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小说主人公是陆霆琛方明远沈秋棠的小说叫做《失踪总裁归来》,它的作者是阳明辉倾心创作的一本短篇言情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看不清表情。“陆总,车准备好了。”他点点头,走进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他看见周海的手指在口袋里按了一下。他没在意。车驶出地下车库,拐上环山路。雨很大,能见度不到十米。司机开得很慢,他靠在后座闭目养神,脑子里转着下午董事会要讨论的并购方案。“陆总,”司机忽然说,“前面好像有棵树倒了。”他睁开眼,往窗外......

小说目录

精彩节选

序章·坠落陆霆琛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只听见水声。不是那种温柔的水声,

是千万吨水流从高处砸落、在峡谷中回荡的轰鸣。他躺在碎石和泥泞之间,

后背贴着冰凉的石面,浑身的骨头像被人一根根拆散了又重新拼回去,

每呼吸一次都疼得眼前发黑。他想动,动不了。想喊,发不出声。

右腿被一块从山崖上滚落的巨石压着,小腿的骨头已经断了,白森森的骨茬戳破了皮肉,

血把下面的石头染成暗红色。左臂以不可能的角度弯折着,手指还能动,

但每一根都像被火烧着。雨还在下。冰冷的雨滴砸在他脸上,顺着颧骨流进嘴里,

带着血腥味和泥土的腥气。他想起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六个小时前,

他还在盛华集团顶层的办公室里,签完最后一份文件,准备去参加董事会。

那是他一手建立的商业帝国,从二十六岁白手起家,到如今三十四岁执掌千亿资产,

他只用了八年。商界叫他“陆阎王”——不是说他狠,是说他想做到的事,阎王也拦不住。

他按下电梯按钮,门开了。里面站着他的助理,跟了他五年的周海。周海低着头,

看不清表情。“陆总,车准备好了。”他点点头,走进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

他看见周海的手指在口袋里按了一下。他没在意。车驶出地下车库,拐上环山路。雨很大,

能见度不到十米。司机开得很慢,他靠在后座闭目养神,

脑子里转着下午董事会要讨论的并购方案。“陆总,”司机忽然说,“前面好像有棵树倒了。

”他睁开眼,往窗外看了一眼。确实有一棵碗口粗的树横在路上,像是被风刮断的。

“绕过去。”“路太窄,绕不过去。”他皱了皱眉:“那就下去搬开。”司机下车了。

他等了三十秒,一分钟,两分钟。他推开车门,准备下去看看。脚刚踩到地面,

一声闷响从身后传来。他回头。一辆黑色的越野车从雨幕中冲出来,没有开灯,没有鸣笛,

像一头沉默的野兽,朝他撞过来。他的身体先于大脑做出反应,向路边扑去。

越野车擦着他的肩膀冲过去,撞上了他的座驾。巨大的撞击声在山间回荡,

两辆车像两团揉皱的废铁挤在一起。他趴在地上,雨浇在背上。右肩**辣地疼,

刚才那一擦,蹭掉了一层皮。他想站起来,一双手按住了他的肩膀。“陆总,别动。

”是周海的声音。他抬起头,看见周海站在面前,手里握着一把刀。刀刃上的雨水往下淌,

一滴一滴,落在他的脸上。“周海。”他的声音很平静,像在办公室里叫一个下属的名字。

周海的手抖了一下。他跟着陆霆琛五年,太熟悉这种平静了。每次陆霆琛用这种语气说话,

就意味着有人要倒霉了。“陆总,对不起。”周海的声音在发抖,“他们抓了我老婆孩子。

”“谁?”“我不能说。”“周海。”他又叫了一声,语气没变,但周海的脸白了。“陆总,

