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方何何雾的小说叫做《失忆富家病美男他非我不可》,它的作者是喜欢风铃木的神仙所编写的短篇言情类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何雾忽然说:“他出去了之后,会害怕吗?”“应该会吧,”我说,“但总比待在一个虚假的世界里强。”何雾沉默了很久,然后轻轻地说:“我也想出去。”我不知道他说的“出去”是什么意思——是走出这间屋子,还是走出他失忆的迷雾,还是走出某种我看不见的牢笼。但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很难过。七何雾在我家住了快两个月的时候......
我叫沈鹿溪,今年二十六,在城南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宠物用品店。日子过得算不上多好,
但也不差。唯一让我在深夜翻来覆去思考人生的,不是我那点微薄的存款,
也不是我日渐稀疏的发量——而是我养的那条狗。二狗,一条灰白相间的哈士奇,
今年十三岁,换算成人类的年纪,已经是个颤颤巍巍的老头子了。
但它依然保持着哈士奇与生俱来的那种清澈的愚蠢,
眼睛里永远闪烁着一种“我随时准备干一票大的”的光芒。
二狗是我十三岁那年从路边捡回来的。那年秋天,放学回家的路上,
我在垃圾桶旁边看见一个纸箱子,里面蜷着一只灰扑扑的小狗,瘦得像一把会呼吸的伞骨。
它抬起头看我,那双蓝眼睛亮得不像话,像是有人把两片天空塞进了它的眼眶里。
我把它揣进校服里带回了家。我妈骂了我整整四十分钟,
从“你自己都养不活”一路骂到“你知道养一条狗要花多少钱吗”。但当天晚上,
我起来上厕所的时候,看见我妈蹲在阳台,用针管给小狗喂牛奶,嘴里念叨着:“慢点喝,
慢点喝,没人跟你抢。”第二天,我们带它去宠物医院做了检查,打了疫苗,买了狗粮和窝。
“起个名字吧。”我爸说。我看着它那张写满了“我不聪明”的脸,深沉地说:“叫二狗。
”我爸沉默了很久。“你念了那么多书,”他说,“就起了个这?”“大智若愚。”我说。
二狗就这样在我家安营扎寨了。而它很快展现出了一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天赋。
那是它来我家的第三天。早上出门上学,二狗非要跟着我,一路小跑到小区门口。
然后它忽然停住了,低下头,用鼻子拱了拱路边的冬青丛,叼出来一张皱巴巴的红色钞票,
端端正正地放在我脚边。一百块。我愣住了。我蹲下来,摸了摸它的头,
又翻了翻冬青丛——什么都没有了,就这一张。我以为这是巧合。但第二天,
它又在同一个位置叼出来一张五十的。第三天,二十。
我开始怀疑这个狗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血脉。
我甚至认真地查了“哈士奇寻钱犬”这个关键词,搜索结果为零。
网上有人说他家狗会捡瓶盖,有人说会捡树枝,但没有人说自己的狗会捡钱。二狗是独一份。
此后的日子里,二狗的“捡钱”技能逐渐稳定下来。
它似乎有一种特殊的磁场感应能力——不,我说得不够准确。它不是感应钱,
它是感应“人会丢钱的地方”。
下水道篦子、学校后门的台阶缝隙、公交站台的座位底下……二狗像一位经验丰富的拾荒者,
精准地穿梭在这些地方,隔三差五就能叼回来点什么。一块、五块、十块、五十、一百。
最多的一次,它在夜市的地摊下面刨出来一卷钱,用皮筋扎着的,数了数,三百七十块。
我妈从“养狗浪费钱”变成了“这狗是来报恩的”,逢人便夸:“我家那条狗啊,比上班强。
”我算过一笔账。二狗捡钱最辉煌的那几年,平均每个月能“贡献”大概四百到六百块。
对于一个初中生来说,这简直就是一笔巨款。
我用这些钱买了游戏点卡、请同学吃辣条、给我暗恋的男生买饮料——说到这个,
就不得不提我初中暗恋的那个男生了。他姓林,坐在我后排,
打篮球的样子在我眼里帅过流川枫。我用二狗捡来的钱,每天给他买一瓶冰红茶,
放在他桌角。他喝了整整一个学期,然后跟隔壁班的文艺委员在一起了。分手的时候,
他跟我说:“沈鹿溪,你是个好人。”我回家抱着二狗哭了两个小时。
二狗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它一直安静地趴在我腿上,偶尔舔舔我的手,
眼神里写满了“人类的感情真是难以理解”。那是二狗第一次见证我在感情上的失败。
