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梧桐好美的笔下,苏清禾陆寒川成为了一名被注定要与命运抗争的英雄。他面对着一个陌生而危险的世界,需要勇气和智慧来战胜邪恶势力。这部古代言情小说融合了冒险、奇幻和爱情元素,带给读者无尽的惊喜和感动,苏清禾穿进逃荒文,甩了原主的渣男丈夫,拿着休书和嫁妆回了娘家,当看到原主娘家人时,惊呆了,这也太瘦了,还老的老,小的小,还有一个腿脚不便的,只有一个月就逃荒了,他们不会死在逃荒途中吧!先看看吧!这些人要是不收留她,她就离开,自己去逃荒。原主娘亲:“清禾,你怎么回来了。”苏清禾回答:“我和离了。”全场...将让你欲罢不能,引发内心的深思。
苏清禾刚出院子,就看到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下聚集着几个村民。
有一个村民跑向她,好奇的问道:“破碗啊!你这是回娘家了?怎么舍得回来了?”
苏清禾眉头紧蹙,原主这个小名真难听。
“快嘴婶子,以后称呼我苏清禾或是苏姑娘,否则我不理睬你,明白?”
李快嘴一愣,她发现今天面前的女子和以往不同了,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虽然长得还是那么好看,但是从骨子里给人一种不好惹的感觉。
“呵呵,清禾呀!是婶子考虑不周你已经是出嫁的人了,破碗这个名字确实不好听,这样吧,以后婶子称呼你清禾。”
苏清禾点点头:“可以。”
李快嘴并没有因为刚才的尴尬,打消好奇,看到了苏清禾背上的背篓,忍不住问道:“清禾啊!你什么时候回的娘家?这是要回去吗?”
苏清禾很想回一句“咸吃萝卜淡操心”,可是一想她和离了有什么可隐瞒的,大大方方的说出来就是了。
“快嘴婶子,不瞒你说,我和离了。”
离快嘴惊诧的捂嘴,“你和离了?天啊!太不可思议了,到底是怎么回事。”
苏清禾嗤笑道:“因为我前夫的心上人成了寡妇。”
李快嘴眼睛瞪得大大的,“你,你是说你前夫要娶寡妇就和你和离,你,你长得这么好看,他怎么舍得?”
“那寡妇可是我那前夫多年的执念呢!”苏清禾说完头也不回的向着村外走去。
李快嘴待苏清禾走远,快步走回大树下,对着树下的众人说:“你们知道吗?苏二柱的闺女苏清禾跟前夫和离了,你们知道她为什么和离吗?是因为她前夫想娶寡妇。”
“你说什么?苏破碗的前夫和苏破碗和离了,就是为了娶一个寡妇,这是真的吗?”
“我刚刚听苏破碗说的,对了她还让我以后不要叫她破碗了,看刚才那样子她要和我急眼,以后你们见到她最好也不要叫她破碗,还是叫她青禾吧!”
“就她事多,你看咱们村谁不叫小名,小狗子,小墩子,小板凳,小废物,小畜生,二狗子,这些人的名字还不如破碗好听呢!他们谁急过眼呢?就她事多。”
“是啊,是啊,她怎么那么多事。”
李快嘴:“我告诉你们,苏清禾那丫头看起来和以前好像不一样了,你们最好不要惹她,她和离了,肯定受了**,万一她发疯怎么办?还是不要**她。”
“知道了,咱们可以背后说她坏话,明着不说呗。”
“对,明着不叫她破碗不就行了吗?”
