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云海间看海云的小说叫《苏晚赵远哲程越》,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她叫什么来着最新写的一本言情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只有一行潦草的字:给未来的我。这三年,我无数次翻开纸箱,却不敢拆这封信,心底莫名发怵,总觉得一打开,现有的平静就全毁了。可这晚,我太想要一个答案了。我手指发抖,撕开信封,里面只有一张对折的信纸,字迹慌乱潦草,像是在逃命一样写的:对不起。如果你看到这封信,说明那件事已经发生了。我失忆了,或者更糟。有些......
1楔子我忘了她的脸。不止是脸,我几乎忘了大半个前半生。三年前那场该死的车祸,
像一把钝了的刀,狠狠把我24岁的人生劈成两半,前半截直接扔进了无底深渊,
剩下的只有一片空白。医生说这叫逆行性遗忘,说白了就是,事故之前的所有人,
全被烧得面目全非。我能记起自己叫程越,记得爸妈长什么样,记得我读的金融专业,
记得我以前在顶尖资管公司上班,这些不痛不痒的信息,一个没落下。可偏偏,
那些藏在心底最要命的东西,全没了。我至今想不通,车祸前三天,
我为什么脑子抽了一样递辞呈,放着别人挤破头都抢不到的高薪职位不要,
说走就走;我手机里躺着个备注“不要打”的号码,翻遍通话记录,
半个月我居然打了1700多次,疯了一样;还有我衣橱最底下,压着一张泛黄的旧火车票,
北京南到厦门北,日期刚好是我失忆前一周。更离谱的是——我彻底忘了一个女生的名字。
我不知道她是谁,跟我什么关系,在我心里到底有多重要。我只知道,我在医院醒过来那天,
床头花瓶里插着一束枯透的栀子花,花瓣蔫得发黄,那股淡香却像刻进骨子里,散都散不掉。
护士跟我说,有个姑娘,在我昏迷的40天里,每天下午三点准点来,放下一束新鲜栀子花,
转身就走,一句话不说,一个名字不留,脚步轻得跟阵风似的,生怕被人看见。
她守了我整整40天。可我睁开眼的那一刻,她再也没出现过。2三年后一晃三年,
我活成了最标准的“伪装正常人”。失忆没废掉我的生存能力,**着仅剩的专业知识,
在基金公司找了份分析师的工作,租了间小一居,日子过得平淡如水,甚至乏味得可怕。
同事都觉得我性格闷,不爱说话,好相处却难靠近,没人知道我脑子里缺了一大块记忆,
只当我是从外地来的孤僻打工人。我也不敢说。
但凡有人问起“以前在哪上班”“有没有谈过恋爱”,我只能闭嘴沉默。总不能逢人就说,
我出车祸失忆了,过去的事全忘了,跟个傻子一样吧。这三年,
我试过无数办法找记忆:看心理医生、做催眠、甚至信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偏方,全没用。
那些被锁住的回忆,就像藏在浓雾里的门,我站在外面,摸不到门把手,更找不到钥匙。
慢慢的,我差点认命了:丢了的东西,大概这辈子都找不回来了。直到那个周五,
一切都变了。我在公司楼下小咖啡馆等客户,选了个靠窗的位置,翻着分析报告,
心思早就飘远了。咖啡馆木门被推开,三月的冷风灌进来,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卡其色风衣,
低马尾,手里拎着个洗得发白的帆布袋,干净得不像话,走到柜台点了杯美式。点完单,
她抬眼扫了一圈,目光刚好掠过我这边。就那一秒——我的心脏直接骤停,
紧接着疯了一样狂跳,快到喘不过气。不是一见钟情的心动,是刻进骨髓的熟悉感,
就像溺水快死的时候,突然有人抓住我的手腕,那种本能的悸动,瞬间席卷全身,
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可她看我的眼神,平淡得像看一个路人,没有惊讶,没有波澜,