但绝不是最后一次。二变化的来临悄无声息,又雷霆万钧。大概是从我上大学那年开始,
手机支付像一场无声的洪水,漫过了整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卖煎饼的大妈支起了二维码,
菜市场里连卖葱的老头都挂着一个打印好的收款码。人们不带现金了。
二狗依然保持着它的习惯,每天出门巡逻,低头嗅探,但收获越来越少。从每周一两百,
到每周三五十,到一个月也捡不到一张。
回来的东西越来越离谱——一张超市小票、一片破树叶、一个瓶盖、一只不知道谁丢的袜子。
有一次,它兴冲冲地跑回来,把一样东西放在我脚边,尾巴摇得像直升机的螺旋桨。
我低头一看——一枚一毛钱硬币。它抬头看着我,眼睛亮亮的,
满脸写着“快夸我快夸我快夸我”。我蹲下来,摸了摸它的头,说:“二狗好棒。
”它开心得原地转了三圈。我把那枚硬币放进了一个玻璃罐子里。
那个罐子后来装满了——全是毛票和硬币,最大的面值是五毛。二狗老了,
但它的责任心没有老。它依然每天兢兢业业地出门“工作”,仿佛这是它活着的使命。
可这个时代不再需要它了。我看着它日渐灰白的脸,心里难受得说不出话。
手机支付的浪潮退去之后,二狗迅速调整了战略方向。它开始捡首饰。
我不知道它是怎么分辨这些东西的——也许金子和钞票一样,
在它的嗅觉里有着某种特殊的“气味”。
它开始在公园的草坪里、小区的花坛边、商场的停车场里翻找项链、耳环、戒指。
但问题来了。这年头,掉在地上的金首饰,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假的。
二狗第一次叼回来一条金链子的时候,我激动得差点原地后空翻。
那条链子粗得像拴狗的链条,上面还挂着一个观音像。我拿着它在手里掂了掂,沉甸甸的,
光泽也好。“发财了!”我抱着二狗亲了一口。第二天拿去金店一验——铜的,
镀了一层薄薄的金。老板说这种链子在旅游景点十块钱三条。我把链子扔进抽屉里,
二狗蹲在旁边看着我,尾巴慢慢垂了下来。“没事,”我摸了摸它的头,“下次再努力。
”此后的日子里,
镯子(塑料的)、一对钻石耳钉(玻璃的)、一条据说能辟邪的红绳金珠手链(红绳是真的,
金珠是假的)。唯一一次真货,是它在菜市场门口捡到的一只金耳环,称了称,2.3克,
当天金价算下来,大概值个一千出头。我带着二狗在原地等了两个小时,
等来了一个急得满头大汗的中年女人。她把耳环攥在手心里,
眼泪都快下来了:“这是我妈留给我的……”我看着她,把耳环还给了她。回家路上,
二狗走在我前面,尾巴摇得很慢。我蹲下来,跟它平视。“二狗,咱们不缺那一千块。
”它歪着头看了我一眼,然后舔了舔我的鼻子。那之后,
二狗的“业绩”进入了一个漫长的低谷期。一年。整整一年,它什么都没有捡到过。
不是它不努力——它依然每天出门,依然低着头四处嗅探,
依然会在某个瞬间忽然兴奋地冲出去。但每次回来,嘴里都是空的。它有时候会站在路边,
茫然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像一位退休的老工人站在关闭的工厂门口。
我管这段时间叫“空军一年”。二狗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职业生涯”走到了尽头。
它开始变得沉默,不再像以前那样在家里横冲直撞、咬沙发拆茶几。
它只是安安静静地趴在店门口,下巴搁在两只前爪上,看着街上的行人,
眼神里有一种我读不太懂的忧伤。“它老了。”宠物医院的医生跟我说,“十三岁的哈士奇,
算高龄了。它的嗅觉在退化,关节也不太好,以后少让它爬楼梯。”我点点头,心里酸酸的。
回家的路上,我牵着二狗,它走得很慢,脚步拖沓,像一位散步的老将军,
身上还残留着昔日的荣光,但战场已经不存在了。“二狗,”我跟它说,
“你就算什么都捡不到了,我也养你一辈子。”它回头看了我一眼,打了个哈欠。
我说了那么多煽情的话,它就打了个哈欠。这就是哈士奇。三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我的宠物用品店生意还算稳定,够吃够喝够交房租。唯一让我妈操心的,就是我的终身大事。
“你都二十六了。”我妈在电话里说,语气像在宣布一个死刑判决。“妈,我才二十六。
”“我二十六的时候,你都会打酱油了。”“时代不同了——”“你连个对象都没有,
天天跟一条狗混在一起——”“二狗不是普通的狗——”“它就算会捡钻石,它也是一条狗!
