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霸总他非要当我狗是一部现代言情小说,由浩然宝贝精心打造。故事围绕着林晓晓陆霆琛逆子展开,描绘了林晓晓陆霆琛逆子在一个充满挑战与神秘的世界中的冒险征程。林晓晓陆霆琛逆子不仅面对着外部的敌人和考验,还要直面内心的恐惧和矛盾。通过奋力拼搏和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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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节选

头痛得像被塞进滚筒洗衣机里转了三百年,还掺了沙子一起搅和。

林晓晓(现在这壳子叫苏晚晚,

瑶味儿冲天的名字配不上自己即将开展的摆烂大业)从能硌死人的豪华大床上挣扎着坐起来,

入眼是能把人眼睛闪瞎的水晶吊灯,和一片性冷淡到仿佛下一秒就要宣布破产的灰白装修。

记忆混合着原主的怨念和某个自称“系统”的电子音的冰冷提示,

一股脑砸进她还在重启的大脑。总结一下:她,林晓晓,二十一世纪五好(?)摆烂青年,

穿书了。穿的还是一本古早虐身虐心、狗血洒遍太平洋的霸总文,

是男主陆霆琛众多“金丝雀”里最不长命、被虐得最惨、最后死得最憋屈的那个白月光替身,

苏晚晚。而她的任务,或者说,她想滚回自己那个虽然破旧但温暖的狗窝的唯一途径,

在原著里以“冷面阎王”、“商业帝国主宰”、“心狠手辣偏执狂”著称的男主——陆霆琛,

亲口对她说出那三个字:我、爱、你。林晓晓摸了摸额角并不存在的虚汗,

觉得系统可能中了某种名为“古早降智”的病毒。让她去攻略陆霆琛?

到心肝脾肺肾没一处好、最后还因为白月光回归就把人无情抛弃导致原主抑郁而终的狗男人?

呸。任务?回家?回个屁。在哪儿躺不是躺?在这儿躺,至少床垫虽然硬了点,但面积够大,

房间虽然冷了点,但层高够高,蹦迪不行,蹦极……呃,这个算了。再说了,按照原著情节,

今晚,就是陆霆琛第一次见到苏晚晚(现在是她了),

并被她那与白月光七分相似的侧脸勾起兴趣,然后开启强取豪夺模式的重要夜晚。

敲门声准时响起,不轻不重,带着一种程式化的冷漠。来了。林晓晓深吸一口气,不是紧张,

是兴奋。一种“老子今天就要把情节创飞到外太空”的兴奋。她没去开门,

门外的人似乎也毫无等待的耐心。指纹锁“嘀”一声轻响,门被推开。男人走了进来。

身高腿长,包裹在剪裁精良的纯黑西装里,肩宽腰窄。脸是极其英俊的,

但每一寸线条都像是用冰刀刻出来的,锋利,寒冷。一双眼睛尤其慑人,深潭似的,

看过来时没有丝毫温度,只有居高临下的审视和一种……看到某种合意物品的估量。陆霆琛。

他目光落在林晓晓脸上,停顿了几秒,似乎在确认那份“相似度”,随即迈步走近,

带着无形的压迫感。林晓晓没动,甚至调整了一下坐姿,让自己靠得更舒服点,抬眼,

平静地回视。这反应似乎略微出乎男人意料,但他眼底的冰层没有丝毫融化。

他径直走到床边,伸手,却不是预料中的捏脸或抚摸,而是直接攥住她的手腕,力道极大,

将她从床上猛地扯起来,下一步,天旋地转,她的脊背重重撞上冰冷的墙面,

被他用身体和手臂困在方寸之间。典型的壁咚,但毫无暧昧,只有掌控和威慑。他低下头,

冰冷的呼吸几乎喷在她脸上,声音低沉,带着金属质的冷感:“谁允许你用这种眼神看我?