你别问了。我……我没得选。”刀落下来。陆霆琛在最后一刻偏了一下头,

刀刃划破他的左脸,切进肩窝。血喷出来,混着雨水,把身下的地面染成暗红色。

他闷哼一声,右手猛地抓住周海的手腕。周海没想到他还有力气反抗,愣了一下。

就是这一愣,陆霆琛的膝盖顶上了他的小腹。周海惨叫一声,松开刀,踉跄着后退。

陆霆琛撑着地面想站起来,右腿却不听使唤——刚才那一扑,摔断了。他单膝跪在地上,

看着周海。周海捂着小腹,脸色惨白。他看了看陆霆琛,又看了看身后,忽然转身跑了。

脚步声很快被雨声吞没。陆霆琛跪在雨里,浑身的血和着雨水往下淌。他试图站起来,

试了三次,都失败了。第四次,他咬紧牙关,用左手撑着地面,一寸一寸地站起来。

右腿使不上力,只能靠左腿支撑,身体晃得像风里的芦苇。他往前迈了一步。

碎石在脚下滑动,身体失去平衡,向路边倒去。路边是悬崖。他坠落的时候,

听见风从耳边呼啸而过。脑子里最后一个念头,不是公司,不是仇人,

是一张脸——苏挽晴的脸,他的未婚妻。她戴着那枚他送的钻戒,站在宴会厅的灯光下,

冲他笑。然后,黑暗吞没了一切。第一章·谷底陆霆琛再次醒来的时候,不知道过了多久。

天还是黑的,雨停了。他躺在碎石堆里,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右腿的断骨戳在外面,

血已经不流了,伤口边缘发黑发紫,像一块腐肉。左臂的骨折处肿得老高,手指还能动,

但已经感觉不到温度。他想,他可能要死在这里了。这个念头浮上来的时候,

他居然没有害怕。他这一辈子,从十八岁开始就没怕过什么。父亲破产跳楼那年,

他站在楼下,看着父亲的尸体被抬走,一滴眼泪都没掉。母亲改嫁那年,

他一个人坐火车去北京,口袋里只有三百块钱,也没怕过。可现在,

躺在这不知道多深的谷底,身上流着血,骨头断了几根,他忽然觉得有点累。不是身体的累,

是心里的累。八年了,他从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小子,做到千亿帝国的掌门人。

他以为他赢了所有人,到头来发现,他连身边的人都看不透。周海跟了他五年。他信任他,

把公司的安保、行程、机密文件都交给他。他以为周海是一条狗,养熟了就不会咬主人。

他忘了,狗也是会被人拿捏的。他闭上眼睛。就在这时候,他听见了一个声音。很轻,

像脚步踩在碎石上的声音。不是野兽,是人。他睁开眼,朝声音的方向看去。黑暗中,

一个模糊的影子在移动。很慢,很小心,像是在找什么。影子越来越近,

他能看出是一个人形,不高,瘦瘦的,手里好像提着一盏灯。“有人吗?”一个女人的声音,

轻轻的,带着山野间那种清冽的气息,像泉水淌过石头。他想回答,

喉咙里却只能发出沙哑的气音。灯移过来了。光打在他脸上,他眯起眼睛。“天哪。

”灯放在地上,一张脸凑过来。逆着光,他看不清她的长相,只看见一双眼睛,很亮,

像山里雨后洗干净的天空。“你……你受伤了?”她的声音在发抖。他张了张嘴,

说了一个字:“腿。”她低下头,看见了他那条露着骨茬的右腿。她的手抖了一下,

但没有尖叫,没有逃跑。她深吸一口气,把背上的竹篓取下来,从里面翻出一块粗布,

蹲下来,小心翼翼地把布盖在他的伤口上。“别动,”她说,“我帮你包一下。

”她的手很稳,动作很轻。粗布缠上去的时候,他疼得浑身痉挛,但没有出声。她缠完腿,

又去看他的左臂。手指按在骨折的地方,轻轻摸了一遍。“断了,但没碎。能接。

”她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像是在犹豫什么。然后她站起来,把竹篓里的东西倒出来,