”我无话可说。确实,我的社交圈子小得可怜。每天的生活轨迹就是:家——店——家。
接触最多的人是宠物店的顾客,而他们来找我,
通常是因为他们的猫不吃粮了或者他们的狗拉肚子了。在这种情境下发展一段浪漫关系,
难度堪比让二狗捡到一张百元大钞。我妈急了,开始给我安排相亲。第一个相亲对象,
是个会计。我们约在了一家咖啡馆。他坐下来第一句话是:“你养狗?”“对,一条哈士奇。
”“哈士奇很吵吧?”“还好,它年纪大了,现在不怎么吵了。”“我不喜欢狗,掉毛。
”我们沉默地喝完了咖啡,然后礼貌地说了再见。第二个相亲对象,是个程序员。
他倒是喜欢狗,但他的喜欢方式是:“哈士奇好可爱啊!它会学狼叫吗?
你让它叫一个给我听听!”我说它年纪大了,嗓子不太好。他说那算了。
第三个相亲对象最离谱,他坐下来看了我一眼,然后说:“你本人比照片好看。”我说谢谢。
他说:“但我更喜欢照片里的你。”我不知道该怎么接这句话。三次相亲全部失败之后,
我妈终于消停了。她在电话里长叹了一口气,说:“算了,你跟二狗过吧。”我说好。
挂了电话,我看着趴在脚边的二狗,说:“你妈说的,让咱俩过。”二狗翻了个白眼。
四一切发生在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下午。那天我关了店,带着二狗去城东的河滨公园散步。
秋天的傍晚来得很早,五点多天就开始暗了,河面上铺着一层橘红色的光,
远处的桥亮起了灯。二狗走在前面,步子比平时快了一些。
我以为它是闻到了什么——毕竟它这辈子都在“闻东西”,这已经成了一种本能。
它拐进了河边的绿化带,沿着一条石子小路往里走。那片绿化带很密,
种着一排排的冬青和桂花树,白天都不怎么有人来,更别说傍晚了。“二狗,回来。
”我喊了一声。它没理我。哈士奇的传统艺能——选择性耳聋。我跟上去,穿过几棵桂花树,
在一丛冬青后面看见了二狗。它蹲在那里,尾巴在身后缓缓地摇着,看着地上的一团东西。
不,不是一团东西。是一个人。一个男人。他侧躺在草地上,蜷缩着身体,
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上面沾满了泥土和草渍。他的脸朝着二狗的方向,
二狗正伸着鼻子去闻他的头发。我吓了一跳,赶紧蹲下来探他的鼻息。还有呼吸,很微弱。
我把他翻过来,让他平躺着,这才看清了他的脸。很年轻,大概跟我差不多大,
二十五六的样子。皮肤白得不像话,不是那种保养得很好的白皙,
而是一种病态的、近乎透明的苍白,像是很久没有晒过太阳。嘴唇几乎没有血色,微微发青。
五官倒是极其好看的——眉骨高挺,鼻梁笔直,睫毛很长,
即使在昏迷中也带着一种安静的、脆弱的美感。说人话就是:长得很帅,
但看起来像个快要死了的病秧子。“喂,”我拍了拍他的脸,“你还好吗?醒醒。
”他没有反应。我犹豫了三秒钟,掏出手机打了120。等救护车的时候,
我又仔细看了看他。他身上没有任何外伤,衣服虽然脏了但还算整齐,
没有钱包、没有手机、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东西。手腕上有一块表,
我看着像百达翡丽——当然也可能是地摊上二十块买的,我对表没什么研究。
他的手指很修长,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得很干净。这不像一个流浪汉的手,
倒像一个养尊处优的人。二狗一直蹲在他旁边,时不时用鼻子拱拱他的手,
发出轻轻的呜呜声,像是在安慰他。救护车来了。急救人员把他抬上担架的时候,
他忽然动了一下,手指无意识地攥住了我的衣角。“**?”护士试图掰开他的手指,
“先生,你松开。”他攥得很紧,指节发白,像是溺水的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浮木。“算了,
”我说,“我跟着一起去。”急救人员对视了一眼,没说什么,让我上了车。到了医院,
医生给他做了检查。说是低血糖加上脱水,身体非常虚弱,营养不良,没什么大碍,
但需要输液观察。“他身上没有任何证件,”医生看着我,“你是他什么人?