更没有久别重逢的情绪,端着咖啡径直走到角落坐下,掏出书安安静静看,
周身写满了“别靠近我”。我死死盯着她的背影,手指控制不住地发抖,咖啡都晃出了杯子,
溅在报告上,晕开一大块污渍。她不认识我。可我,明明对她熟到骨子里。
我慌慌张张擦咖啡渍,再抬头的时候,她已经起身拎着包往外走,像是有急事,
一刻都不想多待。“等一下——”我几乎是本能地站起来,椅子摩擦地板发出刺耳的声音,
全咖啡馆的人都盯着我,尴尬到抠脚。可她已经推门出去,融进了人潮里。我想都没想,
拔腿就追。三月的风冻得人发抖,街上人来人往,我一眼就锁定了那件卡其色风衣,
太显眼了。“你好!”我追上去,在她身后喊了一声。她停下脚步,慢慢转过身。
近距离看清她的脸,我心跳再次失控。眼瞳很黑,眼尾微挑,带着清冷感,
鼻梁右侧一颗小痣,柔和了整张脸的冷感,可看向我的眼神,全是警惕和疏离,
像在看一个变态搭讪犯。“你认错人了。”她开口,声音冷淡淡的,没有一丝情绪。
“我没有。”这句话脱口而出,我自己都愣了。理智告诉我,我连她名字都不知道,
根本没资格说没认错;可我的身体、我的直觉,都在疯狂喊:我认识她,
她就是我找了三年的那个人!她皱了皱眉,不动声色往后退一步,
拉开距离:“那你想干什么?”“我……”我张了张嘴,瞬间语塞。我想问她名字,
想问我们是不是认识,想问为什么我见她就心慌,可话到嘴边,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她静静看了我几秒,警惕更重,转身就走,步伐加快,风衣下摆被风吹得飘起来,
半点留恋都没有。“喂——”我又追了几步。她头也不回,抬手摆了摆,
动作干脆得像赶苍蝇,决绝得让人心慌。很快,她拐进地铁站,彻底没了踪影。我站在原地,
心脏还在狂跳,手心全是冷汗,手里的咖啡早就凉透了,心更凉。那天晚上,我彻底失眠,
睁着眼到天亮。车祸后我经常失眠,可这晚不一样,不是焦虑记忆缺失,是那个女人的脸,
一直在我脑子里转,挥之不去,抓心挠肝的难受。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
短短几分钟的照面,居然让我方寸大乱,彻夜难眠,太荒谬了。我翻来覆去到半夜,
爬起来搜“失忆后莫名对一个人熟悉”,搜到的结果是情感记忆残留。医生说过,
逆行性遗忘忘的是具体的人和事,可刻进心底的情感忘不掉,
身体会本能记住那个刻骨铭心的人。原来我没疯。是我的身体,记得她。就算大脑一片空白,
也忘不了这份深入骨髓的悸动。可她到底是谁?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翻身下床,
翻出衣橱最底下的旧纸箱,
里面全是车祸前的遗物:旧文件、模糊照片、工作笔记、那张厦门火车票,
还有——一个泛黄的牛皮纸信封。信封上没收件人,没地址,
只有一行潦草的字:给未来的我。这三年,我无数次翻开纸箱,却不敢拆这封信,
心底莫名发怵,总觉得一打开,现有的平静就全毁了。可这晚,我太想要一个答案了。
我手指发抖,撕开信封,里面只有一张对折的信纸,字迹慌乱潦草,
像是在逃命一样写的:对不起。如果你看到这封信,说明那件事已经发生了。我失忆了,
或者更糟。有些事我可能已经忘了,但我想让你知道: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所有的一切,
都是你自己的选择。不要回去找她。她不值得。这是你最后能为她做的事。信纸到这就断了,
没署名,没日期,只有这几句冰冷又矛盾的话,看得我后背发凉。我翻来覆去看了无数遍,
心跳越来越快,冷汗浸透了睡衣。信里的“她”,是不是就是下午遇见的女人?
为什么不让我找她?还说她不值得?“所有的一切,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到底是什么选择?