把空篓子放在他身边。“我得把你弄回去。你能动吗?”他试了一下,摇了摇头。

她咬了咬嘴唇,蹲下来,把他的胳膊搭在自己肩上,用尽全身力气把他往起拉。

他比她高了将近一个头,重了她不知道多少,她的身体被压得弯下去,

膝盖在碎石上磕了一下,疼得倒吸一口气,但没有松手。“走。”她说。他靠着她的肩膀,

一只脚跳着,往黑暗里挪。每跳一步,断骨就在肉里磨一下,疼得他眼前一阵阵发黑。

她撑着他不让他倒下去,自己的呼吸越来越重,脚步越来越沉。不知道走了多久,

他看见了一点光。不是灯的光,是火的光。橙红色的,在黑暗中像一颗跳动的心。

那是一间石头垒的房子,不大,屋顶盖着茅草,墙上挂着干枯的草药。门是开的,

火塘里的火烧得正旺,把整间屋子照得暖烘烘的。她把他扶进去,

放在火塘边的一张木板床上。他仰面躺下,后背触到硬邦邦的木板,反而觉得踏实了。

她转身去关门,又去灶上烧水。忙了一阵,端着一碗热水过来,蹲在他身边,用勺子舀了水,

送到他嘴边。“喝点水。”他张开嘴,水顺着喉咙流下去,温热的,带着一点草木的清香。

她喂他喝完水,把碗放在一边,开始解他腿上那层已经被血浸透的粗布。“我叫沈秋棠。

”她低着头,手上的动作很轻,“这是青崖岭,离最近的镇子有四十里路。没有通车,

也没有医生。你的腿……我只能自己想办法。”他没有说话。他看着她把碎布一层层揭开,

露出下面黑紫色的伤口。她的眉头皱了一下,很快又松开。“骨头错位了,得正过来。

”她抬头看他,“会很疼。”“没事。”她点了点头,从墙上的布袋里翻出几根银针,

在火上烤了烤,扎在他膝盖上方的几个穴位里。针落下去的时候,他感觉右腿一麻,

疼意退了大半。“这是我家祖传的针法,”她说,“能止疼。但正骨的时候还是会疼。

”她握住他的脚踝,另一只手按在断骨处,深吸一口气,猛地一推一送。“咔。”一声脆响。

他的身体猛地弓起来,额头上的青筋暴起,牙齿咬得咯吱响,硬是没有叫出声。她松开手,

额头上全是汗。她拿了几根细木条,把他的腿夹住,用布条缠紧。“好了。”她说,

“养三个月,能走路。养半年,能跑。”他看着她,忽然问:“你一个人住在这里?

”她愣了一下,点点头:“我是采药的。这山里的药材好,我就住下来了。”“你懂医?

”“祖传的。我爷爷是乡里的郎中,教了我一些。”她不说话了,转身去灶上熬药。

火光照在她身上,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袖口磨出了毛边,腰上系着一条粗布围裙。

头发用一根木簪子挽着,几缕碎发垂在耳边,被火烤得微微卷曲。她大概二十三四岁,

不施粉黛,皮肤被山风吹得微微泛红,眉眼间有一种城里女人没有的东西——不是漂亮,

是干净。像山里的泉水,没有杂质。药熬好了,她端过来,用勺子喂他。药很苦,

他一勺一勺地喝,眉头都没皱一下。“你叫什么名字?”她问。他沉默了一下:“陆深。

”他没有说真话。不是不信她,是不想连累她。

他不知道自己掉下来的地方离车祸现场有多远,不知道周海背后的人会不会来找他。

在这之前,他谁都不能信。“陆深。”她念了一遍,点点头,“这名字好听。”她把碗收了,

又在火塘边加了几根柴。火光更旺了,屋子里暖融融的。她从柜子里抱出一床棉被,

盖在他身上。被子有股太阳晒过的味道,干爽,暖和。“睡吧。”她说,“明天再说。

”他闭上眼睛。火塘里的柴噼啪作响,像一首没有词的催眠曲。

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过这种声音了。在城里,他的卧室隔音很好,好到一点声音都没有。