”“我不认识他,我是在路边发现他的。”“那得报警。”“我知道。”我报了警。
辖区派出所来了两个民警,一个年轻的,一个年长的。他们看了看病床上的男人,
翻了翻他的衣服口袋,同样一无所获。“等他醒了再说吧。”年长的民警说,
记下了我的联系方式和发现地点。我在医院陪到了晚上十点多。二狗不能进病房,
就趴在医院大厅的角落里等着,有护士路过的时候会顺手摸摸它的头。大概九点半的时候,
病床上的男人醒了。他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我注意到他的眼睛是深棕色的,很深的棕色,
像是化不开的浓茶。那双眼睛茫然地转了转,最后定在了我身上。“你醒了?”我凑过去,
“感觉怎么样?”他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还记得吗?
”他张了张嘴,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木板:“我……”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皱了皱眉,
表情困惑,像是在翻一个空荡荡的抽屉。“我不记得了。”他说。他的声音很低,
带着一种湿漉漉的凉意,像深秋的雨。医生过来又做了一遍检查,说身体没有大问题,
但记忆方面……不好说。可能是外伤导致的暂时性失忆,也可能是应激反应,
需要进一步检查。民警又来了。他们问他叫什么、家住哪里、有没有家人的联系方式。
他摇了摇头,然后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我,忽然伸手抓住了我的袖子。
那个动作和二狗小时候一模一样——二狗刚到我家那天晚上,
睡觉的时候也要把爪子搭在我的手心上,好像怕我跑掉。“你认识她吗?”民警指着我问。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民警,缓缓地摇了摇头。“那你为什么抓着她?”他沉默了一会儿,
说:“我只认识她。”这个逻辑很感人,但完全说不通。你明明不认识我,
却说只认识我——这跟哈士奇的脑回路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民警显然见多了各种离奇的事情,
没有在这个问题上深究。他们给他做了登记,拍了照片,说会回去查失踪人口数据库,
让我先留个联系方式。“如果他想起什么了,或者有人来找他,我们会联系你。”民警说,
“在这之前——”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病床上那个抓着我不放的男人,
眼神里带着一种“这事儿归你管了”的微妙意味。我叹了口气。“我先照顾他吧。
”民警走后,我坐在病床边,看着他。他已经又闭上了眼睛,但手指还攥着我的袖子,
力度不大,却很执着。二狗不知道什么时候溜进了病房,趴在床边,下巴搁在我的脚面上。
我低头看看二狗,又抬头看看病床上的男人,
忽然觉得这个画面有一种诡异的对称感——十三年前,我捡了一条狗。十三年后,
我的狗捡了一个人。而且,我得承认——这个男人确实长得很好看。非常好看。
好看得让我在那一瞬间,
脑子里闪过了一个极其不合时宜的念头:这大概是我这辈子离“帅哥”最近的一次了。
五他在医院住了两天。这两天里,我每天开门营业之前先去医院看他,
中午趁着午休再跑一趟,晚上关了店再去一趟。宠物店的隔壁是家包子铺,老板娘姓周,
是个热心肠的大姐,听说我的情况之后,每天帮我多蒸一份粥和包子,让我带去医院。
“你这孩子,心也太好了。”周大姐一边装包子一边说,“捡了条狗养了十三年也就算了,
现在连人都敢往家捡?”“不是往家捡,是他在医院——”“你等着看吧,
”周大姐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这男人啊,最后肯定得住你家去。”我说不可能。
周大姐说:“我跟你打赌,一笼小笼包。”我说行。第二天,医院打电话来说病人要出院了,
身体状况稳定,但记忆还是没有恢复。问我的意见。我说他能自己照顾自己吗?