”按照原著,此刻的苏晚晚应该瑟瑟发抖,泪眼朦胧,激起霸总更多的征服欲。

林晓晓感受着手腕上传来的痛感和背后墙面的凉意,

心里的小人已经扛着火箭筒对准了情节大纲。她抬头,迎上陆霆琛冰冷审视的目光,咧开嘴,

露出一个堪称慈祥、甚至带着点母性光辉(自认为)的微笑。然后,

她用一种通知今晚吃白菜炖粉条的语气,清晰、平稳、语不惊人死不休地开口:“陆总,

别激动。其实,我是你失散多年的亲妈。”时间,空间,空气。一切似乎都在这句话落地时,

凝固了。陆霆琛脸上那万年不变的冰封表情,出现了一道清晰的裂缝。不是震怒,不是嘲讽,

而是一种纯粹的、极致的愕然,

混合着“这女人是不是脑子被门夹了还是我耳朵出了什么问题”的空白。

他掐着她下巴的手指(不知何时从手腕移到了下巴),几不可察地顿了一顿。

那双向来深不见底、只有寒意的眼眸里,

第一次映出了点别的什么东西——大概是人类面对未知精神病患时的短暂呆滞。

林晓晓趁着他CPU干烧的这宝贵零点几秒,继续保持着她那“慈爱”的微笑,

甚至还试图抬手,想去拍拍“儿子”的肩膀以示安慰,可惜手臂被困,只能作罢。

陆霆琛猛地撤回了手,像是碰到了什么极度晦气的东西,连退两步,重新拉开了距离。

他盯着她,眼神复杂得能开染坊,惊疑、荒谬、嫌恶,以及一丝被严重冒犯的怒火,

在那张英俊的脸上轮番上演。但他终究什么也没说。没有暴怒,没有质问,

甚至连一句“你找死”都没赏给她。他只是用那种看宇宙奇观的眼神最后剐了她一眼,转身,

大步离开了房间。关门的声音不重,甚至算得上克制,但那干脆利落的“咔哒”声,

比任何摔门巨响都更显得斩钉截铁,充满了一种“立刻、马上、从我的世界消失”的决绝。

林晓晓揉着被捏疼的下巴和手腕,慢悠悠地滑坐回床边。首战告捷。

虽然“告捷”的方向和方式都特么有点过于离谱,但效果拔群。看陆霆琛最后那表情,

估计短时间内是不想再见到她这张“亲妈”脸了。挺好。清净。她甚至有点遗憾,

刚才应该再补一句“儿子,你瘦了”的。接下来的几天,风平浪静。

林晓晓被安置在这栋位于市中心顶级地段的豪华公寓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过上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虽然送来的衣服都是各种白色长裙,

极度符合白月光替身审美)的米虫生活。陆霆琛再没出现过,连个电话都没有,

仿佛那晚的离奇对话和壁咚只是一场集体幻觉。但林晓晓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

陆霆琛那种人,掌控欲强到变态,

怎么可能真的放任一个“精神疑似不正常”的替身在外面瞎晃?哪怕这个替身住着他的房子,

花着他的钱。果然,平静在第三天被打破。来送午餐的阿姨,放下食盒后没有立刻离开,

而是欲言又止,眼神躲闪,脸上写满了“我有惊天大瓜但我不敢说憋死我了”的纠结。

林晓晓立刻放下手里啃了一半的苹果,眼睛唰地亮了:“阿姨,有事?”阿姨搓搓手,

压低声音,神秘兮兮:“苏**,您……您这几天没看手机吧?公司里,都传疯了!

”“传什么?”林晓晓配合地凑近,嗅到了瓜田的芬芳。“就、就陆总啊!

”阿姨表情更精彩了,混合着敬畏、荒谬和憋笑,“他们说……说陆总前几天晚上,

在、在您这儿……认、认……”“认什么?”“认了个妈!!!”阿姨终于把话吐了出来,

说完自己先倒吸一口凉气,仿佛说了什么大逆不道的话,赶紧捂嘴,

眼睛却亮晶晶地看着林晓晓,等待她的反应。林晓晓:“……”她沉默了三秒,

然后猛地拍了下大腿(没拍自己,拍的沙发),“哈哈哈哈哈哈!”笑声之大,之畅快,

之毫无形象,把阿姨吓得一哆嗦。“真的?全公司都知道了?怎么传的?细说!快快快!

”林晓晓瞬间进入嗑瓜子听戏模式,只恨手边没有真的瓜子。阿姨见她这反应,

也放松了不少,带着分享八卦的兴奋,小声叭叭起来:“具体怎么传开的不知道,

但版本可多了!有说陆总那晚从您这儿出去时,脸色铁青,

叨着‘妈’;有说陆总私下找心理医生咨询‘突然想认妈是什么心理疾病’;还有更离谱的,

说陆总深夜对着您照片喊妈妈……反正,现在全公司上下,

没人敢在陆总面前提‘母亲’、‘亲情’、‘家族’这些词,连‘妈卖批’都不敢说了!

”林晓晓笑得在沙发上打滚,眼泪都飙出来了。陆霆琛啊陆霆琛,你也有今天!