他以为自己喜欢安静,现在才知道,他喜欢的是这种安静——有火,有人,有活气。

他睡着了。第二章·山居陆霆琛在沈秋棠的石头屋里躺了七天。前三天,他连翻身都做不到。

右腿被木条夹着,肿得老高,皮肤下面全是淤血,紫黑色的,看着吓人。

左臂用布条吊在脖子上,动一下都疼。脸上那道被刀划开的口子结了痂,

从左眼角一直延伸到耳根,像一条蜈蚣趴在脸上。沈秋棠每天给他换药、熬药、喂饭、擦身。

她做这些事的时候很自然,不扭捏,也不刻意,像照顾一个普通的病人。

倒是他有些不自在——他这辈子,还没让女人这么伺候过。“你别动。”她按住他的肩膀,

“你这条胳膊好不容易接上的,再错位就麻烦了。”“我自己来。”“你自己来不了。

”她瞪了他一眼,把药碗端到他嘴边,“张嘴。”他张开嘴,药汁灌进来,

苦得他眉头拧成一团。“你熬的药为什么这么苦?”“良药苦口。

”她面不改色地把第二勺送过来,“我爷爷说的。”他喝了七天苦药,第七天的时候,

终于能坐起来了。他靠在床头,看着窗外。窗子很小,框着一块山色。

远处的山脊线起起伏伏,像沉睡的巨兽。山腰上有几棵野柿子树,叶子掉光了,

只剩红彤彤的果子挂在枝头,像一盏盏小灯笼。“那是野柿子?”他问。

沈秋棠正在院子里晒药材,听见他的话,抬头看了一眼:“嗯,等霜降了摘下来,晒成柿饼,

能放一冬天。”他看着她把草药一把一把地摊在竹匾上,

动作熟练得像在做一件做了千百遍的事。“你一个人住在这里,不闷吗?”她愣了一下,

想了想:“不闷。有山,有水,有药。忙起来什么都忘了。”“你家里人呢?

”她的手停了一下,又继续摊药:“我爷爷去年走了。就剩我一个。”他没有再问。

又过了几天,他能下地了。沈秋棠用木头给他削了一根拐杖,他拄着拐杖,

一瘸一拐地走到院子里。这是他第一次在白天看清这间屋子和周围的环境。石头屋不大,

两间房,一间住人,一间放药。院子里有一棵老槐树,树干粗得一个人抱不过来,

树冠遮住了半个院子。树下有一张石桌,两个石凳,桌面上刻着棋盘,棋子被磨得发亮。

院子外面是一条小溪,从山上流下来,水清得能看见底下的石头。溪边种着几垄菜地,

萝卜、白菜、葱,绿油油的。他站在院子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空气里有泥土的味道、草药的味道、柴火的味道,

还有一种他说不上来的味道——干净的、新鲜的、属于山野的味道。“你站久了腿会肿。

”沈秋棠从屋里出来,手里端着一碗粥,“坐下喝粥。”他在石凳上坐下,接过碗。

粥是小米粥,里面加了红枣和枸杞,熬得稠稠的,甜丝丝的。

“你做饭的手艺比熬药的手艺好。”他说。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是他第一次看见她笑,

笑得眼睛弯弯的,像两弯新月。“你这是夸我还是损我?”“夸你。”她没说话,

低头喝自己的粥。阳光透过槐树的叶子洒下来,在她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他看着她,

忽然觉得,这间石头屋、这棵老槐树、这条小溪、这碗小米粥,

比他拥有过的任何东西都真实。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腿渐渐好了,能扔掉拐杖走路了,