医生说以他目前的身体状况,独立生活没有问题,但他完全没有过去的记忆,
也没有任何社会关系,一个人出去……不太现实。我沉默了很久。
然后我想起他攥着我衣角的样子,想起他说的“我只认识你”,
想起二狗趴在他床边安安静静陪着他的样子。“我先带他回家吧。”我说。
周大姐赢了一笼小笼包。出院那天,我把他接回了家。我家在宠物店楼上,两室一厅,不大,
但收拾得还算干净。一间是我的卧室,一间是我堆货的小仓库。我把仓库收拾了出来,
铺了一张床,放了一个衣柜和一张桌子。“你先住这儿。”我说。他站在房间门口,
看了看四周,然后转头看着我,轻轻地说了一声:“谢谢。
”这是他这两天以来说得最清楚的一句话。“对了,”我说,“你总得有个名字。
你什么都不记得,我总不能一直叫你‘喂’。”他想了想,摇了摇头。
“那我给你先起个名字?”我说,“等你想起来了,再换回去。”他说好。我想了想,
说:“你是在河边被二狗发现的,那天傍晚有雾,你就叫……何雾吧。”他愣了一下,
然后嘴角微微弯了一下——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那个笑容很淡,
像冬天窗户上的一层薄霜,轻轻一碰就会化掉,但很好看。“何雾。”他重复了一遍,
像是在品尝这两个字的味道,“好。”何雾就这样住进了我家。最初的几天,
我其实做好了各种心理准备。他可能很难相处,可能有奇怪的癖好,
可能是个隐藏的变态杀手——毕竟一个失忆的帅哥出现在公园绿化带里,
这个开场白怎么看都不太对劲。但何雾出乎意料地……安静。
他大多数时候都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不出来,也不制造任何噪音。我偶尔路过他的门口,
能听见翻书的声音——我给了他几本我以前看的旧小说,他翻来覆去地看,
好像每一本都读得很慢。他吃东西也很少。我做什么他吃什么,从不挑剔,
但每顿饭都只吃一点点,像一只小鸟。我试着给他多夹菜,他就礼貌地吃下去,
然后过一会儿脸色就会变得更白。“你是不是胃不好?”我问。他想了想,说:“可能吧。
”他对自己一无所知,但对一切都保持着一种奇异的平静。不焦虑,不慌张,
不歇斯底里地追问“我是谁”。他只是安安静静地存在着,像一件被摆错了位置的瓷器。
唯一让他情绪有波动的东西,是二狗。何雾和二狗之间有一种我说不清的默契。每天早上,
二狗会准时去推何雾的房门——它的鼻子刚好能顶开门缝——然后跳上床,
把脑袋塞进何雾的怀里。何雾就会睁开眼睛,用手轻轻揉二狗的耳朵,
二狗便发出满足的哼哼声。然后他们会一起下楼。何雾牵着二狗,在小区里慢慢走一圈。
二狗走得不快,何雾走得更慢,一人一狗的背影看起来像是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
有一次我偷偷跟着他们,看见何雾蹲下来,跟二狗平视,认真地说:“你今天想走哪条路?
”二狗歪了歪头,然后转身朝左边走了。何雾就跟了上去。我站在后面,看着他们的背影,
心里忽然涌上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那种感觉说不清楚,
大概是——这条狗从来没有这么听我的话过。何雾在家里住了一周之后,
我发现了一些不太寻常的事情。第一,他的身体确实很差。走几步路就会喘,
脸色经常白得吓人,有时候会忽然剧烈地咳嗽,咳完之后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一样靠在椅背上,
闭着眼睛缓很久。第二,他的生活习惯好得不像普通人。他每天六点准时起床,
晚上十点准时睡觉。吃饭的时候坐姿端正,筷子拿得标准,咀嚼不出声。说话声音不大,
但咬字清晰,用词讲究。第三,他的手腕上有一块表。我之前没仔细看,
后来有一天他洗澡摘下来放在桌上,
看了一眼——背面有一行很小的刻字:L.Y.toZ.Y.2019.12.25。
L.Y.toZ.Y.一个名字缩写送给另一个名字缩写。2019年圣诞节。
这是一块礼物。我把表放回原处,心里默默记下了这几个字母。第四,
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何雾的左手手臂内侧,有一道疤。那道疤很长,
从手腕一直延伸到肘弯,颜色比周围的皮肤浅一些,微微凸起,像是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划过。
我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心里咯噔了一下。那不是意外受伤的疤。那是人为的。我没有问他。
他既然不记得,问了也是白问。但我心里隐隐觉得,这个男人身上藏着一些不太好的东西。
六何雾在我家住到第三周的时候,周大姐已经彻底接纳了他。“这小伙子不错,
”周大姐一边包包子一边评价,“比你会说话多了。”“他一天说不到十句话。
”“但每一句都说在点子上。昨天他帮我搬了一袋面粉,我说谢谢,他说‘应该的,
您帮了我很多’。你看看,多有教养。”我无话可说。
因为周大姐说得对——何雾确实比我有教养。他对每个人都彬彬有礼,对周大姐说“您”,
对来店里的顾客点头微笑,对楼下的保安大叔说“辛苦了”。他从不麻烦别人,
自己的房间永远收拾得一尘不染,换下来的衣服当天就洗,
连晾衣服的时候都会把衣架之间的距离摆得一样宽。我妈视频通话的时候,
不小心看到了坐在客厅的何雾。“那是谁?!”我妈的声音直接冲破手机扬声器的极限。
“呃……”“你是不是交男朋友了?!”“不是,妈,他是我——”“长得还挺好看的,
”我妈的语气忽然从震惊转为审视,“做什么工作的?”“他没有工作,他——”“没工作?
