愣住了。上辈子,

我从来不让她回娘家,嫌她回去要带东西,费钱。她嫁过来五年,只回去过三次,

每次都是我跟着,像防贼一样防着她往娘家拿东西。“妈,您……您让我回去?

”文秀的声音都在发抖。“让你回去,我也去。”我头也不回地往前走,“你爹身体不好,

我去看看。”文秀跟在我后面,脚步越来越快,最后几乎是跑着追上来。她不说话,

但我看见她在偷偷抹眼泪。王老师的家在三里外的王家村,一间比我们家还破的土坯房。

院子里的篱笆歪歪斜斜的,几只鸡在泥地里刨食,房顶的茅草被风吹得七零八落。

文秀的娘王婶正在院子里喂鸡,看见我们,手里的瓢“咣当”掉在地上。“文秀?

你咋回来了?”她迎上来,看见我,脸色一下子变了,“亲家母……你、你也来了?

”上辈子我来王家,从来都是来找茬的。不是嫌他们家穷,就是骂他们家教不好,

把文秀教得不会生儿子。王婶见了我,腿都打哆嗦。“婶子,我来看亲家公。”我挤出笑脸,

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和善些,“听说他最近身体不好?”王婶愣住了,

像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文秀已经跑进屋了。我跟进去,看见王老师躺在床上,

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脸色蜡黄,咳嗽一声接一声,像是要把肺都咳出来。

上辈子我见过他这个样子,但那时候我连门都没进,站在院子里喊了一嗓子“文秀,走了”,

就把人拽走了。“亲家公。”我走到床前,把怀里的布包掏出来,放在他枕头边,

“这是一百三十七块钱,您拿着看病。”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文秀瞪大了眼睛,

王婶张大了嘴巴,王老师咳到一半,硬生生憋住了。“亲家母,

这……这咋使得……”王婶先反应过来,连连摆手,“我们不能要你的钱……”“拿着。

”我把布包往王老师枕头底下一塞,“病不能拖,拖下去要命。拿去县医院看看,

该检查检查,该抓药抓药。不够我再想办法。”王老师挣扎着要坐起来,被我按住了。

“亲家母……”他的眼睛红了,“以前……以前是我家文秀不好,

你多担待……”“文秀好得很。”我说,“是我们林家的福气。”文秀站在旁边,捂着嘴,

眼泪吧嗒吧嗒地掉。林曦从后面抱住我的腿,仰着小脸问:“奶奶,姥爷怎么了?

”“姥爷生病了,奶奶拿钱给姥爷看病。”我摸摸她的头,“曦曦乖,去陪姥爷说说话。

”林曦爬到床上,趴在王老师身边,奶声奶气地说:“姥爷,你要快点好起来,

我给你带糖了。”她摊开小手,手心里躺着一块水果糖,是她攒了好几天没舍得吃的。

王老师摸着她的头,老泪纵横。回去的路上,文秀一直沉默。快到家的时候,

她忽然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我。“妈。”她叫我。“嗯?”“您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夕阳照在她脸上,她的眼睛红红的,嘴唇在发抖。我看着她,心里酸得厉害。

为什么对她好?因为我欠她的。因为上辈子,是我把她逼死的。因为我临死前发过誓,

如果还有下辈子,我一定好好对她。但这些话我不能说。“因为你是我儿媳妇。”我说,

“是一家人。”文秀的眼泪又掉下来了。“别哭了。”我用袖子给她擦泪,

“月子里哭坏眼睛。走,回家,妈给你做好吃的。”她点点头,跟在我后面,

小声地说了一句:“妈,谢谢您。”我没回头,怕她看见我的眼泪。

03改名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像换了个人似的,把家里家外操持得妥妥帖帖。

每天早上天不亮就起来,烧火做饭,喂鸡喂猪。等文秀起来的时候,饭已经摆在桌上了。

以前都是我睡到日上三竿,文秀天不亮就得起来伺候一家老小。“妈,您歇着,我来。

”文秀每次都要抢着干活。“你带孩子就够累了,这些活我来。”我把她按在椅子上,

“吃饭。”文秀抱着林曦,小口小口地喝粥,时不时抬头看我一眼,眼神里全是惶恐和不安。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婆婆是不是在憋什么大招?是不是等哪天翻脸了,把今天的账一起算?

不会了,文秀。这辈子,妈再也不会了。林曦满三个月的时候,我开始琢磨一件事——改名。

上辈子,林曦叫林大妞,小月叫林二妞。后来林曦上学,

老师给起了个大名叫林招娣——招弟,还是盼着她能招来个弟弟。林小月更惨,

连个大名都没有,户口本上就写着“林二妞”。这辈子,我得给她们起个好名字。

我翻遍了家里所有的书——其实也没几本,就一本老黄历和一本缺了页的新华字典。

我不识字,就让文秀念给我听。“曦,早晨的阳光。”文秀翻着字典,“林曦,好听。

”“就这个。”我一拍大腿,“大孙女叫林曦。小名曦曦。”文秀笑了,

露出两个酒窝:“妈,您真有文化。”我老脸一红。什么文化,

就是上辈子听人说过这个字好听。“那二丫头呢?”我问。文秀又翻了翻字典:“月,月亮。

林月,怎么样?”“单叫一个月字太单薄了。”我琢磨了一会儿,“叫林小月吧,小月,

顺口。”“好。”文秀点头。我满意地笑了笑。这辈子,两个孙女都有了好名字。林曦,

早晨的阳光;林小月,天上的月亮。都是亮堂堂的,不像上辈子,一个招弟,一个二妞,

听着就憋屈。给小月上户口那天,我特意换了身干净衣裳,抱着孩子去了公社。

管户籍的是个戴眼镜的中年人,看了看我递过去的纸条,又看了看我:“林小月?

这名字谁起的?”“我起的。”我说,“我孙女。”他笑了笑:“这名字起得好,

比那些招弟来弟强多了。”我抱着小月走出公社,阳光正好,晒在身上暖洋洋的。

怀里的孩子睡得很香,小嘴一张一合地,不知道在做什么美梦。小月,这辈子,

奶奶一定给你找个好婆家。不,不找婆家了,奶奶供你读书,让你和姐姐一样,当城里人,

过好日子。回到家,文秀正在院子里洗衣服。林曦蹲在旁边玩泥巴,脸上糊得跟花猫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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