虽然还有点跛,但已经不疼了。左臂也能动了,只是还不能用力。脸上的疤淡了一些,

但还是很明显,从左眼角拉到耳根,像一道永远抹不掉的印记。他开始帮她干活。

劈柴、挑水、翻地、收菜。她不让,说他还没好利索,他不听。“你是病人。

”她叉着腰站在他面前,气鼓鼓的。“我好了。”“没好。我才是大夫。”“那你给我治。

”她被噎住了,瞪了他一眼,转身走了。他看着她气鼓鼓的背影,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他不知道的是,沈秋棠回到屋里,靠在门板上,心跳得很快。她按住胸口,深吸了好几口气,

才把那股莫名的慌乱压下去。她告诉自己,他是病人,她是大夫。这是她应该做的。

可她还是忍不住在熬药的时候多放了一颗红枣,在煮粥的时候多加了一勺蜂蜜。

又过了一个月,他的腿好得差不多了,能上山了。沈秋棠带他去采药。她背着一个竹篓,

手里拿着一把小锄头,走在前面。他跟在后头,拄着那根已经用不着的拐杖,

走得还是有点慢。“这是什么?”他指着一棵开黄花的植物。“柴胡。治感冒的。

”“这个呢?”“黄芩。清热燥湿。”“这个?”“你烦不烦?”她回头瞪他,

“你是来采药的还是来查户口的?”他笑了。她第一次见他笑,愣了一下,

然后飞快地转过头去。“走吧,前面还有。”她走得很快,步子轻得像山里的鹿。

他跟在后头,看着她纤细的背影在草丛中穿行,忽然想起一句话:山有木兮木有枝。

他忘了下一句是什么,但他觉得,下一句不重要。采药回来的路上,天忽然变了。

乌云从山那边压过来,风刮得呼呼响。“要下大雨了。”沈秋棠看了看天,“快走。

”他们加快脚步,可雨比他们更快。豆大的雨点砸下来,瞬间就把两人浇透了。

她拉着他的手,往山上跑——不是回家的方向,是往高处跑。“不能回家!”她在雨里喊,

“溪水会涨!回家会被淹!”他跟着她跑,跑上一块高地。那里有一个山洞,不大,

但能遮雨。两人钻进洞里,浑身湿透了。她靠在石壁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雨水顺着头发往下淌,衣服贴在身上,冷得直发抖。他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她身上。

外套也是湿的,但比她的单衣厚一些。“你……”她抬头看他,嘴唇冻得发紫。“别说话。

”他把外套裹紧,把她往怀里拉了拉,“靠着我会暖和一点。”她的身体僵了一下,

然后慢慢靠过来。他的胸膛很宽,很暖,心跳声透过湿透的衣服传过来,一下一下,

沉稳有力。雨在外面下着,风在外面刮着,山洞里却很安静。“陆深。”她忽然叫他的名字。

“嗯。”“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他沉默了一下:“做生意。”“做什么生意?

”“什么赚钱做什么。”她“哦”了一声,没有再问。过了一会儿,

她又说:“你是不是很有钱?”“以前是。”“那现在呢?