让你天天板着个棺材脸吓人!该!

她几乎能想象出陆霆琛坐在他那间能俯瞰全市的顶层办公室里,听着秘书战战兢兢汇报流言,

脸色由青转黑再转绿,最后恨不得把全公司的人都发配到西伯利亚挖土豆的场景。太下饭了!

这瓜她能就着吃三碗大米饭!阿姨带着“分享了顶级秘辛”的满足和一丝后怕离开了。

林晓晓心情大好,觉得连窗外那片灰蒙蒙的天都可爱了几分。她哼着跑调的小曲,

真的从零食柜里翻出一包原主留下的、还没开封的瓜子,盘腿坐在落地窗前,

一边“咔嚓咔嚓”磕着,一边欣赏着楼下蚂蚁似的车流,

脑补着陆氏集团内部此刻是如何的人心惶惶、暗流涌动。这摆烂的日子,

突然就多了许多乐趣。然而,乐极生悲这个词,能流传千年,总是有道理的。

就在林晓晓嗑完最后一把瓜子,拍拍手,准备去午睡一会儿,

继续她的米虫大业时——“砰——!!!”一声巨响,堪比炸弹爆破,

公寓那扇厚重的、据说能防弹的实木大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门板撞在墙上,又弹回,

发出痛苦的**。林晓晓吓得一哆嗦,手里的瓜子皮撒了一地。烟尘(并没有)弥漫中,

一道高大挺拔、散发着森森寒气的身影,出现在门口。陆霆琛。

他依旧穿着那身一丝不苟的纯黑高定西装,但此刻,那身西装包裹着的,仿佛不是一具人体,

而是一座随时可能喷发的活火山。他脸色黑沉如暴风雨前的海面,眼神锐利得能当飞刀使,

所过之处,空气都似乎被冻结、切割。而更让林晓晓瞳孔地震的是——他手里,

牵着一条绳子。绳子那头,连着一只……狗。

一只体型健硕、毛色黑灰相间、耳朵支棱、蓝眼睛透着一种清澈愚蠢的二哈。

那二哈显然对此刻凝重到快要杀人的气氛毫无所觉,一进门就兴奋地“哈哧哈哧”吐着舌头,

东闻闻,西嗅嗅,尾巴摇得像螺旋桨,对着一盆绿植抬起了后腿——“汪!嗷——!

”一声短促的犬吠被陆霆琛一记冰冷的眼刀打断,二哈委委屈屈地放下腿,

但还是不安分地扭来扭去,试图去啃旁边看起来价格不菲的真皮沙发腿。

陆霆琛没理会二哈的小动作。他拽着绳子,迈着长腿,

几步就跨到了还处于呆滞状态的林晓晓面前。居高临下。阴影笼罩。他微微俯身,

冰冷的目光锁死她,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

裹着冰碴子和火星子:“听说——”他顿了一下,视线扫过她嘴角可能残留的瓜子屑,

以及地上那摊明显的瓜子皮,额角青筋似乎蹦跳了一下。“你想当我妈?

晓的脑子还在处理“门被踹了”、“陆霆琛来了”、“他还带了只二哈”这几个爆炸性信息,

闻言,下意识地张嘴,

发出声音——陆霆琛已经不容置疑地、咬牙切齿地、带着一种毁灭般的“如你所愿”的意味,

接了下去:“行。”他猛地一拽绳子,

把那只注意力已经完全被沙发腿吸引、正啃得欢快的二哈扯了过来。二哈被拽得一趔趄,

不满地“呜”了一声。陆霆琛指着被扯到林晓晓脚边的二哈,一字一句,清晰无比,

带着一种同归于尽般的快意(?),宣布:“从今天起,它——”“是你失散多年的亲儿子。

”然后,他松开绳子,双手抱胸,后退半步,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薄唇吐出两个冰冷的字:“叫妈。”空气再次凝固。

只有二哈喉咙里发出的、对沙发腿执着的“呜呜”声,和它尾巴扫过地面的“沙沙”声。

林晓晓缓缓地、缓缓地低下头。脚边,

那只目测有七八十斤、浑身散发着“智慧”光芒的二哈,也正好奇地抬起头,

用它那双湛蓝的、写满“我是谁我在哪儿这玩意儿能吃吗”的眼睛,与她对视。一秒。两秒。

“嗷呜————!!!”二哈突然毫无征兆地仰天长啸,声音洪亮,穿透力极强,

饱含了对这个陌生环境、陌生两脚兽、以及到嘴的沙发腿飞了的**控诉。

林晓晓被这近在咫尺的咆哮震得耳膜嗡嗡作响。她看看狗。看看陆霆琛。再看看狗。脑海里,

只剩下一个加粗描红、疯狂闪烁的念头:陆霆琛……**的是个狼灭啊!!!