“那件事”,指的是车祸,还是我们之间的烂摊子?我拿着信纸和火车票,手心全是汗,
一张说别找她,一张是去往远方的车票,彻底把我搞懵了。我抱着纸箱瘫在地上,
看着窗外天慢慢亮起来,又是一夜无眠。3她叫苏晚接下来一周,我跟魔怔了一样,
每天下午准点蹲在那家咖啡馆。第一天,没来;第二天,人影都没;第三天、第四天,
角落的位置一直空着,我甚至开始怀疑,那天的相遇是不是我臆想出来的。直到第五天,
她来了。还是那件卡其色风衣,还是低马尾,还是那个帆布袋,走进来目光都没往我这边瞟,
直接点美式,坐回角落。我的心,又一次不受控制地狂跳。我强迫自己冷静,
不再像上次那样失态,低头假装看报告,余光却死死黏在她身上。这次她没看书,
盯着手机快速打字,眉头紧锁,像是在处理很棘手的事。我在心里排练了无数遍开场白,
终于鼓起勇气,假装去加糖,路过她桌旁时,故意碰掉了餐巾纸。“不好意思。
”我弯腰捡起,尽量让语气平和。“没事。”她淡淡回了一句。我直起身,盯着她的眼睛,
压着心底的慌乱问:“请问……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她抬眼看我,眼神依旧平静,
嘴角却微微动了一下,不是笑,是藏不住的复杂情绪,有隐忍,有难过。“没有。
”她语气斩钉截铁,没有半点犹豫。“但是我……”“先生,”她打断我,
声音不大却带着疏离,“我没见过你,你确实认错人了。”说完,她低头继续看手机,
摆明了不想跟我多说一句话。我站在原地,尴尬得脚趾跺地,只能悻悻走开。短短十分钟,
她收拾东西起身离开,路过我桌旁时,脚步顿了一下,目光落在我的工牌上,
盯着我的名字看了几秒。我清楚看到,她嘴唇动了动,默念了我的名字,那一瞬间,
她的情绪明显波动了,却还是转身推门走了,没回头。那天晚上,我做了个破碎的梦。
梦境模糊得像泡了水的旧胶片,我站在下雨的火车站台,对面有个模糊的身影,
穿浅色连衣裙,拎着行李箱。我们好像在说话,可声音全是杂音,听不清,只有最后一句,
格外清晰:“你答应过我的。”说完,她转身就走,我伸手去抓,什么都没抓到,
只剩满手心的空。我猛地惊醒,枕头全被泪水打湿,胸口堵得发疼,那种失去一切的痛感,
太真实了,可我偏偏想不起,我到底失去了谁。第六天,我依旧去了咖啡馆。
她已经坐在角落了,我点了杯拿铁,犹豫了半天,直接走到她面前。“又打扰你了,抱歉。
”她放下手机,抬眼看我,神情平淡,没不耐烦,也没好感。“我说过,我们不认识。
”“我知道,我不是来纠缠的,就问一件事。”她没说话,算是默许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盯着她,一字一句问。这个问题,让她瞬间僵住,不是被陌生人问名字的诧异,
是被戳中软肋的怔忡,眼底闪过难过、隐忍,还有一丝藏不住的柔软。她沉默了十几秒,
才轻轻开口,声音轻得像风:“苏晚。”苏晚。这两个字入耳的瞬间,
我心底好像有什么东西轰然炸开。没有记忆碎片涌出来,没有过往画面清晰,
只有一种极致的笃定:就是她,我找了三年的人,就是苏晚。像漂泊了很久的钥匙,
终于对上了锁,咔哒一声,可门还是没开,里面的过往,我依旧看不到。“苏晚。
”我轻声重复,这两个字,熟悉又陌生,念起来心口都发疼。她眯了眯眼,
带着疑惑:“你以前听过这个名字?”“没有,但我现在记住了。”“我不懂你什么意思。
”“我也不懂。”我直接在她对面坐下,她没拒绝,“我叫程越,三年前车祸失忆,
忘了很多人和事。我记不清你的脸,想不起我们的过去,可每次见你,我心脏都快跳出来,
梦里全是一个模糊的人,醒来全是心酸。我有一封写给自己的信,说不要找她,她不值得,
然后我遇见了你,苏晚。”我看着她的眼睛,声音忍不住发颤:“你告诉我,
我们到底什么关系?三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咖啡馆里放着轻音乐,气氛安静得压抑,
苏晚看着我,眼神从警惕,慢慢变成复杂,有委屈,有怨恨,还有藏不住的心疼。“程越,
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不记得。”我摇头,满心无力。她沉默片刻,
拿起帆布袋站起身。“我该走了。”“苏晚,你别走!”我急忙站起来。她低下头,
声音轻得快被音乐盖住:“回去吧,程越。忘了,其实是好事。”她转身离开,背影决绝,
没有一丝留恋。我坐在她刚坐过的位置,咖啡还有余温,可她的话,像一根针,
狠狠扎进我心里。忘了是好事。到底有多不堪的过去,才会让她觉得,遗忘才是最好的解脱?
4火车票苏晚的话,像一根刺,扎在我心里,日夜折磨我。“忘了是好事”,这句话,
间接承认了我们认识,承认了三年前有一段痛到骨子里的过往,一段她想彻底抹去的过往。