”他想了想:“现在我欠你一条命。”她不说话了。雨声渐渐小了,风也停了。

她从他的怀里抬起头,看着外面的天。云层裂开一道缝,阳光从缝隙里漏下来,

照在对面的山壁上,亮闪闪的。“天晴了。”她说。他松开她,站起来,伸手把她拉起来。

她的手很小,很凉,握在手心里像一块冰。“走吧,回家。”她点了点头,跟在他身后。

走了几步,她忽然说:“陆深。”“嗯?”“你以后……会走吗?”他停下脚步,回头看她。

她站在阳光里,浑身湿透,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有泥巴,可那双眼睛亮得吓人,

像山里的泉水,一眼就能看到底。“会。”他说。她低下头,手指绞着衣角。

“但不会是一个人走。”她抬起头,眼睛里有什么东西碎了,又重新拼起来。

他伸出手:“走,回家。”她把手放在他掌心里,笑了。

第三章·旧人陆霆琛在青崖岭住了三个月。三个月里,他的腿好了,胳膊好了,

脸上的疤也淡得只剩一道浅浅的白线。他帮沈秋棠劈柴、挑水、翻地、收菜、采药、晒药,

把山里能干的活都干了一遍。他甚至学会了认几十种草药,知道什么治感冒,什么治跌打,

什么清热解毒,什么活血化瘀。“你可以出师了。”沈秋棠说。“那我算你徒弟?”“不算。

你算我捡的。”他笑了。她现在已经习惯他笑了,虽然还是会脸红,但不会再转头跑了。

日子过得很平静,像山里的溪水,日复一日地流,不急不缓。他有时候会想,

如果能一直这样过下去,也不错。没有公司,没有对手,没有背叛,只有山,只有水,

只有她。但他知道,不行。有些债,必须去讨。有些账,必须去算。那天晚上,

他坐在院子里看星星。山里没有灯,星星格外亮,密密麻麻地铺满了天,

像谁打翻了一罐碎银子。沈秋棠从屋里出来,端着一碗热汤,放在他面前。“想什么呢?

”“想以前的事。”她在石凳上坐下,双手捧着碗,小口小口地喝汤。“你以前的事,

从来不跟我说。”她说。“你想听?”“你想说我就听。”他沉默了一会儿,

说:“我以前有一家公司,很大。我花了八年时间,把它从零做到千亿。

我以为我赢了所有人,结果发现,连身边的人都看不透。”她安静地听着,没有插嘴。

“那天晚上,有人要害我。我的助理,跟了我五年的助理,被人拿家人要挟,对我动了手。

我掉下山崖,然后遇见了你。”她把碗放下,看着他:“你想回去?”“嗯。

”她沉默了很久。风吹过槐树,叶子沙沙响。“那你什么时候走?”“过几天。

”她点了点头,站起来,往屋里走。走了几步,又停下来。“陆深。”“嗯。

”“你回去以后……还会记得这里吗?”“会。”她没有回头,走进屋里,关上门。

他坐在院子里,看着那扇关上的门,很久没有动。三天后,他走了。沈秋棠送他到山口。

她背着一个包袱,里面装了几件换洗衣服和一些干粮。她把他送到通往山外的岔路口,

停下来。“从这里一直往南走,走一天就能到镇上。镇上有个汽车站,能坐到县城。”“嗯。

”“到了县城,坐大巴去市里。市里有火车站,能去任何地方。”“嗯。”她深吸一口气,

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塞进他手里。是一个布包,巴掌大小,沉甸甸的。“这是什么?

”“药材。止血的、退烧的、解毒的,我都分好了,上面写着用法。你路上用。

”他握着布包,看着她。她低下头,声音很轻:“你走吧。”他没有走。他看着她,

看了很久。然后他伸出手,把她拉进怀里。她的身体僵住了,像一只受惊的兔子。

她的脸贴着他的胸膛,能听见他的心跳,咚,咚,咚,一下一下,很稳。“等我。”他说。

她在他怀里点了点头,眼泪把她的声音淹没了。他松开她,转身走了。走了很远,

回头看了一眼。她还站在岔路口,像一棵长在那里的树,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

在夕阳下飘着。他转回头,大步往前走。第四章·归来陆霆琛回到城市的那天,

是腊月二十三,小年。街上到处是红灯笼、红对联、红福字,

空气里飘着鞭炮的硝烟味和糖瓜的甜香。他站在火车站出口,

看着这座他曾经呼风唤雨的城市,觉得陌生。他穿着一件在镇上地摊上买的棉袄,灰扑扑的,

袖口磨得起了毛。脚上是一双解放鞋,鞋底磨薄了一层。头发长了,没剪,

相关文章

同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