……
苏清禾走在山间的小道上,一股浓郁的血腥味直冲进她的鼻腔,她顿时警惕起来。
血腥味是从前方的一片密林里飘出来的,浓得呛人。
她放轻脚步,猫着腰,一点一点地往前挪。
拨开最后一道灌木丛,眼前的景象让她瞳孔一缩。
林间空地上,两只巨大的野猪正在搏斗。
两头野猪浑身泥巴和血混在一起,像是从泥浆里滚出来的。
它们的眼睛都是血红血红的,嘴里喷着白沫,獠牙互相撞击,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
地上已经被它们刨出了一个坑,鲜血溅得到处都是,有几棵小树被拦腰撞断,断茬锋利得像刀削过一样。
苏清禾屏住呼吸,缩在灌木丛后面。
她认出了这种野猪,山里人叫“铁鬃猪”,皮糙肉厚,獠牙能顶穿人的肚皮。一头成年铁鬃猪连老虎都要让三分,更何况是两头在打架的。
她本想绕路走,但目光忽然被空地边缘的一个东西吸引住了。
那是一株长在老松树根部的植物。植株不高,约莫一尺多,掌状复叶,顶端结着一簇红彤彤的果子。
苏清禾的心跳猛地加速了。
人参。不是普通的人参,是野山参。看叶子的数量,至少是五匹叶——这株人参至少有七八十年,甚至上百年。
而这两头野猪,很可能就是为了这人参在争。
她听说过,野猪喜欢吃人参的根须和果子。人参能滋补,对野猪来说也是好东西。这两头畜牲八成是同时发现了这人参,谁也不让谁,就打起来了。
苏清禾深吸一口气,没有急着上去。
她蹲在灌木丛后面,看着两头野猪互相撕咬。黑毛大野猪一口咬在泥浆野猪的脖子上,泥浆野猪惨叫着甩头,獠牙划破了黑毛野猪的肚子。两头畜牲都不肯退让,鲜血越流越多,动作也越来越慢。
“打,使劲打。”苏清禾在心里默念,“打完我好收尸。”
约莫过了一盏茶的功夫,两头野猪同时倒了下去。
黑毛野猪躺在地上喘粗气,肚子上的伤口翻开一大片,肠子都快流出来了。泥浆野猪也好不到哪去,脖子上的血窟窿咕嘟咕嘟往外冒血,四条腿蹬了两下,不动了。
黑毛野猪还在挣扎,试图站起来,但四条腿撑了两下又趴下去了。
苏清禾没有犹豫。
她从灌木丛后面站起来,拔出柴刀,一步一步走向那头黑毛野猪。野猪看见她,眼里闪过一丝凶光,嘴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但已经没有力气攻击了。
苏清禾绕到它身后,对准后脑勺,一刀捅了下去。
柴刀没入野猪的头骨,黑毛野猪闷哼一声,四肢抽搐了几下,不动了。
苏清禾拔出柴刀,在野猪身上擦了擦血,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两头野猪,加起来至少四五百斤肉。
她抬头看了看天,又看了看四周——没有人,也没有人来的迹象。
她把手按在一头野猪身上,默念一声“收”,野猪凭空消失了。紧接着第二头,也收进了空间。
空地上的血迹还在,折断的树枝还在,但两头野猪没了。要是有人这时候过来,只会看到一地狼藉,然后挠着头想不通到底发生了什么。
苏清禾没有急着走,她的目光落在那株人参上。
她蹲下身,从空间里取出一根细木棍和一把小刀,开始挖。
挖人参是个技术活,不能像挖柴胡那样直接用柴刀刨。人参的根须很长,一旦弄断了,品相就差了,价钱也大打折扣。
她先用小刀轻轻拨开人参周围的腐叶和泥土,露出人参的顶部。然后换成木棍,一点一点地往下挖,每挖一下都小心翼翼,生怕碰断了根须。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挖了半个时辰,人参的主根露出来了,约莫有两指粗,黄白色,上面有一圈一圈的横纹。
苏清禾的手微微发抖,但她稳住呼吸,继续往下挖。
又挖了半个时辰,整株人参终于完整地出土了。
她把人参托在手里,仔细打量。主根约有**臂那么长,须根完整,最长的须根有半尺多。人参的形态像一个小人,有头有身有四肢,甚至连脸上的纹路都隐约可见。
“至少一百年。”苏清禾的嘴角弯起一个弧度,“卖出去,至少值几百两银子。”
她没有犹豫,直接把人参加入了空间。
空间里有灵气,药材放在里面不会变质,甚至可能药效更好。她没打算把这人参全卖了——留一部分切片,逃荒路上吊命用的。
苏清禾在空地周围又转了一圈,没有再发现人参,但找到了几株黄芪和党参,品相都不错,她一并挖了,放进空间。
她又在附近转了转,采了些蘑菇和野果,背篓装得满满当当。
她一路欢快的回到家,刚进院子,就听见从厨房里传出陈招娣的说话声。
“娘,破碗她和离了,总不能待在娘家吧!我今天特意去了我娘家一趟,给破碗寻了一门好亲事,男方是个三十三岁的鳏夫,有三个儿子,男方虽然年纪大了点,长得矮点丑点,家里富裕,男方愿意出十两银子的聘礼,好有一百斤粗粮。”
苏母不悦的声音响起:“老二家的,清禾的婚事不劳你费心。”
陈招娣的声音拔高,“娘,破碗是你的闺女,又不是我的闺女,我不允许她在娘家吃闲饭,我绝不允许。”
苏母颤抖着声音:“你,你……”
苏清禾眉头紧锁,推开厨房的门走了进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