沈鹿溪,你找了个没工作的男朋友?”“他不是我男朋友!”何雾大概听到了我的声音,
转过头来,对着镜头微微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我妈在那边沉默了三秒钟,
然后说:“让他跟我说话。”我只好把手机递过去。何雾接过手机,对着屏幕里的我妈,
认认真真地说:“阿姨好,我叫何雾,暂时借住在沈鹿溪家里,打扰了。
”他的声音温温柔柔的,姿态恭恭敬敬的。我妈的表情从审视变成了困惑,
又从困惑变成了一种微妙的心软。“你……长得倒是蛮清秀的,”我妈说,“多大了?
”“我不记得了。”“……啥?”“我失忆了,是沈鹿溪救了我。
”我妈的表情经历了这辈子最复杂的一次变化。最后她深吸一口气,说:“让沈鹿溪接电话。
”我接过手机,我妈的声音压得很低,但每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沈鹿溪,
你到底捡了个什么东西回来?”“一个人。”“我知道是人!问题是——他安全吗?
你查清楚了吗?”“派出所都登记过了,查不到他的信息。”“那你就敢往家里领?
你一个单身女孩子——”“妈,他连只蚂蚁都踩不死,你放心吧。”我妈沉默了很久,
最后说了一句让我哭笑不得的话:“那你让他好好养身体,别老吃外卖,给他煲点汤。
”“……好。”挂了电话,何雾站在旁边,轻声说:“你妈妈很关心你。”“她更关心你。
”我说。何雾微微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这次的笑容比上次大了一些,
嘴角弯起来的弧度刚好,眼角有细细的纹路。“她很可爱。”他说。我白了他一眼,
转身去厨房煲汤了。何雾在我家住了大概一个月的时候,有一天下雨了。秋天的雨不大,
但是很密,细细绵绵的,打在窗户上像有人在轻声叹气。我关了店,
上楼的时候发现何雾站在阳台上,看着外面的雨发呆。二狗蹲在他旁边,两只耳朵竖着,
也在看雨。一人一狗的背影在灰蒙蒙的天色里,像一幅被水浸过的水墨画。“不冷吗?
”我拿了条毯子走过去。何雾没有回头,只是轻轻地说:“我以前好像很喜欢下雨。
”“你想起什么了?”“没有,”他摇了摇头,“就是一种感觉。闻到了雨的味道,
觉得熟悉,觉得……安心。”我把毯子披在他肩上。他回头看了我一眼,
眼神里有一种我说不清的东西——不是感谢,不是感动,而是一种更深的、更安静的什么。
“沈鹿溪,”他忽然叫了我的全名。“嗯?”“你有没有想过,万一我一直想不起来怎么办?
”我想了想,说:“那就一直住着呗。”“你不觉得麻烦吗?”“你又不占地方,”我说,
“吃得比二狗还少。”他愣了一下,然后低下头,轻轻笑了一声。笑声被雨声盖住了,
但我看见他的肩膀在微微发抖。“怎么了?”我问。“没什么,”他抬起头,眼睛有一点红,
“就是觉得……活着真好。”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客厅里看电影。我挑了一部老片子,
《楚门的世界》。何雾看得很认真,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有说。电影结束的时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