“亲子”时光,从拆家开始。二哈,不,现在它有名字了,陆霆琛亲自赐名(或者说,

强行按头)——苏晓的亲儿子,暂时被称为“逆子”。逆子对新家,或者说,

对它的“亲妈”林晓晓,展现出了非比寻常的“热情”。

这种热情主要体现在:啃一切看起来能啃的东西。沙发腿,茶几角,窗帘穗子,

林晓晓**版拖鞋的耳朵……以每小时八十公里的速度在超过两百平的公寓里进行障碍越野,

所过之处,人仰马翻,花瓶碎裂的声音是背景音乐。

对“亲妈”的呼唤(无论是慈爱的、恼怒的、还是崩溃的)充耳不闻,

但对“开饭了”和零食包装袋的声音有着雷达般的精准捕捉力。以及,

坚定不移地认为阳台那个松软昂贵的定制狗窝是厕所,

而客厅中央那块土耳其手工羊毛地毯是它神圣不可侵犯的寝宫。林晓晓在穿越的第四天,

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鸡飞狗跳”,字面意义上的。“逆子!那是我的口红!纪梵希小羊皮!

不能吃!!吐出来!”“祖宗!那是电源线!咬了会死狗的!死了你就没罐头吃了!松口!

我让你松口!”“儿砸!妈求你了!别在客厅拉!那边!看到那个漂亮的草垫子了吗?

那是你爸……呸,那是陆霆琛花了五万给你买的厕所!去那儿拉!”回应她的,

通常是逆子一个“你TM在说啥”的愚蠢而灿烂的笑容,以及更加欢快的拆家动作,或者,

一泡热气腾腾的、准确浇灌在羊毛地毯中心位置的“馈赠”。陆霆琛自那天扔狗踹门之后,

就再没出现过。但林晓晓知道,这王八蛋肯定在监视她。

因为无论她把公寓造成什么样(主要是逆子造成的),

第二天都会有沉默的保洁团队准时出现,在她和逆子被“请”到卧室“暂避”的时间里,

将一切恢复原状,甚至连被逆子啃出牙印的沙发腿都会修补得看不出痕迹,

然后换上新的、同样昂贵且不耐啃的家具。仿佛一场无声的较量。

他用源源不断的金钱和人力,对抗着她和逆子(主要是逆子)惊人的破坏力。乐此不疲。

林晓晓从最初的崩溃,到麻木,再到燃起熊熊斗志。行,陆霆琛,你想用这只二哈折磨我?

看我笑话?老娘偏不!她拿出了当年期末考前一周预习整本书的劲头,

开始研究“如何科学饲养(并制服)一只哈士奇”。短视频平台刷成了狗狗专场,

购物车里塞满了各种狗玩具、磨牙棒、漏食器、训练响片。

她无师自通了如何用冻干鸡肉诱导逆子完成“坐下”、“握手”(虽然十次里只有三次成功,

且成功与否取决于逆子大爷当时的心情),

以及如何用最快的速度在逆子酝酿坏事时发出尖锐的“No!

”并成功转移其注意力(成功率约50%)。过程中,当然充满了血泪。

她的手上多了好几道牙印和抓痕(虽然逆子不是故意的,

它只是不知轻重);她的**版拖鞋终于全军覆没,

现在脚上是一双印着卡通狗头的廉价塑料凉拖;她的黑眼圈堪比熊猫,

那是半夜被逆子嚎叫(据说是在唱歌)吵得无法入睡的勋章。但,成效也是显著的。

逆子虽然依旧拆家,但频率从每小时一次,降低到了每天两三次。虽然依旧在客厅拉屎,

但至少学会了在指定的尿垫上尿尿。虽然对她的呼唤依旧爱答不理,但会在她拿出零食袋时,

像一颗毛茸茸的炮弹一样冲过来,用湿漉漉的鼻子狂蹭她的手,蓝眼睛里写满谄媚。

林晓晓竟然从中,体会到了一种诡异的成就感。

尤其当她累瘫在唯一幸存的单人沙发里(因为体积小,逆子看不上),

看着逆子叼着它最爱的惨叫鸡玩具,自得其乐地满屋子撒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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